1、 ICS 11.080.99 R179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33/T 2082 2017 托幼机构消毒卫生规范 Health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in nurseries 2017 - 12 - 26 发布 2018 - 01 - 26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2082 2017 2 DB33/T 2082 2017 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 起草单位: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上
2、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消毒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烨、胡国庆、陈直平、杨茹莱、马晓、孔庆鑫、郁旷明、何凡、陈恩富、龚震宇、李晔、陆龙喜、林军明、蔡冉、魏兰芬、张艳、王东、姜华威、史绍毅、方惟正。 DB33/T 2082 2017 4 托幼机构消毒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托幼机构的 消毒 术语和定义、 管理要求和采样及检验方法等 。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托幼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
3、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14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GB 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T 5750.1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消毒剂指标 GB/T 18204.9 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 GB/T 18204.10 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 大肠菌群测定 GB 192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85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原卫生部 教育
4、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2012 原卫生部 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2010 原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2 原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 201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托幼机构 nursery 招收 0 6 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 3.2 消毒 disinfection 杀灭或清除托幼机构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3 预防性消毒 preventive disinfection DB33/T 2082 2017 5
5、 对托幼机构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 3.4 疫源地消毒 disinfection for infectious focus 对托幼机构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的场所进行消毒。 3.5 消毒产品 disinfectants and sterilizing apparatus 可用于托幼机构清洁、消毒的 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 3.6 物体表面 surface of object 学龄前儿童在托幼机构能够接触到的环境以及相关物体表面,日常检测以玩具、桌面、床栏等幼儿 高频接触部位为重点。 3.7 菌落形成单位 colony forming unit, CFU 在活菌培养计数
6、时,由单个菌落或聚集成团的多个菌体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所形成的集落,成 为菌落形成单位,以其表达活菌的数量。 3.8 餐饮具 tableware 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或饮品的器具。 3.9 卫生洁具 sanitary ware 用于环境、个人清洁的用具和排泄物、分泌物的盛放器具。 3.10 游泳水池 swimming pool 托幼机构内供幼儿游泳的水池。 4 管理要求 4.1 卫生要求 4.1.1 制度管理 托幼机构应按照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室内外环境卫生制度、消毒制度、健康检查制度、隔离制度、传染病报告和应急制度等
7、,严格按照制度开展托幼机构内 清洁及消毒工作,定期督查落实情况。 DB33/T 2082 2017 6 4.1.2 人员职责 负责托幼机构卫生与消毒的保健人员,应定期接受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和继续教育,并负责对托幼机构内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卫生与消毒、传染病防治、传染病报告等方面指导和培训。 4.1.3 布局设施 新(改、扩)建的托幼机构时,在建筑布局上应充分考虑活动室、教室和寝室等场所的空气流通,必要时配置机械通风和净化设施。活动室、教室和寝室等场所应有纱窗和纱门防止苍蝇、蚊子等有害生物的等设施。厨房应配有冷藏设备以及清洗、消毒设施,并按相关规范配置污水排 放和垃圾存放的设施。
8、 4.1.4 饮水管理 4.1.4.1托幼机构提供的饮用水或饮水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1.4.2供应开水的,应每日对开水桶进行清洗消毒;供应桶装饮用水的,每次更换时应对饮水机内胆和管路进行清洗或消毒;供应直饮水的,按照厂家使用要求定期更换滤芯。 4.1.4.3各类饮水设施应在每学期开学前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或冲洗滤芯后方可投入使用。 4.1.5 空气管理 4.1.5.1室内尽量保持空气流通,每日至少开窗通风 2次,每次 10min 15min。 4.1.5.2不适宜开窗通风时,建议使 用机械通风设施或动态空气净化消毒设施,按厂家说明书对室内空气进行处置。 4.1.5.3定期对空调和集中
9、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 4.1.5.4如使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时,妥善管理好灯管开关,以免发生误照。 4.1.6 日常清洁消毒要求 4.1.6.1日常清洁消毒管理依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传染病流行时,每日增加消毒次数。 4.1.6.2寝室 床铺 应保持 干净卫生, 被褥整洁 。餐桌、床围栏、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应每天清洗消毒,地面湿式打扫,保持清洁。 4.1.6.3儿童接触的用具 、玩具应每周应至少清洁消毒一次,传染病流行时应每日清洁消毒一次。 4.1.6.4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易使用热力消毒等物理消毒方法,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
10、三消毒四保洁制度。消毒餐(饮)具应符合 GB 14934的要求。 4.1.6.5卫生间采用水冲式便池;便器每日消毒,接触皮肤部位发现污染要及时清洁消毒; 肠道疾病患儿污染的环境和表面要及时消毒;卫生间的清洁用具应专用。 4.1.6.6应严格按照消毒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并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应妥善保存(管)消毒用品, 并应明确标识,避免误食。保健人员手卫生推荐使用速干含醇类手消毒剂。 4.1.7托幼机构内出现疫情时的消毒 4.1.7.1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已知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应依据 GB19193 要求,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4.1.7.2
11、消 毒方法和范围应根据传染病病原体的特点开展;如呼吸道传染病应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和空气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应加强手卫生、饮食卫生和卫生间的消毒措施。 4.2 评价要求 DB33/T 2082 2017 7 4.2.1 评价指标和卫生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 1 评价指标和卫生要求 对 象 评价指标 卫生要求 室内空气 细菌菌落总数 沉降法 (动态 ) /( CFU/皿 5min) 撞击法 (动态 )/( CFU/m3) 16.0 2500 物体表面 细菌菌落总数( CFU/cm2) 10 工作人员手 细菌菌落总数( CFU/cm2) 10 餐(饮)具 大肠菌群(发酵法、纸片法)( /50 c
12、m2) 沙门氏菌( /50 cm2)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游泳池水 细菌菌落总数( CFU/ml) 大肠菌群( MPN/L 或 CFU/L ) 游离性余氯( mg/L) 1000 18 0.3 0.5 饮水 大肠菌群( CFU/ml) 铜绿假单胞菌( CFU/250ml) 连续取 5 件检测均为 O 连续取 5 件检测均为 O 使用中消毒液 细菌菌落总数( CFU/ml) 100 4.2.2 托幼机构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在上述卫生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 GB19193 的消毒要求。 5 检验方法 评价指标的 采样及检验方法按附录 A 执行。 DB33/T 2082 2017 8 附录 A (规范
13、性附录) 托幼机构消毒采样及检验方法 A.1 采样及检验原则 在清洁 或消毒处理后 2h 内进行采样。微生物指标的检验应在采样后 4h 内尽快进行,如不能在 4h内检 验,样品应保存于 04条件下,在 24h 内进行检验。 A.2 室内空气微生物采样及检验方法 A.2.1 沉降法 A.2.1.1 样品采集 采样在动态 (室内有人活动 )进行。室内面积不超过 30m2,在一条对角线上设里、中、外 3 点,里、外点位置距墙 1m;室内面积超过 30m2,设东、西、南、北、中 5 点,周围四点距墙 1m。采样时将普通营养琼脂平板(直径为 9cm)置于采样点与地面垂直高度 60cm 100cm 高度,
14、打开平板盖,使平板在空气中暴露 5min,盖上平板盖。同时设阴性对照。 A.2.1.2 细菌培养 将采样平板置于 36 1培养 48h 观察结果,计数平板上细菌菌落数。 A.2.1.3 细菌菌落数计算 平板中平均菌落数的计算按照公式( A.1) 计算: 1y= CN (A.1) 式中: y1 采样平板暴露 5min平均菌落数,单位为 ( CFU/皿 5min); 总和的符号; C 平板细菌菌落数 , 单位为 菌落形成单位( CFU); N 采样平板数。 A.2.2 撞击法 A.2.2.1 样品采集 采样 在动态 (室内有人活动 )进行 。选择有代表性的位置 布 置 采样点, 按使用说明操作采样
15、器, 将采样器消毒后置于采样点 60cm 100cm 高度,打开采样器进气口的口盖,启动采样器采样 5min。 A.2.2.2 细菌培养 无菌操作取出采样平板,将平板置于 36 1 培养 48h 观察结果,计数平板上细菌菌落数。 A.2.2.3 细菌 菌落 总数 计算 DB33/T 2082 2017 9 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按照公式( A.2)计算: 2 Cy QT= 1000 (A.1) 式 中: y2 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 ,单位为菌落形成单位每立方米( CFU/m3); 总和的符号; C 平板细菌菌落数 , 单位为 菌落形成单位( CFU); Q 空气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 L/min);
16、 T 采样时间 , 单位为分钟( min); 1000 换算系数。 A.3 物体表面、手微生物采样及检验方法 A.3.1 样品采集 A.3.1.1 物体表面 将经灭菌的内径为 5cm5cm 的无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一浸湿有无菌胰蛋白胨生理盐水的棉拭子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各涂擦 5 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 4 个规格板面积,共采集 100cm2(被采样本表面积 100cm2 取全部表面),然后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 10ml 无菌胰蛋白胨生理盐水(若消毒因子为化学消毒剂 , 采样液中加入足量相应的中和剂)采样管内送检。门把手等小型或不规则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的方法采样
17、,估算采样面积计算结果。 A.3.1.2 手 被检人在 清洁或消毒处理后采样。 双手五指并拢,用一浸湿无菌胰蛋白胨生理盐水棉拭子在双手指曲面,从指根到指端来回涂擦 2 次,然后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 10ml 无菌胰蛋白胨生理盐水(若消毒因子为化学消毒剂 , 采样液中加足量相应中和剂)的采样管内送检。 A.3.2 检验方法 A.3.2.1 细菌菌落总数 A.3.2.1.1 检验方法 将每支采样管振荡 80 次,取 1ml 样液接种无菌平皿内,如预判可能污染严重,可做适当稀释后接种,每个样本平行接种两个平皿,倾注营养琼脂,摇匀并冷却后置 36 1培养 48h,计数平板上细菌菌落总数。 A.
18、3.2.1.2 结果计算 A.3.2.1.2 1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按照公式( A.3) 计算: S kNy 3 (A.3) DB33/T 2082 2017 10 式中: y3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单位为 菌落形成单位每平方厘米 ( CFU/cm2); N 平板平均细菌菌落数 ,单位为菌落形成单位每平板( CFU/平板); k 稀释倍数 ; S 采样面积, 单位为平方厘米 ( cm2)。 A.3.2.1.2 2 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 手 表面 细菌菌落总数 按照公式( A.4)计算: 3024 kNy (A.4) 式中: y4 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单位为 菌落形成单位
19、每平方厘米 ( CFU/cm2); N 平板平均 细菌菌落数 ,单位为菌落形成单位每平板( CFU/平板); k 稀释倍数。 2 代表采 2 只手; 30 每只手采样面积按 30 cm2 计 。 A.4 餐(饮)具采样与检验方法 A.4.1 样品采集 A.4.1.1 大肠菌群 发酵法按 GB14934 附录 A.2.1 执行,纸片法按 GB14934 附录 A.2.2 执行。 A.4.1.2 沙门氏菌 按 GB14934 附录 A.2.1 执行。 A.4.2 检验方法 A.4.2.1 大肠菌群 按 GB14934 附录 B 执行。 A.4.2.2 沙门氏菌 按 GB14934 附录 C 执行。 A.5 游泳水池水质采样及检测方法 A.5.1 游离性余氯 按 GB/T5750.11 执行 。 A.5.2 细菌菌落总数 按 GB18204.9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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