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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T 1065-2009(2015) 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pdf

1、ICS 93.020 P13 备案号: 浙江省建设地方标准 DB33DB33/T 10652009 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2009-12-10发布 2010-01-01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33/T 1065-2009 主编单位: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工程勘察院 浙江省综合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2、浙江中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浙江省地矿勘察院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浙江城建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院 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宁波市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 温州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核工业部湖州工程勘察院 浙江省浙中地质工程勘察院 主要起草人:周群建 寇秉厚 蒋建良 王建华 (以下按姓氏笔划排列) 王 强 王铁儒 叶康生 朱建才 叶胜朝 张上麟 张 弭 张永达 张浪平 张东望 余克勤 邵再良 邵长云 陈运荣 陆 飞 郑束宁 郑善喜 周春平 胡根兴 林佳碧 葛民辉 楼元仓 楼新涛 潘海潮 DB33/T 1065-2009 DB33/T 1065-2009 I 前 言

3、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质标发2008398号文件及浙江省建设厅建科发2004115号文件的要求,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工程勘察院、浙江省综合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主编,并会同省内 13 家主要工程勘察单位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省工程实践经验、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我省具有地貌单元多样、地质条件复杂及地域差别大的特点,有必要编制一本突出地方特色的浙江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为了反映和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岩土工程勘察的技术水平、研究成果及成功经验,编制组以多种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求了勘察、设计、施工、科研、教学和建设

4、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并与浙江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B33/1001-2003)等有关规范协调、衔接,完成了本规范的编制。 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区域地质环境;5、勘察等级、阶段和纲要;6、岩土的分类和描述;7、工程地质调查和勘探;8、建筑地基勘察;9、市政工程勘察;10、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11、特殊性岩土地基勘察;12、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13、地下水;14、室内试验;15、岩土工程参数的统计分析与确定;16、岩土工程勘察评价及勘察报告;17、现场检验和监测;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

5、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意见和建议寄至:杭州市文三路232号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分院,浙江省标准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管理组,以供再次修编时参考。 (邮编:310012,E-mail:) 顾 问:益德清 龚晓南 王铁儒 DB33/T 1065-2009 II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语和符号2 2.1 术 语.2 2.2 符 号.3 3 基本规定5 4 区域地质环境6 4.1 地形地貌.6 4.2 区域地层.6 4.3 沿海平原区工程地质层(组)的划分8 4.4 山区工程地质层(组)的划分.9 5 勘察等级、阶段和

6、纲要10 5.1 勘察等级.10 5.2 勘察阶段.11 5.3 勘察纲要.11 6 岩土的分类和描述.13 6.1 岩石的分类和描述.13 6.2 土的分类和描述14 7 工程地质调查和勘探.19 7.1 一般规定.19 7.2 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19 7.3 地球物理勘探20 7.4 勘探点定位和测量.20 7.5 原位测试.21 7.6 钻 探.31 7.7 井探、槽探和洞探.32 7.8 取 样.32 8 建筑地基勘察34 8.1 一般规定.34 8.2 平原区地基34 8.3 山区地基.37 8.4 滩涂地基.38 8.5 桩基工程.39 8.6 基坑工程.41 8.7 边坡工程.

7、42 8.8 既有建筑的增载保护和地基加固.46 9 市政工程勘察48 DB33/T 1065-2009 III 9.1 一般规定.48 9.2 城市道路工程48 9.3 桥涵工程.50 9.4 洞室工程.52 9.5 地下铁道和轻轨工程.53 9.6 管道工程.56 9.7 给排水工程57 9.8 堤岸和岸边工程58 9.9 垃圾填埋场工程59 10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63 10.1 滑 坡.63 10.2 危岩、崩塌64 10.3 泥石流.65 10.4 岩溶区.67 10.5 采空区.69 11 特殊性岩土地基勘察71 11.1 软 土.71 11.2 膨胀土.72 11.3 红粘土

8、.73 11.4 填 土.75 11.5 污染土.76 11.6 混合土.77 11.7 风化岩和残积土77 12 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79 12.1 一般规定.79 12.2 场地与地基液化判别.79 12.3 场地地震效应分析.81 13 地下水.82 13.1 一般规定.82 13.2 水文地质参数确定.82 13.3 地下水作用的评价.83 13.4 水和土腐蚀性评价.84 13.5抗浮设防水位.86 14 室内试验87 14.1 一般规定.87 14.2 土的物理性质试验.87 14.3 土的力学性质试验.87 DB33/T 1065-2009 IV 14.4 岩石试验.89 15

9、岩土工程参数的统计分析与确定.91 15.1 一般规定.91 15.2 岩土工程参数的统计分析91 15.3 地基承载力的确定.92 15.4 桩基承载力的估算.94 15.5 地基变形验算95 16 岩土工程勘察评价及勘察报告.97 16.1 一般规定.97 16.2 勘察报告的基本要求.97 16.3 勘察报告的编制内容.98 17 现场检验和监测.103 17.1 一般规定.103 17.2 基槽和基桩的检验.103 17.3 土体位移监测103 17.4 土压力监测104 17.5 地下水监测104 17.6 建筑物地基变形监测.106 17.7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监测106 附

10、录 A.108 附 录 B.113 附 录 C.118 附 录 D.121 附 录 E 典型综合地质层表128 附 录 F 规范用词说明130 DB33/T 1065-2009 V Table of Contents 1 General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2 2.2 Symbols.3 3 Basic Provisions 5 4 Regional Geologic Environment.6 4.1 Geomorphology6 4.2 Regional Stratigraphy6 4.3 Coastal Plain Area of Engi

11、neering Geology Layer (Group) Zoning 8 4.4 Mountain Engineering Geology Layer (Group) Zoning 9 5 Investigation Level, Stage and Outline 10 5.1 Investigation Level10 5.2 Investigation Stage 11 5.3 Outline of Investigation .11 6 Geotechnical Classification and Description 13 6.1 Classification and Des

12、cription of Rock.13 6.2 Classification and Description of Soil 14 7 Geological Survey and Exploration 19 7.1 General Provisions .19 7.2 Geological Survey and Mapping .19 7.3 Geophysical Exploration .20 7.4 Point Positioning and Measurement of Exploration .20 7.5 In-situ Testing.21 7.6 Drilling .31 7

13、.7 Exploration wells, Exploration trenching and Hole .32 7.8 Sampling32 8 Building Foundation Investigation.34 8.1 General Provisions.34 DB33/T 1065-2009 VI 8.2 Foundation of Plain Area34 8.3 Mountain Foundation37 8.4 Land Foundation .38 8.5 Pile Foundation Engineering.39 8.6 Foundation Pit Engineer

14、ing.41 8.7 Slope Engineering.42 8.8 Protection of Existing Buildings by Increasing Load and Improvement of the foundation .46 9 Municip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48 9.1 General Provisions.48 9.2 Urban Road Engineering48 9.3 Bridge and Culvert Engineering 50 9.4 Cavern Engineering.52 9.5 Subway and

15、Light Rail Engineering53 9.6 Pipeline Engineering .56 9.7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Engineering57 9.8 Embankment and Shore Engineering58 9.9 Landfill Engineering .59 10 Adverse Geologic Actions and Geological Disasters.63 10.1 Landslide .63 10.2 Dangerous Rock, Landslides.64 10.3 Debris Flow .65 10.

16、4 Karst Area67 10.5 Goaf.69 11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of the Specific Foundation 71 11.1 Soft Soil .71 11.2 Expansive Soil .71 11.3 Red Clay 72 11.4 Landfill Soil .73 11.5 Contaminated Soil .75 11.6 Mixed Soil DB33/T 1065-2009 VII .77 11.7 Weathered Rock and Residual Soil77 12 Ground and Foundat

17、ion of the Seismic Effect79 12.1 General Provisions.79 12.2 Ground and Foundation Liquefaction 79 12.3 Analysis of the Site Earthquake Effects 81 13 Groundwater 82 13.1 General Provisions.82 13.2 Hydrogeological Parameters.82 13.3 Evaluation of the Role of Groundwater .83 13.4 Evaluation of Water an

18、d Soil Corrosion.84 13.5 Security Level of Anti-floating 86 14 Laboratory Test .87 14.1 General Provisions .87 14.2 The Physical Properties of Soil Test.87 14.3 The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Soil Test.87 14.4 Rock Test .89 15 The Statistical Analysis and Determining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Parame

19、ters 91 15.1 General Provisions .91 15.2 The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parameters .91 15.3 Determination of Bearing Capacity of Foundation.92 15.4 Estimation of Bearing Capacity of Pile Foundation .94 15.5 Checking of the Foundation Deformation95 16 Evaluation of Geotechnical

20、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and Investigation Reports.97 16.1 General Provisions.97 16.2 The Basic Requirements of Investigation Reports.97 16.3 The Preparation Content of Investigation Reports .98 17 Site Inspection and Monitoring 103 17.1 General Provisions .103 DB33/T 1065-2009 VIII 17.2 Foundation

21、 Trench and Foundation Pile Test103 17.3 Monitoring of Soil Displacement103 17.4 Earth Pressure Monitoring.104 17.5 Groundwater Monitoring104 17.6 Ground Deformation Monitoring of Buildings106 17.7 Adverse Geologic Actions and Geological Disaster Monitoring .106 Appendix A 108 Appendix B 113 Appendi

22、x C118 Appendix D121 Appendix E 128 Appendix F .130 DB33/T 1065-2009 1 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浙江省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使岩土工程勘察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提高投资综合效益,根据浙江省岩土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工程、地下工程、边坡工程等岩土工程勘察。 1.0.3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必须遵循工程建设程序,在各项工程建设的设计和施工阶段之前,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1.0.4 在浙江省内进

23、行岩土工程勘察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DB33/T 1065-2009 2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岩土工程勘察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2.1.2 工程地质测绘 engineering geological mapping 采用搜集资料、调查访问、地质测量、遥感解译等方法,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要素,并绘制相应的工程地质图件。 2.1.3 岩土工程勘探 geotechnical exploration 岩

24、土工程勘察的一种手段,包括钻探、井探、槽探、坑探、洞探以及物探、触探等。 2.1.4 原位测试 in-situ tests 在岩土体所处的位置,基本保持岩土原始状态条件下,对岩土体进行的测试。 2.1.5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report 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整理、统计、归纳、分析、评价,提出工程建议,形成系统的为工程建设服务的勘察技术文件。 2.1.6 现场检验 in-situ inspection 在现场采用一定手段,对勘察成果或设计、施工措施的效果进行核查。 2.1.7 现场监测 in-situ monitoring 在现场对岩土性状

25、和地下水的变化,岩土体和结构物的应力、位移进行系统监视和观测。 2.1.8 岩石质量指标(RQD) rock quality designation 用直径为 75mm(N 型)的金刚石钻头和双层岩芯管在岩石中钻进,连续取芯,回次钻进所取岩芯中,长度大于10cm的岩芯段长度之和与该回次进尺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 2.1.9 土试样质量等级 quality classification of soil samples 按土试样受扰动程度不同划分的等级。 2.1.10 不良地质作用 adverse geologic actions 由地球内力或外力产生的对工程可能造成危害的地质作用。 2.1.11

26、 地质灾害 geological disaster 由不良地质作用引发的,危及人身、财产、工程或环境安全的事件。 2.1.12 岩土参数标准值 standard value of a geotechnical parameter 岩土参数的基本代表值,通常取概率分布的0.05分位数。 DB33/T 1065-2009 3 2.2 符 号 2.2.1 岩土物理性质和颗粒组成 e孔隙比; I L液性指数; I P塑性指数; n孔隙度,孔隙率; Sr饱和度; w含水量(率); w L 液限; w P塑限; Wu有机质含量; g 重力密度(重度); r 质量密度(密度); r d干密度。 2.2.2

27、岩土变形参数 a压缩系数; Cc压缩指数; Ce再压缩指数; Cs回弹指数; ch水平向固结系数; cv垂直向固结系数; E0变形模量; cE 回弹模量; ED侧胀模量; Em旁压模量; ES压缩模量; G 剪切模量; pc先期固结压力。 2.2.3 岩土强度参数 c粘聚力; p0载荷试验比例界限压力,旁压试验初始压力; pf旁压试验临塑压力; pL旁压试验极限压力; pu载荷试验极限压力; qu无侧限抗压强度; t 抗剪强度; j 内摩擦角。 DB33/T 1065-2009 4 2.2.4 触探及标准贯入试验指标; Rf 双桥静力触探摩阻比; qc 双桥静力触探锥头阻力; fs 双桥静力触

28、探侧阻力; N 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 N10轻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63.5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120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2.2.5 水文地质参数 B越流系数; k渗透系数; Q流量,涌水量; R影响半径; S释水系数; T导水系数; u孔隙水压力。 2.2.6 其他符号 FS边坡稳定系数; ID侧胀土性指数; KD侧胀水平应力指数; pe膨胀力; UD侧胀孔压指数; s基础沉降量,载荷试验沉降量; St灵敏度; a w红粘土的含水比; vp压缩波波速; vs剪切波波速; d 变异系数; m泊松比; s 标准差。 DB33/T 1065-2009 5 3 基本规定 3.0.

29、1 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场地和地基的复杂程度、建筑规模和性质以及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将岩土工程勘察划分为甲、乙和丙三个等级。 3.0.2 岩土工程勘察除划分等级外,尚应根据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阶段,必要时进行施工阶段勘察。 3.0.3 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勘察等级、阶段,收集工程建设相关批文、设计的有关技术参数;附近已有的地形、地貌、地质、地震、气象、水文、地球物理勘探和航空航天遥感数据等相关资料。 3.0.4 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建设场地、工程性质、设计阶段要求和特点,编制勘察纲要。无工程勘察纲要不得实施勘察作业。 3.0.5 岩土工程勘察的野外作业应由取得

30、相应资格的人员,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程、项目的勘察纲要和技术要求实施。 3.0.6 勘察方法和室内试验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和方法,并提出成果报告。其他特殊性试验及要求必须在报告中指出或提供附加报告。 3.0.7 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阶段要求,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质作用,对拟建场地的岩土工程特性作出分析和评价,为设计和施工提供资料完整、真实准确、评价正确、建议合理的勘察成果文件。 DB33/T 1065-2009 6 4 区域地质环境 4.1 地形地貌 4.1.1 根据浙江省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呈阶梯状下降特点,将地貌单元划分为六个区:浙西中山丘陵区、浙中盆

31、地区、浙北平原区、浙东低山丘陵区、浙南中山区和浙东南沿海丘陵、平原与岛屿区(附录B,图B.0.1)。 4.1.2 境内陆域地貌根据成因及形态的分类划分为 16 个地貌单元(附录 B,表 B.0.3-1,2)。在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岩土工程评价时,应对建设场地的地貌单元作相应的描述,并评价其对工程的影响。 4.1.3 境内海岸带由海岸、潮间带和水下岸坡三个基本地貌单元组成(附录 B,表 B.0.4)。凡涉及海岸带的工程勘察,应对海岸带工程场地的地貌单元进行定名和相应的描述。 4.2 区域地层 4.2.1 区域地层 境内地层包括:前第四纪地层、山区第四纪地层和沿海平原区第四纪地层。 4.2.2 前第

32、四纪地层 浙江省岩石地层区划属华南地层大区(VI),分属:浙西北区(VI45);沿海地层浙东南区 (VI95)( 附 录 B , 图 B.0.2),其主要分布特点: 1 第三纪地层:新第三纪嵊县组( )仅出露于浙东南区之嵊州、新昌、宁海一带;老第三纪长河组( )深埋于慈溪长河以及平湖、南浔一带的第四系之下; 2 白垩纪红层及侏罗纪火山岩地层广布于全省; 3 三迭纪至震旦纪沉积岩地层,仅分布于浙西北区; 4 元古代变质岩系地层,主要分布于江山绍兴深断裂之两侧附近。 4.2.3 第四纪地层 第四纪地层划分,应根据其不同的沉积环境和沉积特征划分: 1 山区第四纪地层 山区第四纪地层可按表4.2.3-

33、1划分为四个“组”。当工程建设场地涉及山区第四系时,尚应根据地层所处的地貌部位和岩性特征进行分层并确定其成因类型。 2 沿海平原区第四纪地层 沿海平原区第四纪地层可按表4.2.3-2划分为全新统(Q4)、上更新统(Q3)、中更新统(Q2)、下更新统(Q1),并按沉积类型进一步划分地层单元,即“组”或“段”。 DB33/T 1065-2009 7 表4.2.3-1 浙江省山区第四纪地层划分表 地层单位 系 统 组 成因类型 时代及 成因代号 岩性简述 分布特征 全新统 鄞江桥组(Q4y) 冲积 alQ4 具“二元结构”,上部为粉质粘土、粉土;下部为卵(砾)石、砾砂、砂,松散稍密。上 部局部见有机

34、质土或淤泥。 沟(河)谷河漫滩和河床 心滩、边滩。 冲积 洪冲积 alQ3 pl-alQ3 具“二元结构”,上部为粉质粘土、粉土;下部为卵(砾)石、砾砂、砂,稍密中密,含 少量粘性土。局部见有机质土或淤泥。 一级堆积阶地、二级基座 阶地。 上更新统 莲花组(Q3l) 坡洪积 dl-plQ3 含碎(砾)石粘性土,及含粘性土碎(砾) 石,中密密实。 山前及沟谷斜地(洪积扇 坡积裙)。 洪冲积 pl-alQ2 棕红色蠕虫状或细网纹状红土及含粘性土 卵(砾)石,密实,卵(砾)石风化强烈。 二级或三级基座阶地 中更新统 之江组(Q2z) 坡洪积 dl-plQ2 棕红色蠕虫状或细网纹状红土及含粘性土 卵(

35、砾)石,密实,碎(砾)石风化强烈。 山前及沟谷斜地(洪积扇,坡积裙) 第 四 系 下更新统 汤溪组(Q1t) 冲积 alQ1 杂色粉质粘土、粘土,硬塑;棕黄、灰黄色卵(砾)石,密实。常被后期坡洪积层覆盖。 二级或三级基座阶地 表4.2.3-2 浙江省沿海平原第四纪地层划分表 地层单位 系 统 组 段 成因类型 地层代号 地层岩性简述 上组 冲 海 积 海积 冲湖积 湖沼积 al-mQ3 4 mQ3 4 al-lQ3 4 l-hQ3 4 灰黄色粉质粘土、粉土,稍密中密。 褐黄、灰黄色粉质粘土、粘土,可塑软塑。 中组 冲 海 积 海 积 al-mQ2 4 mQ2 4 黄灰、灰色粉土、粉砂,稍密中密

36、。 灰色淤泥质土,流塑,局 部夹粉砂、粉土。 冲湖积 al-lQ1 4 褐黄色粘土、粉质粘土,可塑(第一硬土层),局部灰黄色粉细砂。 全 新 统 下组 海 积 mQ1 4 灰色淤泥质土,流塑;灰色粘性土,软塑。 冲湖积 al-lQ2-2 3 褐黄、灰绿色粘性土,可塑(第二硬土层),局部灰黄色粉细砂。 海 积 mQ2-2 3 灰色粘性土,软塑,局部灰绿色粉土。 上段 冲海积 al-mQ2-2 3 灰色粉土、粉细砂、中密。 冲湖积 al-lQ2-1 3 褐黄、灰绿色粘性土,可硬塑(第三硬土层)。 海 积 mQ2-1 3 灰色粘性土,可塑。 上组 下段 冲积、冲海积 alQ2-1 3 、al-mQ2

37、-1 3 灰、灰黄、灰绿色粉土、粉砂、砂。 冲湖积 al-lQ1 3 褐黄、灰绿色粘性土,可硬塑(第四硬土层)。 海 积 mQ1 3 灰色粘性土,可塑。 上更新统 下组 冲(洪)积 al(pl)Q1 3 灰、灰黄色,卵(砾)石,砾砂、砂,中密密实。 冲湖积 al-lQ2 2 杂色粘性土层,可塑硬塑。 上组 冲(洪)积 al(pl)Q2 2 卵(砾)石、砾砂、砂,密实。 冲湖积 al-lQ1 2 杂色粘性土层,硬塑。 中更新统 下组 冲(洪)积 al(pl)Q1 2 卵(碎)石、砾砂、砂,密实。 冲湖积 al-lQ 1 杂色粘性土层,硬塑。 第 四 系 下更新统 冲(洪)积 al(pl)Q 1

38、卵(碎)石砾砂、砂,密实,局部可见 23个沉积旋回。 基 岩 DB33/T 1065-2009 8 4.3 沿海平原区工程地质层(组)的划分 4.3.1 沿海平原区工程地质层的定名,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和野外编录、原位测试及土工试验成果按表4.3.2确定。 4.3.2 沿海平原区工程地质层的划分及其层序编号,应根据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地层的时代成因以及本规范平原区第四纪地层层序表确定,其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土层的地质时代确定“层组”的划分及代号;将第四纪地层划分为9个工程地质层,即:(Q3 4)、(Q2 4)、(Q1 4)、(Q2-2 3 )、(Q2-1 3 )、(Q1 3)、(Q2 2

39、)、(Q1 2)、和(Q 1)。 2 全新世地层,即、三个层组,对每个层组按岩性及其物理力学指标进一步分层,其顺序号以右脚码表示,序号的多少可按地区或工程场地确定,以层作为地基土层的基本单元。 3 中、晚更新世地层,即、五个层组,对每个层组,按成因类型分层,其顺序号以右脚码表示,即1、1、1 层分别为灰绿、褐黄色冲湖积粘性土层;2、2、2层分别为灰色海相层;3、3、3层分别为冲海积或冲(洪)积粉性土、砂土或碎石土层;1、1层为灰绿、褐黄色冲湖积粘性土层;2、2层为冲(洪)积砂土或碎石土层。一般情况下,以层作为地基土层的基本单元;当某“层”出现岩性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有差异时,则可进一步分成亚层,并

40、以亚层作为地基土层的基本单元。 4 早更新世地层,即层组,含残积土、坡积土、冲积土、洪积土,对每个层按岩性及其物理力学指标进一步分层,其顺序号以右脚码表示,序号的多少可按地区或工程场地确定,以层作为地基土层的基本单元。 5 人工填土以0层表示;可根据物质组成和堆填方式进行划分。 6 第四系下伏基岩层,应按风化程度划分工程地质层,右下角码分别表示风化程度, 即:1全风化,2强风化,3中等风化,4微风化及5未风化。基岩的不同岩性可用大于数字表示,并直接定名。 DB33/T 1065-2009 9 表 4.3.2 浙江省沿海平原区第四纪工程地质层(组)划分 地层时代及成因 层组 层 主要特征描述 Q

41、3 4 al-lQ3 4、lhQ3 4 mQ3 4、al-mQ3 4 1 2 3 灰黄色粉质粘土、粉土,稍密中密;褐黄、灰黄色粉质粘土、粘土,可塑软塑。 Q2 4 al-mQ2 4 mQ2 4 1 2 黄灰、灰色粉土、粉砂,稍密中密。灰色淤泥质土,流塑,局部夹粉砂、粉土。 al-lQ1 4 Q1 4 mQ1 4 1 2 褐黄色粘土、粉质粘土,可塑(第一硬土层),局部灰黄粉细砂。 灰色淤泥质土,流塑,灰色粘性土,软塑。 al-lQ2-2 3 1 褐黄、灰绿色粘性土,可塑,局部灰黄色粉细砂(第二硬土层)。 mQ2-2 3 2 灰色粘性土,软塑,局部灰绿色粉土。 Q2-2 3 al-mQ2-2 3

42、3 灰色粉土、粉细砂。 al-lQ2-1 3 1 褐黄、灰绿色粘性土,可硬塑(第三硬土层)。 mQ2-1 3 2 灰色粘性土,软可塑。 Q2-1 3 al、al-mQ2-1 3 3 灰、灰黄、灰绿色粉土、粉砂。 al-lQ1 3 1 褐黄、灰绿色粘性土,可硬塑(第四硬土层)。 mQ1 3 2 灰色粘性土,软可塑。 Q1 3 al(pl) Q1 3 3 灰、灰黄色,卵(砾)石,砾砂、砂土,中密密实。 al-lQ2 2 1 杂色粘性土层,可塑硬塑。 Q2 2 al(pl)Q2 2 2 卵(砾)石、砾砂、砂,密实。 al-lQ1 2 1 杂色粘性土层,硬塑。 Q1 2 al(pl)Q1 2 2 卵(

43、碎)石、砾砂、砂土,密实。 Q 1 al-lQ1 al(pl)Q 1 1 2 杂色粘性土层,硬塑。卵(碎)石砾砂、砂,密实。 4.4 山区工程地质层(组)的划分 4.4.1 山区第四系工程地质层(组)的定名,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和野外编录、原位测试及土工试验成果综合确定。 4.4.2 山区第四系工程地质层的划分及其层序编号,应根据土层的岩性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和地层的时代、成因及本规范山区第四纪地层划分表确定。 4.4.3 山区第四纪地层、基岩的工程地质岩组划分和工程编号,可参照沿海平原区工程地质层组的标准划分。 DB33/T 1065-2009 10 5 勘察等级、阶段和纲要 5.1 勘察等级 5

44、.1.1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分为三个工程重要性等级: 1 一级工程:重要工程,后果很严重; 2 二级工程:一般工程,后果严重; 3 三级工程:次要工程,后果不严重; 5.1.2 根据场地的复杂程度,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场地等级: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 1) 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 2) 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 3) 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 4) 地形地貌复杂; 5) 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门研究 的场地。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 1)对

45、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 4)地形地貌较复杂; 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场地。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 1)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小于6度,或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3)地质环境基本未受到破坏; 4)地形地貌简单; 5)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注:1 从一级开始,向二级、三级推定,以最先满足为准;第5.1.3条亦按本方法确定地基等级; 2 对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确定。 5.1.3 根据地基的复杂程度,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地

46、基等级: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地基(复杂地基): 1)岩土种类多,很不均匀,性质变化大,需要特殊处理; 2)严重膨胀、污染的特殊性岩土,以及其它情况复杂,需作专门处理的岩土。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 DB33/T 1065-2009 11 1)岩土种类较多,不均匀,性质变化较大; 2)除本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特殊性岩土。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地基(简单地基) 1)岩土种类单一,均匀,性质变化不大; 2)无特殊性岩土。 5.1.4 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按下列条件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1 甲级:在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

47、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中,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 2 乙级: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 3 丙级: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 注: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当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5.2 勘察阶段 5.2.1 勘察阶段划分应根据设计阶段的要求,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阶段;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尚应进行施工阶段勘察。 5.2.2 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主要采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等手段,了解场地的地层、构造、岩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当拟建工程场地地质条件复杂时,尚应进

48、行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对拟建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初步评价,为城镇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及工程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方案比选提供依据。 5.2.3 初步勘察阶段除通过收集有关工程经验、场地地质资料外,应通过一定勘察手段,初步查明场地的地质构造、地基土结构和岩土工程性质、不良地质作用等,初步分析和评价场地稳定性、地基基础类型,为建(构)筑物总平面的合理布置、基础类型的选择、对不良地质作用的治理及详细阶段勘察的重点内容提供依据。对大型工业和市政项目、超高层建筑、大型住宅小区等宜进行初步勘察。 5.2.4 对简单场地及地基且无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当建筑物平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已掌握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可合并勘察阶段,进行一次性详细勘察。 5.2.5 详细勘察应通过勘探、测试、试验、分析和统计等手段,为设计、施工提供详细的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和岩土设计参数;对基础形式、地基处理、边坡治理、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降水、地震效应、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作出分析、评价和建议。 5.3 勘察纲要 5.3.1 勘察纲要应根据勘察等级、阶段、拟建建(构)筑物的特点和设计的技术要求,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及当地地质条件进行编制;勘察纲要应内容完整、勘察方案合理可行,并满足工程要求。 5.3.2 勘察纲要应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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