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内标、替代物及标准样品均为易挥发的有毒化合物。其溶液配制应在通风柜中进行,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海水、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57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当样品量为5ml时,用全扫描方式测定,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65.0g/L,测定下限为.420.0g/L;用选择离子方式测定,目标化合物的检出限为0.22.3g/L,测定下限为0.89.2g/L。详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