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1.040.70Y89DB41河南省地方标 准DB 41/T 14412017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定规范2017-08-28发布 2017-11-28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1/T 14412017I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3.1.13.2.13.3.13.4.24要求 .24.1 总则 .24.2 管理要求 .25 教育、培训与能力 .25.1 教育、培训 .25.2 能力 .36 信息交流与控制 .37 分析和改进 .37.1 监视和测量 .37.2 不符合识别、改进及信用修复 .38 承诺与自我评价 .38.1 承
2、诺 .38.2 自我评价 .39 申请条件 .410 评定结果 .411 评价机构 .412 监督与复审 .4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河南省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申请书格式 .5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细则 .7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眼镜行业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格式 .9附录 D(规范性附录) 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监督检查表 .10DB41/T 14412017II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计量器具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
3、起草人:张志刚、王书升、朱记全、何健、黄玉珠、苏清磊、周强。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林芳芳、刘红乐、史亚楠、尚银霞、阎良、赵芳芳。DB41/T 144120171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定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评定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教育、培训与能力、信息交流与控制、分析和改进、承诺与自我评价、申请条件、评定结果、评价机构、监督与复审。本标准适用于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的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 10810.1 眼镜片 第 1 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GB 10810.2 眼镜镜片 第 2 部分:渐变焦镜片GB 13511.1 配装眼镜 第 1 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 13511.2 配装眼镜 第 2 部分:渐变焦GB/T 14214 眼镜架 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9022 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QB 2506 光学树脂眼镜片WS 219 儿童少年矫正眼镜DB41/T 1440 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国家质检总局 2007 年第 162 号公告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54号令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5、文件。3.1诚信计量目标为实现诚信计量的目的而规定的量化要求。3.2诚信计量因素影响单位计量诚信度的要素。3.3诚信计量体系为实现诚信计量方针和目标,对诚信计量过程进行持续监控所必需的一组相互关联或相关作用的要素。3.4DB41/T 144120172诚信计量信息各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消费者在购买服务的过程中产生、记录、收集的反映服务业经营者在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履行诚信计量承诺方面的有关信息。4要求4.1 总则4.1.1 示范单位应按 GB/T 19022、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识别诚信计量因素,建立健全诚信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诚信计量管
6、理职责;运用先进的计量管理理念,推动计量工作的体系化管理。4.1.2 示范单位应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承诺不用未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期限的计量器具,所经营的验光、配镜应计量准确、质量合格。4.1.3 示范单位应制定诚信计量方针、目标,识别诚信计量因素,建立诚信计量体系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和持续改进。4.1.4 示范单位应按 DB41/T 1440 的要求为消费者提供验光配镜的规范化服务。4.1.5 示范单位的评价工作由省级计量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培育和推动,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审定和公示。4.2 管理要求4.2.1 管理职责示范单位应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岗
7、位在诚信计量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以管理内部诚信计量信息、处理相关方投诉,建立执行、保障和监督的协调机制。4.2.2 管理制度涉及诚信计量的内部程序文件或规章制度等,应包括但不限于:a) 诚信计量的方针、目标和承诺;b) 从业人员计量业务知识培训管理;c) 计量设备管理和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定期溯源) 制度;d) 验光管理;e) 配镜管理;f) 明码标价与管理;g) 售后服务评价和顾客满意度评价管理;h) 失信管理(包括失信事件报告与处理,失信预防与惩戒等) ;i) 诚信计量目标考核管理;j) 社会监督。5 教育、培训与能力5.1 教育、培训5.1.1 示范单位应建立诚信计量教育、培
8、训机制,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道德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诚信计量意识,提高职业技能。5.1.2 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保存相关的记录。DB41/T 144120173a) 诚信计量的重要性;b) 个人在诚信计量管理方面的作用与职责;c) 个人对诚信计量的影响以及工作改进带来的效益;d) 违背诚信计量规定的后果;e) 失信行为对个人及单位的影响。5.2 能力验光、配镜等关键岗位员工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的要求,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具备相应的能力,并保存相关的记录。6 信息交流与控制示范单位应建立诚信计量信息交流与控制管理制度,规定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部门、外部相关
9、方诚信信息交流的内容、范围与形式,以满足诚信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并保存相关的记录。7 分析和改进7.1 监视和测量7.1.1 示范单位应对诚信计量过程进行控制,制定诚信计量方针和目标;使诚信计量因素在验光配镜的全过程得到有效监控,并保存相关的记录。7.1.2 示范单位应加强对在用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管理,属于强制计量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相关规定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不属于强制计量检定的计量器具应主动接受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7.1.3 示范单位应对验光配镜服务质量、企业形象进行监视和持续改进,并保存相关的记录。7.2 不符合识别、改进及信用修复示范单位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不符
10、合识别、 改进及信用修复的程序, 对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保存相关的记录。8 承诺与自我评价8.1 承诺8.1.1 示范单位应对诚信计量的方针、目标和责任进行声明、承诺。8.1.2 诚信计量的目标应为便于考核的、有针对性的量化指标,责任体现对受损方利益的补偿性和责任方的惩戒性。8.1.3 声明与承诺应用适当的途径进行表达,如通过网站、公示栏、新闻媒体、书面文件等,以便于各相关方的监督。8.2 自我评价示范单位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定期对已建立的诚信计量体系进行审核和评价,以确保诚信计量工作机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保存相关的记录。DB41/T 1441201749 申请条
11、件9.1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a) 一个独立门店为申报主体,合法经营;b) 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践行;c) 建立诚信计量体系,整体运行管理状态良好;d) 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率为100%且已备案,在用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溯源率为100%;e) 从业人员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并熟知相关知识,诚实守信,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自律意识较好,行为客观公正,没有出现用户投诉或出现用户投诉但处理及时未造成其他负面影响。9.2 申请者应按要求向评价机构提交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a) 申请书(见附录 A);b) 自我评价表(见附录 B);c) 自我承诺书(见附录 C);d)
12、规章制度;e) 顾客满意度调查评价概况(调查表原件现场备查);f) 合法经营的文件复印件(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g) 有行业特殊要求的需附相关资质文件;h) 在用计量器具一览表及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 强制计量检定计量器具备案证明。10 评定结果10.1 经评价机构评价符合本标准要求,评价结果为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10.2 通过评价机构评价后,由组织部门对评价结果在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应包括获取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名称、经营地点、诚信计量的方针、目标和承诺事项等,公示期 7 天。公示结束后无重大投诉或有投诉但查无实证的,评价结果生效。10.3 评价机构的评价工作按照眼镜行
13、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细则执行(见附录 B)。11 评价机构11.1 评价机构:与计量相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组织,该组织负责评价工作。11.2 评价机构聘请眼镜制配行业相关的计量专家组成评审组开展评价工作。12 监督与复审12.1 示范单位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原组织部门应组织不少于 1 次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按附录 D执行。12.2 示范单位的复查评价仍按本标准规定执行。DB41/T 144120175AA附录A(规范性附录)河南省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申请书格式河南省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申请书申请单位:(盖章)负责人:申请日期: 年 月 日DB41/T 144120176企业
14、名称法人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电 话地址 邮箱邮政编码 职工人数年经营额(万元)主管计量部门名称专兼职计量人员数计量器具总数强检器具数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认证情况(复评时填写)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截止目前一年内收到的投诉次数本企业是责任方的次数已经处理次数客户满意次数企业诚信计量创建工作概述申请单位意见自愿申请并接受第三方评价;对申报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负责人签字:年月日DB41/T 144120177BB附录B(规范性附录)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细则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细则见表B.1 。表B.1 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细则标准条款 评价方法评价记录得分4要求65分4.1总
15、则5分1、制定了文件化的诚信计量方针、目标,指标合理。(2 分)2、自觉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守国家质检总局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服务行业诚信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指南,识别诚信计量因素,建立文件化的诚信计量体系。(3 分)4.2.1管理职责5分1、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店面验光配装镜售后等有关部门和岗位在诚信计量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3 分)2、确立诚信计量分管领导和有专职人员协调处理相关方投诉,管理内部诚信计量信息的人员,诚信计量管理职责应形成文件并经批准。(2 分)4.2.2管理制度55 分1、制定顾客意见处理程序,涵盖了顾客意见征集
16、、分析和处理,以及对申诉的受理与处理, 实施顾客满意度评价,记录保存完整。(5 分)2、商品标签、价格标签应清晰、完整、无误。(2 分)3、在用计量器具一览表及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证明、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日常维护制度、报废更新制度和日常自校制度等,主要计量器具的档案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状态标识应清晰、有效,计量确认正确且记录保存完整。(10 分)4、制定了诚信目标管理制度,有考核记录。(3 分)5、应提供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如:配装眼镜 第 1 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13511.1-2011) 配装眼镜 第 2 部分:渐变焦 (GB 13511.2-201
17、1) 眼镜镜片 第 1 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 ( GB 10810.1-2005) 眼镜镜片 第 2 部分:渐变焦镜片 (GB 10810.2-2005) 光学树脂眼镜片(第一修改单) (QB2506-2001) 眼镜架 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4214-2003) 儿童少年矫正眼镜(WS 219)等;(5 分)6、验光程序文件规定的验光人员资质、主观式插片验光、验光机数据参考使用、验光距离等符合 DB41/T 1440 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验光记录信息内容完整规范,保存完好。(5 分)7、配装镜程序应规定:配装镜的五项质量指标符合 DB41/T 1440 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
18、配装镜工艺过程记录的信息量齐全,保存完好。(5 分)8、经营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眼镜零配件(镜片、镜架)进行合格供方评价,严格控制采购验收环节,确保制配眼镜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无伪劣镜片、镜架和配装水平低下的眼镜进店;供方评价记录保存完好。(5 分)DB41/T 144120178表B.1(续)标准条款 评价方法评价记录得分4要求65分4.2.2管理制度55 分9、制定了售后服务程序文件,承诺向消费者提供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制配眼镜;对于经销的眼镜确实有质量问题,眼镜制配企业应按照“三包规定”向顾客提供售后服务,或先行赔偿;售后服务记录保存完好。(5 分)10、内部失信有控制
19、措施,如发生失信事件,报告、处理及时,对失信事件的责任人已采取处罚措施,消除失信影响。(5 分)11、有诸如接受社会公众、消费者、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第三方监测机构和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制度;有实施记录。(5 分)5.教育、培训与能力 10 分1、 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 考察其是否理解诚信计量的重要性,以及个人在诚信计量管理方面的作用与职责等。(2 分)2、教育培训记录齐全。(2 分)3、从事验光、配镜等人员持证上岗。(2 分)4、参加过诚信计量专业培训并有证书(验光配镜专业人员培训比例至少 50%)。(4 分)6.信息交流与控制5分1、有相应程序文件。(3 分)2、执行记录保存完
20、整。(2 分)7.分析和改进10 分7.1 监视和测量5分1、有相应程序文件;(3 分)2、监视和测量的内容记录保存完整。(2 分)7.2 不符合识别、改进及信用修复5分1、制定了相应程序文件。(3 分)2、执行及效果评价记录保存完整。(2 分)8.承诺与自我评价10 分8.1 承诺5分1、能对诚信计量的方针、目标和责任进行承诺,指标、责任明确;有诚信计量承诺书 。(3 分)2、 承诺能够按照诚信计量的要求, 充分利用适当的途径在店面最显著的场合宣誓承诺。承诺内容如确保质量、执行国家价格规定、售后服务、投诉电话等。(2 分)8.2 自我评价5分1、制定了内部评价程序文件。(3 分)2、内部评价
21、改进意见的实施记录保存完整。(2 分)评价结果1、累计分值达到 85 分,可以授予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称号。2、近 1 年内,对诚信计量或商品质量、服务等方面的投诉受理或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各级政府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受到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处理的或不符合正文 9.1 申请条件的,则取消(或注销)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资格。DB41/T 144120179附录C(规范性附录)眼镜行业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格式眼镜行业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为促进眼镜服务业的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倡导诚信计量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计量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单位名称 ) 郑重承诺如下:一、自觉遵守计量法及相
22、关法律法规对强制计量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规定。二、严格遵守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加强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三、保证在眼镜制配过程中不用未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期限的计量器具。四、自愿按照DB41/T 1440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为消费者提供验光配镜的规范化服务。五、我们的诚信计量方针、目标如下:我们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本单位有诚信计量问题的,可向本单位管理人员投诉或拨打本单位投诉电话,投诉电话: 。仍有异议的,请拨打0371-12365或0371-12315投诉。承诺单位盖章:法人(负
23、责人)签名:年月日DB41/T 1441201710附录D(规范性附录)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监督检查表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监督检查表见表D.1表 D.1 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监督检查表标准条款要素分类检查记录符合/不符合/不适用重要 次要4要求4.1 总则4.2 管理要求4.2.1 管理职责4.2.2 管理制度5 教育、培训与能力5.1 教育和培训5.2 能力6 信息交流与控制7 分析和改进7.1 监视和测量7.2 不符合识别、改进及信用修复8 承诺与自我评价8.1 承诺8.2 自我评价评价结果1、评价结果有一项重要 不符合,则取消(或注销)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资格;超过两项次要 不符合,则取消(或注销)示范单位资格;监督检查通过给予评价确认。2、自取得示范单位称号后,如出现对诚信计量或商品质量、 服务等方面的投诉受理或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各级政府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受到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处理的或不符合正文 9.1申请条件的的, 则取消(或注销)示范单位资格。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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