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动物疫苗储藏和运输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for animal vaccinesDB43/T 10632015 ICS 07.080B 41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2015-09-20 实施2015-07-20 发布DB43/T 10632015 I 目 次 前言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3.1 动物疫苗 13.2 冷链 13.3 冷藏 13.4 冷冻 14 运输 14.1 运输工具 14.2 运输要求 15 储藏 25.1 设施设备 25.2 储藏
2、条件 25.3 储藏管理 26 出入库管理 26.1 验收 26.2 入库 36.3 出库 36.4 报废 3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动物疫苗年度收发汇总表 4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动物疫苗入库登记表 5附录 C(资料性附录) 动物疫苗出库登记表 6DB43/T 1063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兽医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丹、龙田泗、李智勇、谭运华、郭永祥、贺用权、郑文成、邓云波、吕晓星、张强、王晓春。 DB43/T
3、 10632015 1 动物疫苗储藏和运输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疫苗的运输、储藏和出入库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境内动物疫苗的运输、储藏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动物疫苗 动物疫苗是用微生物、寄生虫或其组分、分泌成分(毒素), 经生物学、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等技术加工制成的用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兽用生物制品。 3.2 冷链 为保证动物
4、疫苗从生产企业到动物免疫接种转运过程中的质量而装备的储藏、运输冷藏设施设备。包括冷藏运输车、冷库、冰柜(箱)、冷藏柜、冷藏箱(包)等。 3.3 冷藏 指温度符合(28)的储藏、运输条件。 3.4 冷冻 指温度符合(-25-15)的储藏、运输条件。 4 运输 4.1 运输工具 运输工具主要有冷藏运输车、配有冷藏设备的车辆、带冰袋(排)的冷藏箱(包)等。 应根据动物疫苗品种、数量、运输距离与时间、外界温度等选择运输工具。 4.2 运输要求 4.2.1 动物疫苗应按该疫苗储存温度要求运输。应采用快捷的运输方式,尽量缩短运输时间;运输中DB43/T 10632015 2应防止阳光照射和接触高温热源。
5、4.2.2 采用冷藏车运输时,运输前应对冷藏车及冷藏车制冷设备、温度记录显示仪进行检查,运输中应定期查看温度记录显示仪,观察温度是否异常。运输途中温度监测和记录应完整,温度记录应随动物疫苗移交收货方。记录应保存至动物疫苗有效期后5年。 4.2.3 采用冷藏箱(包)短途运输疫苗时,应根据疫苗种类、室外环境温度、运输距离等合理配备冰袋(冰排)。 5 储藏 5.1 设施设备 5.1.1 省级动物防疫机构及动物疫苗生产企业的省级总代理公司,应根据全省畜禽饲养量,科学合理配备与动物疫苗存放量相匹配、具有冷藏(冻)功能的冷库,并配备冷藏运输车。 5.1.2 市州、县级动物防疫机构及动物疫苗生产企业的市州级
6、代理公司应建具有冷藏(冻)功能的冷库,容积应与辖区内动物疫苗存放量相匹配,并配备冷藏运输车;动物养殖量较少的县(市、区)可以配备一定数量的冰箱、冰柜、冷藏柜等。 5.1.3 乡镇动物防疫机构、规模养殖场(户)应配备冰箱、冰柜、冷藏柜等。 5.1.4 村级防疫员应配备冰箱、带冰袋(排)的冷藏箱(包)。 5.1.5 其他动物疫苗经营企业应根据经营规模、经营品种配备必须的冰箱、冰柜、冷藏柜等。 5.1.6 冷库、冷藏运输车应有定期维护方案和温度异常应急处置预案,有专人管理维护,并有相关记录。 5.1.7 冷库应配有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源,并配备报警装置。 5.2 储藏条件 5.2.1 储藏温度应
7、符合动物疫苗使用说明书要求,储藏于阴暗干燥处并防止受潮。活(弱毒)疫苗不得反复冻溶,灭活疫苗应严防冻结。 5.2.2 动物疫苗转运和使用时应严防日光暴晒。 5.3 储藏管理 5.3.1 动物疫苗储藏应有专人管理,办理出入库登记,建立出入库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年底或防疫年度结束(3月至翌年2月)应盘查清库,动物疫苗年度收发汇总表参见附录A,动物疫苗年度收发汇总表保存期应不少于5年。 5.3.2 储藏时应按生产企业、品种、规格、生产批号分类码放,并有明显标识。 5.3.3 储藏时应保证动物疫苗的内、外包装完整。 5.3.4 每批次动物疫苗应留样,留样时间为动物疫苗有效期结束。 5.3.
8、5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规程的要求,检查库存动物疫苗并做好记录。 6 出入库管理 6.1 验收 6.1.1 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得设置于阳光直射、热源附近。 6.1.2 收货方在收货时应检查运输途中的温度记录,并用温度检测设备检查动物疫苗的运载环境温度。 DB43/T 10632015 3 6.1.3 收货时,收货方应索取运输交接单,核实疫苗品种、数量、规格,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6.1.4 收货时,收货方发现运输条件、动物疫苗运载环境温度、包装规格、动物疫苗有效期等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要求的,应及时与发货方联系解决。 6.2 入库 验收合格的动物疫苗,应迅速转到符合储藏条件处储藏
9、,并填好动物疫苗入库登记表,动物疫苗入库登记表应保存至动物疫苗有效期后5年,动物疫苗入库登记表参见附录B。 6.3 出库 6.3.1 动物疫苗出库应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次动物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6.3.2 动物疫苗出库时应填写动物疫苗出库登记表,动物疫苗出库登记表应保存至动物疫苗有效期后5年,动物疫苗出库登记表参见附录C。 6.4 报废 6.4.1 动物疫苗出现质量异常或超过有效期、失效等情况,应立即停止调出和使用,并及时清理,隔离存放,做好记录,按规定处理。 6.4.2 国家强制免疫动物疫苗报废,应实行审批、备查、集中报废制度。未经审核批准,不得报废动物疫苗。需报废的
10、动物疫苗,由仓库保管员提出,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核对数量,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废处理。应对报废动物疫苗的时间、品种、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等进行记录,报上一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报废动物疫苗时,除按上述规定进行审批外,还应列出报废动物疫苗清单,报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核实、批准、登记。 6.4.3 过期、失效、变质的动物疫苗,应按规定集中销毁或深埋处理,不得随意丢弃。DB43/T 10632015 4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动物疫苗年度收发汇总表 储藏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疫苗品种 上年度结余数量 本年度收货数量 本年度发货数量 本年度报废数量 本年度结余数量 经办人签名 DB43/T 10632015 5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动物疫苗入库登记表 储藏单位: 时间: 年 入库日期 疫苗名称 生产企业 规 格 数 量 生产批号 有效期 运输工具 运输温度 送货人员签名 收货人签名 DB43/T 10632015 6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动物疫苗出库登记表 储藏单位: 时间: 年 出库日期 疫苗名称 生产企业 规 格 数 量 批 号 生产日期 有效期 检测情况 留 样 领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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