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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 480-2013 公共图像系统技术规范.pdf

1、ICS 13.310A90DB12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DB 12/ 4802013公共图像系统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Public Image System2013-07-01发布 2013-08-01实施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12/ 480 2013I目 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4 公共图像系统设计原则 25 结构要求 36 系统功能要求 47 性能要求 58 设备要求 69 网络安全要求 72013DB12/ 480 II前 言本标准的基本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

2、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的第5.2、6.3、6.7、6.8、8.1.1、8.3.1.1、8.3.2.1、8.4.1、8.4.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由天津市公安局科技管理处提出。本标准由天津市社会公共安全产品与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科技管理处、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庆生、强万国、李渊韬、程长河、骆宏、陈绪、贾鹏、王亮、卢京辉、王楷华、张树元、王刚、李方亮、李艳。2013DB12/ 480 III引 言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逐步加大资

3、金投入,城市中公共图像资源也越来越丰富。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以及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市政府应急办、市市容园林委、市公安局、市公交集团等单位的视频监控资源实现了信息共享,初步构成了覆盖全市、互联互通、跨行业、跨部门的公共图像系统,在城市管理、应急处突和治安防控等工作中产生了极大的社会效益。据统计,目前全市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点位3万余个,实现互联互通的仅占32.5%。由于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模式各异、标准不一,导致公共图像资源联网和共享困难,造成不必要的资金和资源浪费。为了规范本市公共图像系统建设,推进公共图像资源的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应急处突和治安防控能力,按照天津市安全

4、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我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11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标准。2013DB12/ 480 1公共图像系统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图像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设计原则、结构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设备要求及网络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图像资源,以及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涉及公共区域图像资源的信息共享。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19

5、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T 25724-2010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69.3-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技术标准 第3部分:前端信息采集技术要求。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3.1 术语和定义3.1.1公共图像资源 Public image resource利用采集、传输、控制、显示、存储等设备和软件,对公共区域进行监

6、视、跟踪、记录的视音频信息。3.1.2公共图像系统 Public image system在本市范围内建设的对公共图像进行采集、传输、控制、显示、存储、处理及系统间互联、互通和互控的网络系统,以下简称“系统”。3.1.3图像运管中心 Imag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center2013DB12/ 480 2公共图像系统的运行管理机构。3.1.4用户终端 User terminal 经图像运管中心注册并授权的、对系统内数据和/或设备有操作功能的客户端设备。3.1.5视音频编码设备 Video and audio coding device具有对视音频信号进行采集、编

7、码、网络传输功能的设备,具有视音频处理、设备控制、视频移动侦测、图像存储和回放等特定功能。3.1.6视音频解码设备 Video and audio decoding device具有对数字压缩视音频进行解码还原功能的设备,具有视音频处理、设备控制、数据交换、图像分割显示等特定功能。3.1.7系统延迟时间 System delay time指发送端信息采集、编码、网络传输、信息接收端解码、显示等过程所经历的时间。3.2 缩略语3.2.1 H.264-ZY 公共图像系统专用视音频编解码格式3.2.2 SVAC Surveillance Video and Audio Coding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

8、音频编解码3.2.3 CIF Common Intermediate Format 通用中间格式3.2.4 TCP 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 传输控制协议3.2.5 IP Internet Protocol 因特网协议3.2.6 GIS 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地理信息系统4 公共图像系统设计原则4.1 规范性系统应符合防护对象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要求。控制、传输、接口协议以及视音频编解码、视音频文件格式应符合本标准规定,本标准未规定的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4.2 扩展性系统应采用模块化设计,能满足系统规模扩展、功能扩充、配套软

9、件升级等需求。4.3 安全性2013DB12/ 480 3系统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非法接入、攻击和病毒感染;系统应具有防雷、过载、断电、电磁干扰和人为破坏等安全防护措施。4.4 可靠性系统应采用成熟的技术和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设备和产品,关键设备应有备份或冗余措施,系统软件应有备份和维护保障能力,并有较强的容错和系统恢复能力。4.5 易操作性系统管理软件应提供清晰、简洁、友好的中文人机交互界面,易学易用,操控简便、灵活。4.6 维护性系统应具有自检、故障远程诊断及故障弱化功能,当发生故障时,快速确定故障点和故障类型,便于维护。4.7 实用性应能够满足不同环境条件、监控对象、监控方式、维

10、护保养以及投资规模等因素,正确进行系统配置和设备选型,满足本标准强制性条款的要求。5 结构要求5.1 应用结构系统构成主体包括公共图像资源、传输网络、图像运管中心和用户终端四个部分。系统应用结构见图1。图1 公共图像系统应用结构2013DB12/ 480 45.1.1 传输网络 系统传输网络骨干网采用专用传输网络。公共图像资源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联网传输方案,无论采用何种网络、何种传输方式,均应保证接入系统传输专网的安全。5.1.2 图像运管中心 应能汇集全市公共图像资源,对接入设备注册认证,对公共图像资源进行浏览、控制、处理、存储,对用户终端的使用进行授权。5.1.3 用户终端 经授权,可对公

11、共图像资源进行浏览、控制、处理、存储的客户端,分为单机客户端和具有浏览、控制功能的控制中心。5.2 组网模式 5.2.1 各级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图像资源应按图2模式建设。前端摄像机通过视音频编码设备将视音频信号转换为H.264-ZY格式数据,或采用内置H.264-ZY编码模块的摄像机,经专用传输网络(有线/无线)接入公共图像系统。图2 新建联网模式示意图5.2.2 各级政府投资已建的公共图像资源应按图3模式整合联网。将原有图像监控系统的公共图像资源通过H.264-ZY编码设备进行编码压缩后,经专用传输网络(有线/无线)接入公共图像系统。图3 整合联网模式示意图5.2.3 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以

12、及其它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公共图像资源应按5.2.2模式整合联网。6 系统功能要求系统应能实现不同设备及系统的互联、互通、互控,实现视音频及报警信息的采集、传输/变换、显示/存储、控制;应能进行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6.1 实时图像点播2013DB12/ 480 56.1.1 应能按照指定设备、通道进行图像的实时点播。a) 支持点播图像的显示、抓拍、缩放和录像;b) 支持多用户对同一图像的同时点播;c) 支持基于GIS地图的点播。6.1.2 传送的图像应与采集的图像质量相一致。6.2 远程控制应能通过手动或自动操作,对前端设备的各种动作进行控制,应能设置控制优先级。6.3 存储 应采用分布式存储和集

13、中存储相结合的策略,应配置专用存储设备,存储、回放的图像与采集的图像质量相一致。6.4 历史图像的检索和回放应满足GA/T 669.1-2008中6.1.4要求。6.5 数据接口系统应提供与其它信息系统的互联接口。6.6 语音功能根据应用需要(如声音复核、通信指挥等),用户终端之间宜支持语音双向对讲功能,用户终端和监控点之间宜支持语音双向对讲或语音广播功能。6.7 用户与权限管理 图像运管中心应具有对接入的用户进行认证和授权的管理功能。6.8 网络与设备管理应能在图像运管中心对系统设备、网络服务器等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在系统内应能实现工作时钟与标准时间同步。6.9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应满足GA/T

14、 669.1-2008中6.1.11要求。6.10 日志管理应满足GA/T 669.1-2008中6.1.12要求。6.11 移动/无线监控6.11.1 应能支持前端设备的移动或无线接入。6.11.2 应能支持移动或无线用户终端的使用。7 性能要求2013DB12/ 480 67.1 网络带宽系统网络带宽应能满足前端设备、图像运管中心、用户终端的接入并留有冗余。网络带宽的估算方法如下:a) 前端设备所需的网络带宽应不小于单路视频码率允许并发接入的视频路数;b) 图像运管中心所需的网络带宽应不小于单路视频码率允许并发联接的视频路数;c) 用户终端所需的网络带宽应不小于单路视频码率允许并发显示的视

15、频路数;d) 预留的网络带宽应根据系统的应用情况确定,应包括其它业务数据传输带宽、业务扩展所需带宽和网络正常运行需要的冗余带宽。7.2 端到端的系统延迟时间当视音频信息、控制信息及报警信息等经由网络传输时,端到端的系统延迟时间应不大于4秒。7.3 系统图像质量7.3.1 应保证图像信息的原始完整性,即在色彩还原性、图像轮廓还原性、灰度级、事件后继性等方面均应与现场场景保持最大相似性(主观评价)。系统的最终显示图像(主观评价)应达到四级(含四级)以上图像质量等级,对于电磁环境特别恶劣的现场,图像质量应不低于三级。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见GB 501982011中的 5.4。7.3.2 应保证对目标监

16、视的有效性。重要监控点图像存储、回放的图像分辨率宜满足GA/T 367 -2001 中4.4.7系统分级规定的一级(甲级)要求。系统分级参见GA/T 3672001的附录B.8 设备要求系统设备主要由信息采集、视频编/解码、传输、显示、存储、网络服务器、用户终端等设备组成。8.1 图像信息采集8.1.1 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图像资源应采用不小于200万像素的摄像机,能满足对监控区域人员体貌特征、车辆颜色、驾驶室、车牌号等目标清晰可辨的要求。8.1.2 宜设置声音采集设备,其灵敏度、探测范围等性能应与监测范围相适应。8.1.3 图像信息采集设备的布设:a) 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条件,可一

17、次性布设或分期布设,并符合GA/T 669.3的要求;b) 宜充分利用地形地物和城市基础设施,不破坏城市环境的美化;c) 重要监控区域的图像信息采集设备的布点方案宜根据纵深防护原则进行设计,形成点、线、面的立体布局。8.2 传输设备传输设备的选型详见GB 50348-2004中3.11.3要求。8.3 视音频编/解码设备8.3.1 视音频编码设备2013DB12/ 480 78.3.1.1 应采用H.264-ZY编码格式,图像分辨率应支持CIF(352288)、4CIF(704576)、720P(1280720)、1080P(19201080)并可调。8.3.1.2 宜支持SVAC视音频标准。

18、宜支持G.711/G.723.1/G.729音频编解码标准。8.3.1.3 应具有以太网接口,支持TCP/IP等网络协议。8.3.1.4 应具有RS-232/RS-485/RS-422数据通道,可用于支持常用控制协议。8.3.1.5 宜支持IP组播技术。8.3.1.6 编码输出应具有点对点、点对多点传输能力;多路输入的设备应支持由输入到编码输出的多点对一点或多点对多点的切换控制功能。8.3.1.7 宜具有视频移动侦测功能,可根据设置策略实现相应的编码、传输、存储和视频报警。8.3.1.8 应具有设备认证、防篡改及加密传输等功能。8.3.1.9 应提供二次开发的软件接口。8.3.2 视音频解码设

19、备8.3.2.1 应支持H.264-ZY编码格式。8.3.2.2 宜支持SVAC视音频标准。宜支持G.711/G.723.1/G.729视频编解码标准。8.3.2.3 应具有以太网接口,支持TCP/IP协议等网络协议。8.3.2.4 宜具有报警联动功能。当具有报警联动功能时,多路传输的视频解码设备,在收到报警联动信息时能自动切换到对应的视频通道。8.3.2.5 应具有设备认证、防篡改及加密传输等功能。8.3.2.6 应提供二次开发的软件接口。8.4 存储设备8.4.1 应满足H.264-ZY编码格式存储。8.4.2 应具有足够的存储空间,视音频信息保存的时间应不小于30天。8.4.3 应具有以太网接口,支持TCP/IP协议。8.5 图像显示设备显示设备的分辨率应不低于系统对采集、传输过程规定的分辨率指标。9 网络安全要求系统应具备保证信息安全的功能,包括身份认证、设备认证、图像及相关信息的防篡改、公共图像资源和用户终端的接入安全、传输安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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