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030.10 K 70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763 2018 废照明灯具拆解处理 要求 Disassembly and treatment for waste lighting products Requirement 2018 - 01 - 17 发布 2018 - 03 - 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 763-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 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提出单位:天津理工大学。 本标准归口单位:天津市绿色供应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起草单位: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
2、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胡彪 、汤桂兰 、张旭东、程达、冀保礼、付中阳、回文龙。 DB12/T 763-2018 1 废照明灯具拆解处理 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照明灯具拆解处理的术 语和定义 ,以及 作业场地、 拆解处理 、 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 、管理及拆解物存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所有的废照明灯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T 16297 大
3、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22908 废弃荧光灯回收再利用 技术规范 GB/T 28012 报废照明产品 回收处理规范 HJ 527 废弃电 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QB/T 2274 电光源产品的分类和型号命名 方法 DB12/35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均 适用于本 文件 。 3.1 废照明灯具 waste lighting products 使用寿命到期、损坏或使用过程中丢弃的照明电器产品, 以及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 格产品、报废产品及过期产品,包括作为其一部分的部件和消耗件。 3.2 有毒有害物质 hazardous and t
4、oxic substances 废照明灯具中 对人、其他生物或环境带来潜在危害 的物质 。 3.3 拆解 disassembly 按照一定的要求和程序对废照明灯具 进行 拆卸、 解体 等操作的过程 。 3.4 分类 classification 根据管理规定和拆解处理要求, 将回收的废照明灯具按照 种类、结构、材料等 特征 进行归类。 3.5 破碎 crushing 将废照明灯具拆卸 、 解体后的拆解产物进行粉碎 的过程 。 3.6 DB12/T 763-2018 2 灯芯 lighting core 电 光源中由灯丝、发光体、支撑结构和 引线等构成的结合体。 4 作业场地 要求 4.1 拆解
5、 作业 场地应具备室内作业条件,采光照明、通风状态良好, 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 4.2 待 拆解 废 照明 灯具 存放、 拆解作业 以及拆解物 存放 场地要 分别 设置。 4.3 废照明灯具的拆解 作业 场地应 进行作业区域的划分, 包括 堆场区、暂存区、拆解作业区、 拆解物存储区等, 各区域要有清晰的区域标识、标线。 4.4 对于易引发危害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场地应给予明确提示和标识。 4.5 拆解作业场地要配备有必要的环保和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汞蒸气、卤素元素收集、 处理和防护 设施。 4.6 拆解作业场地应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并定期进行监控系统的保养、维护和录像视频内容保存等工作。 5
6、拆解处理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废照明灯具的拆解 应符合 GB/T 28012 要求 。 5.1.2 将光源、灯罩灯架、镇流器、 启辉器等构件分别拆卸,拆解物要分类放置,易碎光源注意防护,防止破损。废照明灯具的拆解 物 见表 1。 表 1 废照明灯具拆解物 照明 灯具 结构组成 拆解物 光源 热辐射光源 灯芯、玻壳、填充物质 气体放电光源 灯芯、玻壳、荧光涂层、填充物质 LED 固态光源 发光二极管、 印制 电路板 、引线 灯罩灯架 灯座 灯口 支架 灯罩 外壳 反光板 其他 镇流器 外壳、 印制 电路板、接线端子、线圈、铁芯等 启辉器 外壳、氖管、电容器、底座等 紧固件 螺钉、螺
7、栓、螺母、垫圈等 密封件 垫圈、衬圈等 其他 绝缘纸等 5.1.3 光源依据 QB/T 2274 要求进行分类 拆解 。 5.2 光源拆解 5.2.1 热辐射光源 拆解 DB12/T 763-2018 3 5.2.1.1 用切割或破碎等方式分离灯头、灯芯和灯泡玻壳,拆解产物应分别收集,玻壳玻璃 根据材质情况 进行处理 利用或 处置 。 5.2.1.2 含有卤素元素的热辐射光源要在密闭环境下进行拆解,卤素等有害填充剂要进行有效回收,回收到的卤素及其化合物要置于专门的容器中并进行 处理利用或处置 。 5.2.2 气体放电光源 拆解 5.2.2.1 低气压荧光灯和低气压紫外灯的拆解处理按照 GB/T
8、 22908 要求进行。 5.2.2.2 其他 的 气体放电光源拆解要 求 : a) 气体放 电光源的拆解处理要在密闭环境下进行,光源内部填充的 汞等有毒有害 物质 要进行有效回收,存放于专用容器中,按危险废物进行保存管理 、处理利用 或处置 。 b) 用切割的方式分离灯头、灯芯和灯泡玻壳,拆解 产物应分别收集,玻壳玻璃内的荧光物质要分离回收 并进行 处理利用 或处置 , 玻壳玻璃 根据材质及 有毒有害物质 的 情况 进行处理 利用或 处置 。 5.2.2.3 气体放电光源镇流器拆解要求 : a) 电感式镇流器要将机壳和电磁感应线圈 拆解分离 ,电磁感应线圈作为一般废旧机电产品进行处理利用 。
9、 b) 电子式镇流器要将机壳和 印制 电路板拆解分离 , 废 弃印制 电路板 的处理要符合 HJ527 的有关要求 。 5.2.3 LED 固态光源 LED 固态光源 拆解出的 废弃印制 电路板 ,其处理要符合 HJ527 的有关要求。 6 环境保护要求 6.1 废 照明灯具 的拆解处理过程应 以环境无害化方式 进行,防止 产生二次污染。 6.2 拆解处理企业应具备完善的污染防 治 措 施 和 管理制度, 要制定 处理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预案 。 6.3 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拆解处理产物的 扬散、流失、渗漏等,不应 随意遗弃、倾 倒拆解处理产物。 6.4 生产过程中 产生的 气体 污染物 应符合
10、GB/T 16297 要求 。 6.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符合 DB12/356 要求。 7 安全 生产与劳动 保护 要求 7.1 要对岗位工作人员 进行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 , 包括但不限于 电 光源知识、 危险物辨识、安全操作规程和 突发事故应急 预案等 的教育 。 7.2 岗位作业 人员 工作时 要穿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7.3 拆解企业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要符合 GB/Z 188 要求。 8 管理要求 8.1 拆解处理企业应进 行系统的信息管理,对于进入的废照明灯具要进行信息登记,内容包括 时间、种类 、 名称、数量 、来源 、灯具完整情况、车辆 等
11、信息。 8.2 拆解过程要建立详细的生产记录, 内容包括 作业班组人员信息 , 拆解物种类 、名称、数量 、重量等信 息,有毒有害 物信 息 。 生产记录表 内容可 参照附录 A。 8.3 一般的废 塑 料、 废 金属、 废 玻璃 等拆解物 可进一步 回收处理利用 或 作为废物资源销售 。 DB12/T 763-2018 4 8.4 属于国家公布为危险废物的拆解物,包括但不限于 印制 电路板 、汞、荧光粉 等 有毒有害物质 , 要进行 登记 , 并进行处理 利用或 处置 。 9 拆解物 存储 要求 9.1 一般拆解物和有毒有害拆解物 要 分 类 存储。 9.2 有毒有害拆解物存储于危险废物仓库,以存放容器或单元为单位对拆解物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种类、名称、重量、毒性等信息。 9.3 危险废物 的存储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DB12/T 763-2018 5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 生产记录 表 表 A.1 生产记录表 单位名称 : 日期: 年 月 日 作业车间 车间负责人 安全员 作业班组 班组 负责人 统计 员 拆解产品 拆解产物 名称 数量 总重( kg) 序号 名称 总重 ( kg) 危险废物 标记 处理 方式 去向 1 2 3 4 5 6 7 8 9 10 本月总量 合计 之前月份累积量(不含当月) 当年累积量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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