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40.50 Z64 备案号: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 184 2013 代替DB11/184-2003 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 限值及测量方法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smoke from in use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achinery 2013 - 02 - 16发布 2013 - 07 - 01实施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 1842013 I 目 次 前 言 II 引言 III 1 范 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3 术语和定义 1 4 在用非道路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 1 5 柴油机排气烟度测量方法 2 6 结果判定 2 7 仪器设备要求 3 DB11/ 1842013 II 前 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 DB11/184-2003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DB11/184-2003。 本标准与 DB11/184-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原标准名“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更改为“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 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修改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见1,2003 年版 的1) ;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 清单中
3、修改了本标准 涉及的标准条 文( 见 2,2003 年版 的 2) ; 修改了 部分 术语和定义 (见 3,2003 年版 的 3); 修改了非道路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 (见 4.1、 4.2,2003 年版 的 4.1、4.2、 4.3); 修改了非道路柴油机排气烟度测量方法 (见 5, 2003年版 的 6) ; 增加 了结果判定方法 (见 6); 增加 了仪器设备要求 (见 7); 删除 了型式认证扩展 的规定 (见2003 年版 的6) ; 删除 了柴油机在机械 装置上安装 的附加 要求的规定( 见2003 年版 的 8); 删除 了附录 A(见 2003年版的 附录 A); 本标准 由
4、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并归口 。 本标准 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 实施。 标准起草 单位 :北京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 人: 葛蕴珊,郝利君,艾毅,谭建伟 DB11/ 1842013 III 引言 为 贯彻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 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 国大 气污染 防治 法,防治 非道路柴油机 的排气污染,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并组织 实施制定 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 法, 标准规定了 北京市 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 是对 DB11/184-2003标准的修 订。本标准 部分参考采 用欧洲委员会指令 77/537/EEC关于各成员国 测量 农用或林用
5、 轮式拖拉 机用柴油 机污染物排放的法 律和 GB3847-2005车 用压燃式发 动 机和 压燃式发 动机汽 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 量方法 等 标准法规的相 关技术 内容 。DB11/ 1842013 1 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非道路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的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 于标定 净功率不超过 560 kW的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 , 本标准 也适用 于 在道路 上用 于 载 人(货 )的 车辆 装用的 辅助动力 柴油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 于本文件的 应用是必不 可少 的。 凡是 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 仅注 日期 的
6、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 版本 (包括所有 的修改 单) 适用 于本文件。 GB 3847 车 用压燃式发 动机和压燃式发 动机 汽车 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3.1 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 In use non-road diesel machinery 制 造厂合格 出厂 ,用 户购买 并 且已经投入使 用的非道路用柴油机械。 3.2 排气烟度 Exhaust smoke 柴油机排气 被光束照射后吸收光束 的指 标。 3.3 光吸收系数 Coefficient of light adsorption 光吸收系数
7、 是光束被 柴油机排烟 衰减 的系数 。 3.4 不透光烟度计 Smoke opacimeter 用 于 连续 测量柴油机排气的 光吸收系数 的仪器。 4 在用非道路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 4.1 自由加载法排放限值 非道路柴油机械在 正常 工作状态 下, 排放的 不透光 烟度应不超过表 1规定的限值。 DB11/ 1842013 2 表 1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限值 类别 光吸收系数不大于 I类 1.61 m -1II类 1.0 m -1III类 0.6 m -1注:具体规定如下: 2013年 6月 30日 ( 含 ) 以 前 注册登记或销售的非道路柴油机械,执行 I类限值。 2013年 7月
8、1日 ( 含 ) 以后登记注册或销售的非道路柴油机械,执行 II类 限值标准。 2015年 1月 1日 ( 含 ) 以后登记注册或销售的非道路柴油机械,执行 III类 限值标准。 4.2 自由加速法排放限值 自由加 速烟度测 试中 根据 登记注册 或销售时间 的不同 , 执行表 1的限值。 4.3 林格曼法烟度限值 经培训 认可的排放 监管 人员,可 采用 目测法测量 ,非道路用柴油机械在 任何状态下 (含 自由加速) 均不应有 明显 的可见烟度 ,都不超过 林格曼 1级。 5 柴油机排气烟度测量方法 5.1 自由加载法 对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的烟度检验 采用 现场 加载 测量法, 现场检验 人
9、员 可以根据 受检 机械 装置 的实 际 工 作状态 确定 加载 方法 , 在机械 装置 连续 工作过 程中( 例 如 装 载 机 从铲土到 装 载完毕 的全 过 程 ),用 不透光 烟度 计测量柴油机排气光吸收系数 的最 大值 , 应读取 6次连续 工作状态 下不透光 烟度 计的 最大读 数 值 作为实 验测量结果。 5.2 自由加速法 5.2.1自由加 速法 检测前 ,柴油机 应充 分预热 。 5.2.2在进 行自 由加 速烟度测量 时, 应 在 1秒内, 将油门踏板快 速 、 连续 但 不粗暴地完 全踩到底 , 使 喷 油泵供 给最 大油量。 5.2.3对每一个 自由加 速测量, 在松开
10、 油门踏板 前 ,发 动 机 应 达到断 油点转速 ,关于 这一点 , 在测量过 程 中 应进 行检查 。 5.2.4自由加 速烟度 过程至 少应 进 行 6次 (每次 试验 之 间的 间隔至 少 为 2秒 ), 以 便吹 净排气 系 统残留 颗粒物和 杂质 , 直到 测量结果 不 再稳 定下 降为 止, 计算结果取 最后 三次 自由加 速测量结果的 算术 平均 值。 在计算 均值 时可 以忽略 与测量均 值相 差很 大的测量值。 5.3 林格曼烟度法 对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的烟度检验 采用 现场 加载 测量法, 现场检验 人员 根据 受检 机械 装置 的实 际 工 作状态 确定 加载 方法 , 可在机械 装置 连续 工作过 程中( 例 如 装 载 机 从铲土到装 载 完毕 的全 过程)或 模拟 机械任何 工况 下,采 用目 测法连续 观察 排放的烟度 ,确定 林格 曼烟度值。 6 结果判定 DB11/ 1842013 3 根 据 各 非道路用柴油机械的实际情况 , 可 以选择 以上 任 一种 方法 进行 烟度 检测 , 任何 一种检 测方法 的测量结果 超过 规定的限值 , 均可判定 该机械的烟度排放 检验 不合格 。 7 仪器设备要求 实 验用排放测 试设备 (不透光烟度 计等 )的 工作 原理、准 确度 应满足 GB3847的相关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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