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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485-201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pdf

1、ICS 13.040.20 C 51 备案号:31293-2011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 4852011 代替 DB11/ 4852007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hygiene management of the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and ventilation system 2011 - 08- 09发布 2011 - 12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 485 201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设备

2、设施要求 . 2 5 卫生质量要求 . 2 6 检测要求 . 4 7 卫生学评价要求 . 4 8 卫生管理要求 .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空调系统新风量检测方法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空调系统送风中 PM10检测方法 . 9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空调系统送风中微生物检验方法 . 11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风管(道)内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 . 14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风管(道)内表面微生物检验方法 . 16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空调系统冷却(凝)水中嗜肺军团菌检验方法 . 17 DB11/ 485 2011 II 前 言 本标准第5章、第8.7 、8.9条为强制性条款

3、。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1/485-2007,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适用范围,从 公共场所 卫生管理条例 规定的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 通风系统 扩大到公共建筑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 居住建筑 中公共使 用部分 的集中空调通风系 统; 删除了 “敏感区”、“视觉清洁”、“ 积尘量” 和 “开放式冷却 塔” 的术语和定义, 增加 了 “ 空 气净化 消毒装置”、“管理 责任人” 的术语和定义(见 3.2、 3.4); 增加了 “宜设置过滤器的 压力表、自 测风速及超压自动报警装置;有回 风的空调系统 宜加设 中效过滤

4、器。”见(4.2.1);明确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送风、回风的主风管(道) 上设置可开闭窗口的面积(见 4.2.5) ; 空调送风中 可吸入颗粒 物 由 0.08mg/m 3 调 整为 0.15mg/m 3 ; 删除了原标准 6.2.1和 6.2.2中人工清洗 的内容; 调整了原标准 第 8章的内容 , 明确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清洗和消毒 的 条 件( 见 8.6和 8.7) ; 将原标准附录 B的内 容整合到 标准正文中(见 6)。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DB11/ 485-2007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 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 局组织实 施。 本标准起草 单位: 北

5、京市卫生 监督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西城区 卫生局卫生 监 督 所、 朝阳 区卫生局卫生 监 督 所、 海淀区 卫生局卫生 监 督 所、 丰台 区卫生局卫生 监 督 所、 昌平区 卫生局卫生 监 督 所、 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西城 区 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 、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 中 心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德娟、 李亚京、 马彦、 张屹 、 高旭东、 高 文新、 沈凡 、 金艳伶 、 刘玉 敏、 张 桂斌、王刚 、郑方荣 、解洪瑞 、郑阳、 康杰、陈小宁 、赵锐、刘颖 、 徐悦桐 、 邵 开建、艾鹏 、李若岚 、 黄露、娄立岩 。 DB11/ 485 2011 1 集中空调

6、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设施要求、 卫生质量要求、 检测要求、 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管理 要求。 本标准适用 于 公共建筑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居住建筑中 公共使 用部分 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 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 本文件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 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仅所 注日期的 版本适用 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 版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单 )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8204.24 公共场所空气 中二氧化 碳测定方法 GB 19210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

7、本文件。 3.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为使房间或者封闭空 间空气温度 、 湿度、洁净 度和气 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 而对空气 进行 集中处理、 输送、分 配的所有 设备、管道 及 附件 、仪 器仪表的总 和。 3.2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equipment of air purification and sterilization 去 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回风中 颗粒物 、气态污染 物和微生物的设备。 3.3 可吸入颗粒物 particular matter less than 10 m(PM10) 空

8、气动力学 直径不大 于10m的 颗粒物。 3.4 管理责任人 person in charge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 所有权人 或者所有 权人委托 的专业 管理单位 。 DB11/ 485 2011 2 4 设备设施要求 4.1 新风口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口应 设置防护网 , 并 符合 以下要求: 设置在室外空 气清洁 的地点; 低于排风口; 进风口的下 缘距室外 地坪不宜 小于 2m, 当设在绿 化地带时,不宜 小于 1m; 进排风不应 短路。 4.2 空调机组、风管(道 ) 4.2.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和回 风应过滤 处理。空调 机组 应 设 置 粗效过滤器、 应 急关 闭回风和新

9、 风的装置, 宜设 置过滤器 的压力 表、自 测风速及超压自动报警装置 。 有回风的空调系统 宜加设中 效过滤 器。 4.2.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宜设置空 气净化消毒装置, 使用的空气净化 消毒装置 不应释放有毒有害 物 质。 4.2.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备冷凝水管道应 设置水封 。 4.2.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加 湿过程中 应有控制 军团菌繁殖措 施。 4.2.5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送风、回 风的主风管(道) 上应 设置不小于 300mm250mm 的可开闭窗口 , 也可用送回 风管上的送 回 风 口替代。 4.3 开放式冷却塔 4.3.1 开放式冷却 塔的设置 应远离人 员聚集区

10、域、建筑 物新风 取 风 口 和自 然 通风 口,远离 高温和有毒 有 害 气 体 ,应 设 置 冷却水系统 持续消毒装置。 4.3.2 开放式冷却 塔应设置有效的除 雾器和加 注消毒剂 的入口 。 4.3.3 开放式冷却 塔池内侧 应平滑, 排水口应 设在塔池 的底 部。 5 卫生质量要求 5.1 新风 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 应当直接来 自 室 外, 不应从机 房 、 楼道及天棚吊顶 等 处 间接 吸 取新风。新风量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 场 所 新风量 m 3 /h人 住宿 场所 宾馆 、饭店 、公 寓式 酒店 、住 宅等 30 餐饮 场所 餐厅 、咖啡厅 、酒吧 等 20 沐浴

11、 场所 浴室 、浴 场、洗 浴中 心、 足浴 等 20 文化 娱乐 场所 游艺 厅、 歌舞 厅 30 影剧院 、音乐 厅、 录像 厅、 棋牌 室、 网吧 等 20 美 容美发 场所 美容 店、 美发 店、 美甲 店 30 DB11/ 485 2011 3 购物 交易 场所 商场、 书店 、超市、 营业厅 等 20 体 育健身 场所 游泳 馆、 健身 馆 30 体 育馆 20 文化 交流 场所 图书 馆、 博物 馆、 美术 馆 30 展览 馆 20 候诊与 公共 交通 场所 候诊 室 30 候车 、候 机、 地铁站 台、 轨道 交通 车厢 20 办 公场所 行政办 公楼 、商务写字 楼 30 学

12、 校 教 室、 计算 机室 等 20 5.2 送风 送风质量应 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送风质量 项 目 要 求 PM10 0.15 mg/m 3细菌 总数 500 cfu/m 3真菌 总数 500 cfu/m 3b-溶血 性链球 菌 不得 检出 5.3 风管(道) 内表面 风管(道)内表面应 符合表 3的要求。 表3 风管(道) 内表面 项 目 要 求 积尘量 20 g/m 2细菌 总数 100 cfu/cm 2真菌 总数 100 cfu/cm 2致病 微生物 不 得检出 5.4 冷却(凝) 水和加湿 用水 冷却塔、盘 管、表冷 器和加湿 器使用或 产出的冷却(凝)水和加 湿用水不应 检出嗜

13、肺军团菌。 6 检测要求 6.1 检测时限 6.1.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初次运行时 应进行卫生检测, 运行 后每两年进行 1次 卫生检测。 6.1.2 开放式冷却 塔在运行 期间,每三个月至 少进行 1次卫生检测。 6.2 检测项目 DB11/ 485 2011 4 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检测项目 为本标准 第5章卫生质量的要求项目 。 6.3 检测样本量 6.3.1 抽样比例不应少于空 气处理机 组对应的风道系统 总数 量的 5%;不 同类型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每类至少抽 1套。 6.3.2 空调风系统 每套应选择 2个 5个代表性 部位。 6.3.3 空调水系统的冷却水 、冷凝水和空调加 湿

14、用水分 别不应少于 1个 部位。 6.4 检验方法 卫生质量的检验应按 照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附录 F规定的方法执 行。 6.5 判定 6.5.1 当单个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各采样 点 检测 结果的平 均值 不符合表 1的要求时 ,判定不 合格。 6.5.2 当送风管(道)中 单 个 风 口 的 细 菌 、真 菌 结果不 符合 表 2的要求 时, 判定不合 格; 当送风管(道) 风口 PM10, 单个空调系统各风 口检测结果 的 平 均值 不符 合 表 2的要求时, 判定不合 格。 6.5.3 当风管(道)内表面 单件样品 的细菌、 真菌检测 结果 不符合表 3的要求时

15、 ,判定不 合格。 6.5.4 当风管(道)内表面积尘量单 个空调系统 各采样 点检测 结果的平 均值不符 合表 3的要求时, 判 定不合格。 6.5.5 当冷却(凝)水和加 湿用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时 ,判 定不合格。 7 卫生学评价 7.1 新建、改建、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应 在 设计阶段 或 竣 工 前进行预防 性卫生学评价。 7.2 已投入运行 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 运行期间 做出 经常性卫生学评价。 8 卫生管理要求 8.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责任人 应 建 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 、 卫生管理制度 和应急预 案。 8.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启 用前,管理 责任人 应对

16、冷却 塔、 机组、 风管 、 盘管等 部件进行 一次全面检 查 , 发 现问题及 时整改。 8.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 行期间,管理责任人 应 定 期进行 检查并做记 录,对存 在问题及 时整改,检 查 的 部位、内 容和频次 见表 4。 表4 开放式冷却塔 、空调机 组 、风管、盘管 等部件检查频 次 部 位 检查 内容 检查频 次 空调 机组 过滤器 积尘 状况 1次/ 月 底 盘 积水 、积尘 状况 1次 /月 风管(道) 积尘 状况 1次/2 年 盘管 及托 盘 积水 、积尘 状况 1次 /半 年 开放式 冷却 塔 消毒 剂使 用记 录 1次/ 周 8.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设施不

17、符合本标准 第 4章的要求 时 ,管理 责任人应对 设备设施 进行改 造。 8.5 新风量不符 合本标准 5.1时,管理责任人 应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进行调试 或改造。 8.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 关部位 进行清洗 : DB11/ 485 2011 5 开放式冷却 塔初次使 用或停用 半年以上 再次使用的 ; 送风中的 PM10、 细 菌总数、真 菌总数不 符合表 2的要求 时 ; 风管(道)内表面的积尘量、 细菌总数 、真菌总数 不符 合 表 3的要求时; 机组、风管(道)、 盘管、风 口等部件 目测时有明 显的 污染物。 8.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立即 对集

18、中空调通风系统 相关 部位进行 消毒: 冷却水、冷凝水、空调 加 湿 水检出嗜肺军团菌; 风管(道)内表面检出 致 病 菌; 送风中检出 b-溶血性链球 菌 或其 他致病菌。 8.8 清洗消毒应 符合 GB 19210的要求, 清洗消毒中 使用的设备、器 具 、药 物, 不应对集中空调通风系 统 造成二次 污染,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 除出来的 所有 污染物均应 妥善保存 ,并按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8.9 当空气传播 性疾病在 本市暴发 流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应 符合下列 要求: 采用全新风 运行; 应装有空气净 化 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 ; 风机盘管加 新风的空调系统, 能确保各 房间独

19、立 通风 ; 开放式冷却 塔、 空气处 理机组、 表冷器、加 热( 湿 ) 器、 冷凝水托 盘等设备 部件, 应 每周清 洗、消毒或 更换。 DB11/ 485 2011 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 空调系统新风量检测 方法 A.1 风管法 A.1.1 原理 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处于正常 运行或规定的工况 条件下,通 过 测量新风管 某一断面的面积及 该断面 的平均风速 , 计算出 该断面的新风量。 当一套系统 有多 个 新风管, 每个新风管均应 测定风量, 全 部 新风 管风量之和 即为该套 系统的总 新风量( m 3 /h),根据 系统 服 务 区 域内的人数 , 得出新风量

20、结果 (m 3 / h 人 )。 A.1.2 主要仪器 A.1.2.1 皮托管法 A.1.2.1.1 标准皮托管系 数 p K =0.990.01 ,或S型 皮托管 p K =0.840.01 。 A.1.2.1.2 微压计 精确度不应 低于2%, 最小读数 不应大于1Pa。 A.1.2.1.3 水银玻璃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 最小读数不应 大 于 1C。 A.1.2.2 风速计法 A.1.2.2.1 热电风速仪 最小读数不应 大 于 0.1m/s。 A.1.2.2.2 水银玻璃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 最小读数不应 大 于 1C。 A.1.3 检测断面和 测点 A.1.3.1 检测断面应 选在气流平

21、稳 的 直管 段 , 避开 弯头和 断面 急剧变化的 部位。 A.1.3.2 测点位置和 数量: 圆形风管:将风管 分 成 适 当数 量的等 面积同心环 ,测 点选在各环面积中 心 线 与 垂直 的 两 条 直径线的 交点上 , 同心环 数及测点数 的 确 定见 表 A.1。 直径小于 0.3m流速分布 比较均 匀的风管,取风管中心 一点作为测点。气 流分布对称 和比较均匀的风管,只 取一个方向 的测点进行 检测。 DB11/ 485 2011 7 表A.1 圆形风管的环数及测点数 风管 直径 m 环数 个 测点数 (两个 方向 共计 ) 1 1 2 4 8 12 2 3 8 12 23 3

22、4 1216 矩形风管: 将风管 断 面 分成 适 当数 量的等 面积小块, 各块中心即 为测点。 等面积 小 块的 数 量 和测点数的 确定见表 A.2。 表A.2 矩形风管的分块及测点数 风管 断面面积 m 2等面积 小块 数 个 测 点数 个 1 2 2 4 1 4 3 3 9 4 9 3 4 12 916 4 4 16 A.1.4 风管截面面积测量 测定风管检测 断 面面积(A), 分环或分 块确定检测 点。 A.1.5 皮托管法测 定风速与 风量 A.1.5.1 准备工作:检 查 微 压计 显示,微 压 计与 皮托管连 接不应 漏 气 。 A.1.5.2 动压(P d)的测量:将皮托

23、管全压入口与微压计正压 端连接,静压管入口与微压计负压端连 接。 将皮托 管插入风管内, 在 各测点上使 皮 托 管的 全压 测 孔 正 对着 气 流 方向 , 偏差 不应超过10 ,测出 各 点 动压。 重复测量 一次,取 平均值。 A.1.5.3 新风温度 (t )的测量: 一般情况 下 可 在风管中 心的一 点测量。 将 水银玻璃 温度计或 电阻温度 计插入风管中 心 测 点处 , 封 闭测 孔 , 待温度稳定 后读 数。 A.1.5.4 新风量(Q)的 计算:新风管某一断面的新风量按下 式计算。 d p P t K A Q + = 273 076 . 0 3600(1) 式中: A风管

24、截 面面积, m 2 ; t风管内 温度测定 值,; pd 风管中 动压测定 平 均值 ,Pa。 A.1.6 风速计法测 定风速与 风量 A.1.6.1 当风管内的 动压值P d小于4P a时 ,可用热电 风 速 仪测量风 速 。 A.1.6.2 准备工作:调 节 风 速仪 的 零 点与 满 度 。 A.1.6.3 风管内平均 风速 ( V )的测定: 将 风 速仪 放入 风管内,测定各测 点风速, 以全部测 点风速算 术平均值作 为检测结果 。 A.1.6.4 新风量(Q)的 计算:新风管某一断面的新风量按下 式计算: DB11/ 485 2011 8 V A Q = 3600. (2) 式

25、中: Q新风量, m3/h; A风管截 面面积, m2; V风管中空气的 平均风速 ,m/s。 A.2 二氧化碳法 A.2.1 采样 A.2.1.1 采样点:采样点 应在所测空调通风系统的供风区 域内, 分 别 在 该 系统送风管的 近端、中端 及 末端的供风 区域或房间 设 置 3个 4个采样 点 ; 采样 高度 为 1.2m1.5m。 A.2.1.2 采样方法:测定时空调通风系统 应 正 常运 行 , 供风 区域 或房间在 “额定负 荷” 的情况 下 进行。 A.2.2 检验方法 按照GB/T 18204.24规定的方法 执行。 A.2.3 二氧化碳浓度的计算 一个系统 二氧化 碳浓度,按

26、 该 系统 供风区 域或房间全部测定的二氧 化碳浓度 的算术平 均值给出。 A.2.4 二氧化碳浓度 二氧化碳浓 度应符合 表A.3的要求 表 A.3 二氧化碳浓与 新风量 的数值对应关系表 二氧化碳 (%) 新风量(m 3 /人.小时) 0.07 30 0.15 20 DB11/ 485 2011 9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 空调系统送 风中 PM10检测方法 B.1 仪器 B.1.1 PM10检测仪器 为 便携式直读仪器 B.1.1.1 检测仪器颗粒物 捕集特性应符 合D a50=(100.5)m m, sg=1.50.1的要求。 Da50仪 器捕集效率 为50%时所对应 的

27、 颗粒 物空气动力 学 直径 。s g仪器 捕集 效率的几何 标准差。 B.1.1.2 检测仪器测定的重现 性误差: 平均相对 标准差应小于 7%。 B.1.1.3 检测仪器与 称重法比 较,总不 确定度(ROU)不应 大于 25%。 ROU=b+2 MVC . (3) 式中: b重量法 与仪器法 配对测定 PM10结果 相对误 差的 算术平均值 ; MVC仪器 法测定PM10结果之 间相对误 差的几何 平均值。 B.1.1.4 仪器测定范围 为 0.01mg/m 3 10mg/m 3 。 B.1.1.5 检测仪器示 值不是质量 浓 度 的, 应 给出 符合要求的质量 浓 度 转 换系 数 (

28、K)值 。 B.1.1.6 仪器使用前, 应 按 仪器 说 明 书要求进行 检验与标定。 B.1.2 检测点布置 B.1.2.1 检测点在送风口 散流器下风方向15cm 20cm处, 根据 检测点数量采用 对角线或 梅花式均匀布 置 。 B.1.2.2 送风口面积 小于0.1m 2 的设 置3个检测 点 ,送风 口 面积 在0.1m 2 以上的设 置5个检测 点。 B.1.3 检测时间与频 次 B.1.3.1 检测应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正 常运转条 件下进行 。 B.1.3.2 每个检测点 检测3次。 B.1.3.3 每个数据测定 时 间 根据 送风中PM10浓度 、仪器灵 敏度 、仪器测定范围

29、确定。 B.1.4 检测数据处 理 B.1.4.1 对于非质量 浓度示值 的测定值 ,按仪器 说明书要求 将每次检测示 值转换为 质量浓度 : C = R K (4) 式中: C 质量浓 度,mg/m 3 ; R 仪器 有效示值 (扣除本 底值、基 底值等后 的示 值); K 仪器 的质量浓 度转换系 数。 B.1.4.2 送风口送风中 PM10浓 度的计算 。第k个送风 口 的送风中 PM10浓度 (C ak)按下 式 计算 : DB11/ 485 2011 10 = = = 3 1 1 3 1 1 i ij n j ak C n C(5) 式中: Cij 第j个 测点、第 i次 检测 值;

30、 n 测点 个数。 B.1.4.3 送风中PM10浓度 的计算。 一个系统(a) 的送风中PM10 浓度(Ca)按该 系统全部 检测的送风 口P M10浓度(C ak)的算术 平均值给出。 DB11/ 485 2011 11 C 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 空调系统送 风中微生物 检验方 法 C.1 送风中细菌总数 C.1.1 原理 用仪器法采集空调系统送风中的细菌, 计 数在营 养琼脂培养基上经35 37 、48h培养 所形成的 菌落数,以 每立方米 空气中菌 落形成单位 ( cfu/m 3 )报 告 。 C.1.2 方法与要求 C.1.2.1 采样点:一般 设 在距 送风口下风方向1

31、5cm 20cm处。 C.1.2.2 采样环境条 件: 采样时空调系统 应在正常 运转条件下, 关 闭 门 窗 , 减 少人 员 活 动幅 度 与 频率 , 记 录 室 内 人员数量、 温湿度与 天气状况 等。 C.1.2.3 采样方法: 以无菌操 作,使用 六级空气 撞击式采样 器采 集。 C.1.3 培养 C.1.3.1 营养琼脂培养基的成 分见表C.1 。 表C.1 营养琼脂培养基的成分 项 目 指 标 蛋白胨 10g 氯 化钠 5g 肉膏 5g 琼脂 20g 蒸馏 水 1000ml C.1.3.2 制法:将蛋白胨 、 氯 化 钠、 肉膏溶于 蒸馏水中, 校 正pH值为7.27.6 ,加

32、入琼脂 ,121、 20min灭菌备用。 C.1.3.3 方法:将采集细 菌后的营 养琼脂平皿 置3537 培养 48h,计数菌 落数,记录 结果换算成 c fu/m 3 。 C.2 送风中真菌总数 C.2.1 原理 用仪器法采 集空调系统送风中的 真 菌, 计数在沙氏琼脂培养基上 经28、 5天培养所 形成的菌 落数, 以每立方米 空气中菌 落形成单位 ( cfu/m 3 ) 报告。 DB11/ 485 2011 12 C.2.2 方法与要求 C.2.2.1 采样点:一般 设 在距 送风口下风方向15cm 20cm处。 C.2.2.2 采样环境条 件: 采样时空调系统 应在正常 运转条件下,

33、 关 闭 门 窗 , 减 少人 员 活 动幅 度 与 频率 , 记 录 室 内 装修 状况、人 员数量 、温湿度 与天气状况 等。 C.2.2.3 采样方法: 以无菌操 作,使用空 气 撞击 式采样器 采集。 C.2.3 培养 C.2.3.1 沙氏(Sabourands agar)琼脂培养基 成分见表 C.2。 表C.2 沙氏(Sabourands agar)琼脂培养基成分 项目 指标 蛋白胨 10g 葡萄糖 40g 琼脂 20g 蒸馏 水 1000ml C.2.3.2 制法:将蛋白胨 、 葡萄糖 溶于蒸馏水中,校正pH 值 为5.56.0,加入 琼脂,115 、15min灭 菌备用。 C.2

34、.3.3 方法: 将采 集真菌后 的沙氏琼脂培养基 平皿置于 28培养5天, 逐 日观察并 于第5天 记录结果。 若真菌数量 过多可于 第5天计数 结果,记 录培养 时间 ,换算成cfu/m 3 。 C.3 送风中 b-溶血 性链球菌 C.3.1 原理 用 仪器法采 集空调系统送风中的b -溶血性 链球菌, 经35 37 , 24h 48h培养,在 血平皿 平板 上形成典型 菌落的为 b-溶血性链球 菌。以 每立方 米空 气中菌落形成 单位(cfu/m 3 )报告 。 C.3.2 方法与要求 C.3.2.1 采样点:一般 设 在距 送风口下风方向15cm 20cm处。 C.3.2.2 采样环境

35、条 件: 采样时空调系统 应在正常 运转条件下, 关 闭 门 窗 , 减 少人 员 活 动幅 度 与 频率 , 记 录 室 内 人员数量。 C.3.3 培养 C.3.3.1 血琼脂平板 成分见表C.3。 表C.3 血琼脂平板 成分 项 目 指 标 蛋白胨 10g 氯 化钠 5g 肉膏 5g DB11/ 485 2011 13 表 C.3 (续 ) 琼脂 20g 脱纤维羊 血 510 蒸馏 水 1000ml C.3.3.2 制法:将蛋白胨 、氯化钠 、肉膏加热 溶化于蒸馏 水中, 校 正 pH值为7.4 7.6,加入 琼脂,12 1、20min 灭菌。待 冷却至50 左右, 以无菌操 作加入 脱

36、纤维羊 血,摇匀 倾皿。 C.3.3.3 方法:采样后 的 血 琼脂 平 板 在 35 37下培养 24h48h。 C.3.4 结果观察 培养后, 在血平 皿平板上 形成呈灰白色,表面 突起直径 0.5mm0.7mm的细 小菌落,菌 落透明或 半透 明,表面光 滑有乳光 ; 镜检为 革蓝氏阳 性无芽孢 球菌, 圆形或卵 圆形, 呈 链状排列 (视培养 与操作条 件 影响链可短 可长4个 8个细胞 至几十个细 胞 ) ; 菌 落周 围 有明显 的2mm4mm 界限分明、 完全透 明的无色 溶血环。符 合上述特 征的菌落 为 b-溶血性 链球菌。 DB11/ 485 2011 14 D D 附 录

37、 D (规范性附录 ) 风管(道) 内表面积 尘量检验 方法 D.1 原理 采集风管(道)内表面规定面积的 全 部 积尘, 以称重 方法得出风管(道)内表面单位 面积的积尘量, 表示风管(道)清洗 后的清洁 程度或空调风管(道)的 污染程度 。 D.2 器材 主要器材如下: 采样面积为 50cm 2 或 100cm 2 ; 无纺布或其 它不易失 重的材料 ; 密封袋; 采样工具或 设备; 天平,精度 0.0001g; 一次性塑料手 套 。 D.3 风管(道) 清洗后的 清洁程度检验 D.3.1 采样时间 采样应在风管(道) 清洗后的 七日内进行 。 D.3.2 采样点 清洗后确定检测的 每套空

38、调系统的主风管(道)中(如送风管、回风管 、 新风管)选择至 少5个代 表性采样点 。 D.3.3 采样 D.3.3.1 将采样用的 材料放在105恒温 箱内干燥 2h然后 放入 干燥器内冷却 4h, 或 直接放入 干燥器中 存 放24h后,放入 密 封 袋用 天 平 称量出初重 。 D.3.3.2 在风管(道)的 采样位置确 定采样面积,并将采样 面积内风管(道)内 壁 上 的残留灰尘全 部 取出。 D.3.3.3 将采样后的积尘样品 放回原密 封袋中保 管,并进行 编号 。 D.3.4 实验室分析 D.3.4.1 将样品按D.3.3.1处理 、称量, 得出最终 重量。 D.3.4.2 将各

39、采样点 的积尘样品 终 重 与初 重之差作 为 各采样 点的 残留灰尘 重量。 D.3.4.3 根据每个采样 点 残留 灰尘重量和 采样面积 换 算 成每 平方 米 风管(道)内表面的残留 灰尘量。 D.3.5 结果表示方 法 DB11/ 485 2011 15 取 各个采样 点残留灰 尘量的平 均值为风管(道) 清洁 程度的判定 指标,以g/m 2 表 示。 D.3.6 影像资料的 制备 采用机器人 对每个监 测点所代表的风管(道) 区域内表面情况进行 录 像 , 并将 其制作成 录 像 带或 光 盘 等 影像资料 。 D.4 风管(道) 污染程度的检验步骤 D.4.1 位置 在确定检测的每

40、套 空调系统的主风管(道)上(如新风 、 送风和回风管)选择至 少 5个 代表性 采样 点;无法在 主风管采样 时 , 可抽 取 全 部送风口的 5% 10%且不应少于 5个 作为 采样点 。 D.4.2 采样方法 D.4.2.1 在主风管(道)采样 时将维修 孔、清洁 孔打开或 现场开 孔 。 D.4.2.2 在送风口采样 时 将 风口 拆 下。 D.4.2.3 采样应在确 定的面积内 将 风管(道)表面 全 部 积尘 收集,完好带 出风管(道)。 D.4.3 其它 风管(道) 污染程度检验中风管(道)积尘量的检验 器材、 检验分 析方法与 风管(道) 清洗后的 清 洁程度检验 相同。 DB

41、11/ 485 2011 16 E E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 风管(道) 内表面微 生物检验 方法 E.1 采样 E.1.1 采样点 在清洗后确定检测的每套 空调系统的主风管(道)中(如送风管、回 风管、新风管)选择至 少 5个 代表性采样 点。 E.1.2 采样面积 每一点采样 面积应为50cm 2 。 E.1.3 采样方法 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 较多时用 刮拭法采样 。积尘较 少不 适 宜 刮拭 法采样时,用 擦拭法 采样。 整个采 样过程应无 菌操作。 为避免人工 采样对 采样环境 的影 响,宜采用 机器人采样 。 E.2 样品检测 E.2.1 刮拭法 将采集的积尘 样品无菌操 作

42、称取1g, 加入到0.01%Tween-80水溶液中, 做 10倍梯 级稀释,取 适宜稀 释度1Ml倾注 法接种平 皿。 E.2.2 擦拭法 将擦拭物无 菌操作加入到0.01%Tween-80 水溶液 中, 做 10倍梯级稀 释, 取适 宜稀释度1ml倾注法 接种 平皿。 E.3 培养与计数 细菌和真菌 培养与计 数方法见 附录C。 DB11/ 485 2011 17 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 空调系统冷却 ( 凝 )水 中 嗜肺军团菌检验 方 法 F.1 原理 F.1.1 待测水样经过滤 膜或离心 浓缩后,一 部分样品经 酸处 理与热处理,以 减少杂菌生 长 , 一 部分 样 品 不 作

43、 处 理。 F.1.2 将上述处理与未 处理样品 分别接种BCYE 琼脂平板 并进行 培养,生成典 型菌落并 经生化培养 和血 清学实验鉴 定确认则 判定为嗜肺军团菌。 F.2 主要仪器设备 主要仪器设备如下: 90mm 的平皿 ; 3537 的二氧化 碳培养箱 ; 波长为 360nm2nm 的 紫外灯; 滤膜滤器; 孔径为 0.22 m0.45 m的滤膜 ; 蠕动泵; 离心机; 涡旋振荡器; 普通光学显 微镜; 荧光显微镜 ; 体式镜; 水浴箱。 F.3 采样 F.3.1 采样容器:可选择 玻璃瓶 或聚乙烯瓶 ,沉积物与 软泥需 用 广 口 瓶 , 容器 均 需螺 口或磨口,用前 灭菌。 F

44、.3.2 采样量:每个采样点 依无菌操 作取水样 (或沉积物 、软泥等样品 )约200ml 。 F.3.3 中和: 经氯 或臭氧等 消毒的样品 , 采样 容器灭菌前 加入 硫 代 硫酸 钠溶液以 中和样品 中的氧化物。 F.3.4 样品运输与 贮存: 样品 应 2天 内送 达 实 验室 , 运输时应 避光和防止受 热 , 不需 冷 冻 , 室 温 下 贮存 不应超过15 天。 F.4 样品处理 F.4.1 沉淀或离心 :杂质可 静置沉淀或 1000r/min离心1min 去除。 F.4.2 过滤: 将经沉淀或 离 心 的样品通过 孔径0.22 m 0.45 m滤膜过滤, 取 下滤膜置 于15m

45、l灭 菌水中, 充分洗脱,备用。 DB11/ 485 2011 18 F.4.3 热处理:取1ml洗脱样品 置 50 水浴加热 30min。 F.4.4 酸处理:取5ml洗脱样品 , pH调 至2.2, 轻轻摇匀 ,放置 5min。 F.4.5 接种与培养: 取F.4.2洗脱 样品、F.4.3 热 处 理 样品 及F.4.4酸处理样品各0.1ml, 分别接种GVPC 平板。 将接种平 板静置于 CO2培养箱中, 温度 为 35 37, CO2浓 度为2.5% 。 无 CO2培养箱 可采用烛缸 培 养 法。观察 到有培养 物生成时 ,反转平 板,孵育 10天 ,注意保湿 。 F.5 观察结果 军

46、团菌生长 缓慢, 易 被其它菌 掩盖, 应 每天在体 式镜 上观察。军团菌的菌 落通常呈白色、 灰色 ; 菌 落 整 齐 ,表面 光 滑 ,呈典型毛 玻璃状, 在紫外灯 下, 部分有荧光 。 F.6 菌落验证 从每一个平 皿上挑取2 个可疑菌 落, 接种 BCYE和L 半 光氨酸缺失 的BCYE琼脂 平 板 , 35 37培养 2天,在BCYE 琼脂平板 上生长, 在L半 光氨酸缺失 的BCYE琼脂平 板不生长 的,为军团菌菌落 。 F.7 嗜肺军团菌 型别的确 定 F.7.1 应进行生化 培养与血 清学实验 确定嗜肺军团菌。 F.7.2 生化培养 : 氧化酶 (/弱 +), 硝酸盐还原 (), 尿素 酶 ( ), 明 胶 液 化( ),水 解马尿 酸。 F.7.3 血清学实验:用嗜肺军团菌诊 断血清进行 分 型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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