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00 B 09 备案号: 59482-2018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T 1322.47 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47部分:生物质气化站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47: Bio-gasification station 2018 - 06 - 15发布 2018 - 10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1322.472018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1 4 评定内容 . 1 4.1 基础管理要求 . 1 4.2 场所环境 . 2 4.3 生产设备设施 . 2 4.4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 4 4.5 用电 . 4 4.6 消防 . 4 4.7 危险化学品 . 4 4.8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 4 4.9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 4 4.10 作业人员行为规范 5 5 评定细则 .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7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7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
3、级评定细则 . 20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2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3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7 附录 H(规范性附录) 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1 附录 I(规范性附录)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3 附录 J(规范性附录)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4 附录 K(规范性附录) 作业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5 DB11/T 1322.472018 II 前 言
4、DB11/T 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 1部分:总则; 第 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 3部分: 加油站 ; 第 47部分:生 物质气 化站; 本部分为 DB11/T 1322的第47部分 。 本部分 按照 GB/T 1.12009 给出 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 由北京市农 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 由北京市农 业局组织实施 。 本部分 起草单位 : 北京市新能源 与可再 生能源协会、北京市 劳动 保护 科学 研究 所、北京联合创 业环 保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 本 部分 主要 起草 人: 宋红艳、赵洪叶、张 定友、吕良海、魏晓明、罗红梅、史殿林、黄斌、王宇、 李
5、文 超、赵锦 一。 DB11/T 1322.472018 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47部分:生物质气化站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 了生 物质气 化站 ( 以下简称“气 化站”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 。 本部分 适用 于气 化站 安全生产等级的 划分与评定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本 文件的 应用 是必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本 文件 。 凡 是不 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文件 。 GB 2893 安全 色 GB 2894 安全标 志及 其使用 导 则 GB 50
6、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057 建筑 物防 雷设 计规范 AQ 3022 化学品生产 单位动 火 作业安全规范 NY/T 2908 生物质气 化集中供气 运行与管理 NYJ/T 09 生物质气 化站 集中供 气站 建设标 准 DB11/T 132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1部分:总则 DB11/T 1322.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GBZ/T 205 密闭空间 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生物质气化站 sio-gasification station 以 生 物质 为原料 通
7、过热解 干馏或氧 化气 化的 工艺 生产 可 燃气 的场所 。 3.2 热解干馏 pyrolytic distillation 生 物质 原料在隔绝空 气条件 下 ,受热进 行的 热分 解。 4 评定内容 4.1 基础管理要求 DB11/T 1322.472018 2 4.1.1 基础管理要求 应符合 DB11/T 1322.2的规定 。 4.1.2 运 行管理人员 应熟悉 生物质气化 处理 工艺 和设施 、设备的 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 并经培训考核 合 格后方 可上岗 。 4.1.3 站 内 专设 放置 本站 全流 程生产工 艺及设备的 操作生产 手册 、设备 维修更换手册 及 重要生产设
8、备 的 厂家 联系方式 的地点 。 4.1.4 气 化 站应 向用 户提 供“ 燃气 安全用 气手册 ”, 并保 存发放记 录。 4.2 场所环境 4.2.1 站外作业环境 气 化 站站 址应 符合 GB 50016和 NYJ/T 09的规定 。 4.2.2 站内作业环境 4.2.2.1 生活区 应与生产 区分 开设 置。 4.2.2.2 站内道路或厂 房、 仓库 等建筑之间 的空地 不应 堆放 物品。 4.2.2.3 气化生产 车间地面 应无 积水 、 污垢 、油 污, 且应有 防滑措 施。 4.2.2.4 可能有 粉尘 和燃 气泄漏 的封 闭空间 应进 行防 爆式 强制 排风 ,每平 方米
9、 地板 面积每分 钟至 少提 供 0.3 m 3 的空 气或 至 少 1 h换 气 6次。 4.2.2.5 站内爆炸 危险 区域 的电 力装 置 设计 宜将 设备和 线路, 特别 是正常 运行 时可能 发生火 花的设备 布置在 爆炸 性环境 以外 。当需设 在爆炸 性环境 以内 时,应 布置在 爆炸 危险性 较小的 地点 。 4.2.2.6 对可能 产生 燃气 泄漏 的区 域应设 置燃 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并正常 使用 。 4.2.2.7 气化站 内建筑 物之间 的防 火间距 、安全 出口 和疏散门 的设 置应 符 合 GB 50016的规定 。 4.2.2.8 焦油木醋液 (生 物质 碳)
10、 应定期处 理, 焦油 木醋液 (生物质 碳) 储存 池应 做防 渗 并应 设置 防 护设施 。 4.2.2.9 燃气应 经火 炬、 燃烧器 等用 气单 元完 全燃 烧。 4.2.3 安全警示标志 4.2.3.1 气化站 内安全标 志的 颜色 和样式 应符 合 GB 2893和 GB 2894的规定 。 4.2.3.2 气化站 内出 入口 及站 内应 设置醒目 的禁止吸烟 、防 火、限 速等安全标 志。 4.2.3.3 存在危害 因素的 工作场所设 置 的设备 名称 显示 和警示 标 志应 符合下列 要求: a) 在气化 站门 口、 备料间 、 净 化 车间 等工 作现 场应 设置 “ 严禁烟
11、 火”、“ 禁止吸烟 ” 等警示 标志 。 同时应 设置 “非 本站 专业人员不 得操 作” 等警示 标志 ; b) 气化车间 、气 化炉 应设 置“ 高温 危险 ”警示 标志, 气化炉平台 应设 置“ 防滑 ”、“ 防止坠落” 等 警示 标志 ; c) 焦油木醋液 (生 物质 碳) 收集池 应设 置“ 危险 ”等 警示标 志; d) 破碎设备 应设 置“ 危险 ”等 警示 标志 ; e) 进料设备 应设 置“ 危险 ”等 警示 标志 ; f) 燃气储 气设备 应设 置“ 禁止烟火 ”、“ 易燃 易爆 请勿靠近 ”等 警示 标志 ; g) 配电设备 应设 置“ 小心 漏电 ” 等警示 标志 ;
12、 h) 防雷装 置应 设置 “请勿靠近 ” 等警示 标志 。 4.3 生产设备设施 4.3.1 一般要求 DB11/T 1322.472018 3 4.3.1.1 不应使用 明令淘汰 危及生产安全的 工艺 、设备 。 4.3.1.2 振动设备 应设 置软接 等减振 装 置。 4.3.1.3 阀门井 内不应 堆放 杂物。 4.3.1.4 仪器、 仪表 应按 要求 有专 人定期 负责 维护 。 4.3.2 原料储存单元 4.3.2.1 站内应 设有 专门 的原料 储存 单 元,原料 储存 单元 与建筑物 之间 的防 火间 距应 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 。 4.3.2.2 原料应按 类别 及
13、工 艺要求 堆放整齐 ,应 采取 防火 、防 雨 、防 雪、 防风措 施。 4.3.2.3 原料堆放 应与 地面 保持 10 cm20 cm 间距 。 4.3.2.4 原料储 存单 元应 设置 相应 的消防设备设施 。 4.3.3 原料破碎 4.3.3.1 站内应 设有 破碎 车间, 且应 设 置相 应的消防设备设施 。 4.3.3.2 破碎设备 应在 危险部 位设 置防护 罩。 4.3.3.3 破碎车间 内做 好通 风, 应采 用防 爆生产设备 。 4.3.3.4 破碎设备 运行 正常 ,设备 表面不应 附着杂 物。 4.3.4 进料设备 4.3.4.1 对运动 传递 部件 ,应 采用 固定
14、式 防护 装置或活 动式 连锁防护 装置 。 4.3.4.2 应定期 对设备 进行 清理 、维 护 ,并 记录 。 4.3.5 气化炉 4.3.5.1 气化炉 的各种仪表 应定 期校验, 每年 一次 并记 录。 4.3.5.2 气化炉 及管 路应 定期 清理 ,每周 一次 并记 录。 4.3.6 燃气净化与储存设备 4.3.6.1 净化设备 、储 存设备安全设 置 应符合 NY/T 2908的规定。 4.3.6.2 净化车间 应设防 爆型 排风 设备。 4.3.6.3 净化设备 中的 过滤填 料应按照产品 说明 中的规定 时间 及 时更换,更换后 的填 料应进 行无 害化 处理。 4.3.6.
15、4 净化工 艺管 道及设备 连接 处应无燃 气泄漏 ,每 周检 查一次 并记 录。 4.3.6.5 净化工 艺设备 应设 置泄爆 口及泄爆措 施, 并应有 相当 于 设备 间占 地面积 10 %的 泄 压 面 积 , 泄 压 方向 不应 朝向 人员 聚集 的场所 、房 间和人行通 道, 泄 压处 也不应 与这些 地方 相邻 。 4.3.6.6 储存设备 应完 好无 破损 ,应 每 天检 查一 次并 记录 。 4.3.6.7 储存设备的 拆装 维护 应由 专业人员 进行 。 4.3.6.8 储存设备 顶部 应配 置护 栏、 防 滑设施 。 4.3.7 燃气利用设备 4.3.7.1 站内低压 燃气
16、 管道地上 部分 应 采用 钢管 ,地 下燃 气管 道 的干管 不得 从建筑 物或地下 构筑 物的 下面穿越 。 4.3.7.2 燃气排 送机 应密 封良 好。 DB11/T 1322.472018 4 4.4 公用辅助用 房及 设备设施 4.4.1 给排水 4.4.1.1 站内应有 充足稳 定的生产用 水 及消防用 水水 源。 4.4.1.2 站内应 设置 给水 系统 ,并应 避免 与处 理装 置直接衔接 。 当与 处理 装置 相衔接 时,应有 防止污 染给水 系统 的设施 。 4.4.1.3 站内应 设置 排水 系统 ,拦截暴雨 的截 水沟 和排水 沟应 与 区域 或厂区 (场 区)总 排
17、水 通道 相连 接。 4.4.1.4 循环水池 应定 期补充 、更换 清 水。 4.4.2 照明 4.4.2.1 站内生产 区照明 及开 关应 采用防 爆型 。 4.4.2.2 室外照明 灯应 采用防 水防 尘灯, 防水 防尘 等级 不应 小于 4级。 4.4.3 防雷防静电 4.4.3.1 各类建 (构 ) 筑 物、 场所和设施安装 的防 雷装 置和 必要的防静 电装 置, 防雷 装置 应 符合 GB 50057 的规定 。 4.4.3.2 投入使用 后的防 雷装 置和防 静 电装 置应实 行定 期检 查制度 ,每 年检 查一 次, 并具有有 效期 内 的 检测 合格 报告 ,检测报 告应存
18、 档备 查。 4.5 用电 用电应 符合 DB11/T 1322.2的规定 。 4.6 消防 消防应 符合 DB11/T 1322.2的规定 。 4.7 危险化 学品 危险化学品 应符 合DB11/T 1322.2 的规定 。 4.8 职业病危害预防 与控制 4.8.1 应 根据 生产 工艺 和职业病危害特 性 , 对 操作 过程 中 产生粉尘、 毒物 的生产设备设施 , 设置 通风 、 除尘、 屏蔽 、降噪 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 4.8.2 破碎区 域, 应设 局部 排风 除尘装 置。 4.8.3 作业人员 进行 原料 粉碎时 ,应佩戴 防护用 具。 4.9 劳动防护 用品使 用 4.9.
19、1 配 备要求 4.9.1.1 站内应 为从 业人员 配备 日常 防护用品防 静电 手套 、防 静 电鞋 、棉 布工 作服 、防 尘 口罩 和应 急 防护用品防 毒面 具等 。 4.9.1.2 站内为 从业人员 提供 的劳动 保 护用品 ,应 符合 国家 标准或 行业规定 ,不应超 期使用 。气 化站 内管理人员 应督促 、教育 从业人员 正确佩戴 和使用劳动保 护用品 。 4.9.1.3 在燃气 净化 、燃 气储 存等场所, 作业人员 在作业 或巡 查 时, 应穿 戴防 静电 鞋、 棉 布工 作服 。 4.9.1.4 在产生 噪声 的场所 ,作业人员应 佩戴耳塞 等降噪 防护设施 。 DB1
20、1/T 1322.472018 5 4.9.2 发 放 和报废 4.9.2.1 应根据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类 别、 使用 数量 、有 效使用时 间合 理发放 ,并保 存发放领 用 记 录 。 4.9.2.2 应定期 对佩戴 使用 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有效 性进 行确认, 当确认 其失 效时 ,应 及 时报 废和 更 换 。 4.10 作业人员行为 规范 4.10.1 一般要求 4.10.1.1 作业人员 应熟 练掌握 本岗 位安全职 责、 安全技术 操作规 程、 危险 有害 因素及 其预防控制 措施 、 自救互救 及应 急处置方 法, 并 进行 培训 及考核,考核 合 格后方 可上岗 。 4
21、.10.1.2 设备设施 保养 和维修 时 , 作业人员 应在 明显 位置、 电 气 开关 处挂 上安全标 志牌 , 同时 加设防 护 装 置(设施) ,必 要时 应设专 人看 管。 4.10.2 主 要作业 行为 安全要 点 4.10.2.1 有限空间 作业 应符合 GBZ/T 205的规定 。 4.10.2.2 动火作业 应符合 AQ 3022的规定 。 4.10.2.3 各岗位 作业人员 ,应按 时准 确 地填 写运 行记 录。 4.10.2.4 作业人员 应按工 艺和管理要求巡视 构筑 物、 设备 、电 器 和仪表 的运 行情况 。 4.10.2.5 作业人员 均需 进行职业 适应 性
22、 选择 ,其 生理 、心 理条件应 满足 工作性 质要求 。 4.10.2.6 作业人员 应了 解并 掌握 生物质气 化生产及使用 过程 中可能 存在 的危险和 有害 因素, 并能根据 其 危害性 质、 途径 和程 度 采取防范 措施; 掌握 消防知识和消防 器材 的使用及 维护方 法 ; 掌握个体 防护用 品的使用和 维护 方法 ;掌握 应 急处 理和 紧急救援 方法 。 5 评定细则 5.1 安全生产等级 划分 应 符合 DB11/T 1322.1的规定 。 5.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一级否决条款 见附录 A。 5.3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标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见附录 B。 5.4 场所环
23、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见附录 C。 5.5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见附录 D。 5.6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见附录 E。 5.7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见附录 F。 5.8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见附录 G。 5.9 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见附录 H。 5.10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见附录 I。 5.11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 附录 J。 5.12 作业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见 附录 K。 DB11/T 1322.472018 6 附 录
24、 A ( 规范性 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 否决条款 表A.1 规定 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一级否决条款 。 表A.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 否决条款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对应条款编号 1 站 内 应 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即为否决。 4.1.1 2 站 内 应 设 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人员,即为否决。 4.1.1 3 运 行管理人员应熟悉生物质气化处理工艺和设施、 设备的运 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并进行培训考核 合格后方可上岗。 不符合要求的,即为否决。 4.1.2 4 对可能产生燃气泄漏的区域应设置燃
25、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正常使用。 不符合要求的,即为否决。 4.2.2.6 5 防 雷 设施应符合相关要求,并经检验合格。 不符合要求的,即为否决。 4.4.3.1 6 消防设备应符合相关要求,并经检验合格。 不符合要求的,即为否决。 4.6 DB11/T 1322.472018 7 附 录 B ( 规范性 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 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细则 表 B.1给出了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总分为 230分。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 的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细则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26、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 基础管理要求 4.1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35 4.1.1 1.1.1 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责任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主 要 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 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 责 ;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24 1) 责 任 制 度 内容或要素 不 全,一 处 不 符 合 要 求,扣 6分; 2)安全生产职 责 未覆盖 所 有人员和岗位,每 缺 一 个 部 门 或岗位的责任制,扣 6分; 3)安全生产职责描述不清晰, 与实际不符的, 扣 6分; 4)安全生产 目标未按照 部 门和岗 位 逐 级分解 的 , 扣 6分; 4.1.
27、1 1.1.2 安全生产责任书应每年逐级签订。 3 1) 每 缺 一 个 部 门 、 岗 位 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扣 1分; 2)责任书内容不全的,扣 1分; 3) 责 任书未亲笔签字的,扣 1分。 4.1.1 1.1.3 安全生产职责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3 1) 未 定 期进行评审,不得分; 2)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的,不得分; 3)未见记录视同未开展。 4.1.1 1.1.4 站 内 应 每 年 考核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 5 缺 少 部 门 或 人员责任制履职情况考核记录的, 不得分。 4.1.1 1.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5 4.1.1 DB11/T 1322.4
28、72018 8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 的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2.1 站 内 应 结 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培训目的、计划、 形式、内容、学时及培训档案等要求; b)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 排查内容、 方法和周 期,事故隐患治理过程管理及档案等要求; c)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组织实施的部门及职责分工,检查范围、内容、方式、 频次及检查档案
29、等要求; d) 事件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规定 组织实施部门及职 责分工,事件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内容,调查处理流程及档案等要求; e)危险作业( 吊 装 、动 火 、有限 空间、 高处、 临时用电、 动 土、 检维修等作业) 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审批程序、防范措施及记录齐全。 f)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购销、出 入 库 登 记 、 专 用 储 存 场所(专用仓库、专用储存室、气瓶间或专柜等)存储和使用现场管理、 应急措施及记录等要求; g)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 日 常维护保养及档案等要求;
30、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职业病危害告知、申报、职业病危 h)害 因 素 检测与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维护、 检修、检测等要求; i)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 设备设施检查检测、 维护保 养、报废及台账档案等要求; j) 相关方 (供应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责任部门及职责分工,准 入 条件、 监督指导、评价考核等要求; k)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0 1) 现 有 规 章 制 度 中 未 包 含 上 述 内容 的,不得分; 2)制 度 内容不全,或 与 实 际 不 符 的 , 出 现 一 项 , 扣 5 分; 4.1.1
31、1.2.2 站 内 应 及 时 获 取 适 用 于 其 生产活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定期更新, 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 5 1) 未 明 确 获 取 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 准规范责任部门或人员的, 不得分; 2)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 3分; 3) 每发现一处本站安全生产规 章制 度 与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 标 准 规范的规 定 不 相 符 的 , 扣 2分 。 4.1.1 DB11/T 1322.472018 9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 的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
32、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 号 1.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站内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 现行有效版 本应发放至相 关岗位的从业人员。 5 1) 主 要 负责人未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 署公布批准实施的,不得分;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发放的, 扣 2分;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更新后未及时发放 的,扣 2分; 4)员 工 未掌握相关内容的, 每 人次扣 1 分。 4.1.1 1.2.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5 1) 未 定 期进行评审的,不得分; 2)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不得分; 3)未见评审记录视同未开展。 4.1.1 1.3 安
33、全操作规程 15 4.1.1 1.3.1 站 内 应 在 对 所 有 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 1)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不得分, 并 加扣 5分; 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与实际岗位数量不 符的,每缺一项扣 1分。 4.1.1 1.3.2 岗 位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适用范围; b)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 c)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 d)个体防护要求; e)严禁事项; f)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 5 1) 岗 位 操 作规程内容每缺一项, 扣 2分; 2) 岗位操作规程不适用、不 具 有可操作 性的, 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 扣 1
34、分。 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更新后未及时发放 的,扣 1分; 4)员工未掌握相关 内容的, 每人次扣 0.5分 。 4.1.1 1.3.3 岗 位 安全操作规程应经管理部门批准实施, 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 至 相关岗位 的从业人员。 5 1) 主 要 负责人未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签 署公布批准实施的,不得分; 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发放的, 扣 1分; 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更新后未及时发放 的,扣 1分; 4.1.1 DB11/T 1322.472018 10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 的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
35、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3.4 工 艺 、 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并保存相关记录。 2 1) 未 及 时 修 订 或更新岗位安全 操作 规程的,不得分; 2)无相关记录资料的,扣 1分 。 4.1.1 1.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10 4.1.1 1.4.1 站 内 应 建 立 涵 盖 各 层 级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设专职管理人员。 10 未 建 立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的 ,不 得 分 。 4.1.1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5 4.1.1 1.5.1 站 内 应 制 订 年 度 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2 1) 未 制 订 年
36、度 培训计划的, 不得分; 2) 培训计划内容不完善的, 扣 1分。 4.1.1 1.5.2 站 内 应按照 培训计 划实 施培训,培训 内容 应包括 :安全生产相关法 律法 规、标 准规范 ,本站 安全生产 责任 制 、规章 制度 、操 作规程、应 急 预案; 本行业危险 有害因 素、 职业病危害 因素;安全设备设施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 维护;自 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应对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5 1) 未 按 培训计划实施教育培训的, 不得分; 2) 各类人员( 主 要 负责人、 专 兼职 安全管理人员 、一线作业人员等) 培训内容相同,不得分; 3) 培训内容不
37、全, 每缺 1项扣 1分。 4.1.1 1.5.3 安全生产培训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站内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 1次; b)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气化站、操作车间、岗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岗前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 1次 ; c) 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 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气化站,其 主 要 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卫生培训每年不少于 1次; d) 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 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气化站, 接触 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初次职业卫生培训每年不少于 1次。 5 每 发 现 一 项 不 符 合 要求,扣 2分。 4.1.1 1.5
38、.4 特 种 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按期参加复训和复审。 2 1) 每 有 一 类 特 种 作业人员未取 证或 证书过期的,扣 1分; 2) 每有一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未取 证或证书过期的,扣 1分。 4.1.1 1.5.5 从 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 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 操作车间和岗位的安全培训。 2 未 对 相关方作业人员进 行安全 教育 培训或未提供培训记录的, 不得分。 4.1.1 DB11/T 1322.472018 11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 的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39、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5.6 站 内 应 用 新工艺、新 技术、新 材 料 、新 设备,或 者转岗导致 从业人员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 应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 性的安全培训、职业卫生培训。 2 未 对 相关方作业人员 进 行安全 教育培训或未 提 供培训记录的,不得分。 4.1.1 1.5.7 站 内 应对相关方作业人员( 短 期 临 时 作业人员、实 习 人员、学习参观 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未 对 相关方作业人员 进 行安全 教育培训或未 提 供培训记录的,不得分。 4.1.1 1.5.8 站 内 应
40、建 立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档案应包括培训记录表、 培训签 到表等有关书面材料。培训档案应至少保存三年。 5 无 教育培训档案或教育培训档案不全的, 不得 分。 4.1.1 1.6 应 急救援 23 4.1.1 1.6.1 应 急救援组织或人员 3 4.1.1 1.6.1.1 站 内 应 建 立 应 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2 未 建 立 应 急救援组织 或 未 按 要求指定应急管 理人员的,不得分。 1.6.1.2 站 内 应 建 立 专 ( 兼 )职 应 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 议。 1 未 建 立 专 ( 兼 )职 应 急救援队伍或未与邻近专 职救援队签
41、订救援协议的,不得分。 4.1.1 1.6.2 应 急 预 案 16 4.1.1 1.6.2.1 气 化 站应在编制应急预案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2 未进行评估和调查的,不得分。 1.6.2.2 站 内 应 结 合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 果,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4 1) 未 制定应 急救援预 案的, “应 急救援”评 定要素不得分; 2) 应急预案不符合本站安全生产 实 际情况的, 不得分; 3) 应急 预 案未 涵 盖 本气 化 站存在 的危险因素 的 , 不 得 分; 4) 应急 组织 和人员职 责分工不明 确 ,或缺少 具 体 落 实 措 施的
42、,扣 1分; 5) 缺少 明 确、 具 体 的事故预防措 施和应急程 序 ,或与本站应急能力不相符的,扣 1分; 6)应急保障措施未明确的,扣 1分; 7) 应急预案基本要素不齐全完 整的, 扣 1分; 8)预 案 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能 相 互 衔接的, 扣 1分。 4.1.1 DB11/T 1322.472018 12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 的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6.2.3 应 急 预 案 应 经 评 审 或 论证 ,并经 批 准实 施, 现行
43、有 效版 本应发放至 气化 站有关 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4 1) 未 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的,或 未 提 供 论证记录的,不得分; 2) 主要负责人未对应急预案签 署公 布批准实施的,不得分。 4.1.1 1.6.2.4 站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4 1) 无 预 案 演 练 评 估 报 告 的 , 不 得 分; 2)评估报告内容( 包括:演练基本 情况、演练评 估过程、 演练情况 分 析 、 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评估结论 等) 不全的,每缺一项扣 1分。 4.1.1 1.6.2.5 根据气化站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 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
44、专项应 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 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三年应实现对气化站 所有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的全覆盖。 2 1) 无 演 练 记 录 视 同 未 开 展 , 不 得 分; 2)演练记录不全的,不得分; 3)演练方案简单或缺乏执行性的, 扣 1分; 4) 未实现每三年对本站所有专 项预 案演练全覆盖的,扣 1分。 4.1.1 1.6.3 应 急 设施、装备、物资 3 4.1.1 1.6.3.1 站 内 应 根据 实际 需求, 配备 应 急设施和 装备 ,储 备 应急 物资,建立 使用 状况台 账,定期检测和维护。 3 1) 无 应 急 物 资 管理档案或台账的, 不得分; 2) 应急设施
45、、 装备、物 资 配 备 不 全 的 , 扣 1分; 3) 应急设施、 装备、物 资 无专 人维 护的,扣 1分; 4) 应急设施、 装备、物 资 无维 护保 养记录的,扣 1分。 4.1.1 1.6.4 应 急 响 应 1 4.1.1 1.6.4.1 站 内 发 生 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1 发 生 事故时, 未按要求 启动相关 应 急 预 案 的 , 不 得 分 。 4.1.1 DB11/T 1322.472018 13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 的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
46、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7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24 4.1.1 1.7.1 危险源辨识 7 4.1.1 1.7.1.1 站 内 应组织 从 业人员针 对所从 事的作业 进行危险 源 辨识 ,建 立危险源清 单 , 构 成 重 大 危险源的,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5 1) 未 建 立 本气化站危险源清单的, 不得分; 2) 未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的( 如 本站不涉 及相关内容, 可没有相关内容) , 不得分。 4.1.1 1.7.1.2 站 内 应 定 期进行危险源辨识, 对其控制措施进行评审和更新, 并保存记录。 2 1) 未 定 期进行危险源辨识的, 不得分, 未
47、 见辨识记录视同未开展; 2) 未对控制措施进行评审和更新的, 不得 分,未见记录视同未开展。 4.1.1 1.7.2 事故隐患排查 7 4.1.1 1.7.2.1 站 内 应 结 合本站危险源情况, 制定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事故隐患 排查应覆盖其所有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 1) 未 开 展 隐患排查工作的,不得分。 2)未提供隐患排查清单的,不得分; 3)隐患排查清单覆盖不全的,不得分; 4)隐患排查清单内容不完善的,扣 1分 。 4.1.1 1.7.2.2 站 内 应 采 用 综 合 排 查 、 专 业 排 查 、 定 期 排 查 ( 含季节性排查 、
48、 节假 日 排 查 ) 、 日 常排查等方式, 按照事故隐患 排 查清单逐项检查, 并建立 事故隐患排查 台账。 2 未 建 立 隐患排查台账的,不得分。 4.1.1 1.7.2.3 事故隐患排查的形式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综合排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 以落实岗位安全责 任制为重点, 各专业共同参与。站 内 综 合 排 查 每 半 年 不 少 于 1 次 ,部 门 级 综 合 排 查 每 季 度 不 少 于 1 次 ; b) 专 业 排 查 分 别 由 各 专 业部门 的负责人组织,主要是对设备设施、重点 场所、 危险化学品、 电气装置 、 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进行专业排查。 专业排
49、 查每半年不少于 1次; c)定期排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 人 组织,根据季节特点对防 火防爆、防 雨防汛、 防雷电、 防暑降温、 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排查; 对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安全、消防等方面进行排查; d)日常排查分为岗位作业人员 排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排查。设备 操 作 者 及 其 他 人员每日应对本岗位设备设施、 作业行为、 作业环境等 进行排查; 各 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排查。 1 1) 隐患排查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隐患排查内容不完善的,不得分。 4.1.1 DB11/T 1322.472018 14 表 B.1 基础管理要求 指标 的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细则 (续) 序号 评定内容 评定 要素 分值 评定 细项 分值 评定 条款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 得分 扣分 说明 对应条款编号 1.7.2.4 当 发 生 下列情形,站内应及时更新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开展排查工作。 a) 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 、 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重新修订; b)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 c)站内安全生产条件变更; d)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2 未 提 供 隐患 排查清 单更 新记 录的 , 不 得 分 。 4.1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