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43.160 T 51 备案号 :54166-2017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T 1390.2 2017 环卫车辆功能要求 第 2部分:粪便运输车辆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sanitation vehicle Part 2: Excrement transport vehicle 2017 - 03 - 22发布 2017 - 09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1390.22017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技术要求 . 1 4.1
2、除臭 . 1 4.2 智能监控 . 2 5 除臭效果试验方法 . 2 DB11/T 1390.22017 II 前 言 DB11/T 1390拟分为以下部分: 第 1部分:生活垃圾运输车辆; 第 2部分:粪便运输车辆; 第 3部分:餐厨垃圾运输车辆; 本部分为 DB11/T 1390的第2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环卫集团环 卫装备 有限公司、北京市环境卫生 设计科学研究所 。 本部分 主要起草 人
3、: 李军华 、 陈芳 、 胡昌夏 、 章夏夏 、 吴守淳 、 伍小兵 、 王杰 、 张晨光 、 卢炜、 何 亮 。 DB11/T 1390.22017 1 环卫车辆功能要求 第 2部分:粪便运输车辆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 了粪便运输车辆的除臭、智能监控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 适用 于粪便运输车辆的使 用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用 是必不可少 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 有的 修改 单)适 用于 本文件。 JT/T 794 道路 运输车辆卫 星 定位 系统 车载终端
4、 技术要求 JT/T 808 道路 运输车辆卫星 定位 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 于本文件。 3.1 粪便运输车辆 excrement transport vehicle 能实现 粪便 抽排作业 和密封 运输的车辆。 4 技术要求 4.1 除臭 4.1.1 车辆应设置 除臭 装置或其他防止 臭气泄漏 的装置 。 4.1.2 可 采 用下 列一种 或几种 除臭方式 : 吸收法: 采用活性 炭吸收 法,排 出的臭 气通 过活性 炭吸收后再 排入大 气; 生 化 法: 采用 微生 物化解 臭气的方法 ,排 出的臭 气通 过微 生物化解后再 排入大 气 ; 物理
5、法: 采用 隔离 臭气 的方法,防止 臭气 直接 排入大 气 。 4.1.3 采 用臭 气强度 6级表示 法对 臭 气强度进行 分级 ,详见表 1。 表1 臭气强度 6级表示法 等级 强度 嗅觉感觉 0 无 无任何臭味 1 微弱 一般难于察觉 2 弱 一般刚能察觉 3 明显 已能明显察觉 4 强 有 很明显的臭味 5 很强 有强烈的恶臭或异味 DB11/T 1390.22017 2 4.1.4 经过除臭 后的臭 气强度等级 应不 大于 第 2等级 。 4.2 智能监控 4.2.1 车辆应 安装 北斗兼容 车载终端, 该终端应 符合 JT/T 794和 JT/T 808的规定。 4.2.2 车 载终端应 具备 位置 监控、车速 监控以 及接收短信等功能。 4.2.3 监控数据应 能实 时更 新, 并实现 在线上传 及存储 。 5 除臭效果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 如下: a) 在 车辆 进行 抽吸 作业 时, 用采样袋 或采样瓶在真空泵 排气 口处取样 ; b) 分 别 由 6名嗅觉测 试人 员对 样 本气 体的臭 气强弱进行一次 性嗅别 , 并按照臭 气 强度 6级表示法 判 定 其强度等级 ; c) 将 6名嗅觉测 试人 员中的 4名 以上 人员公 认的 强度等级, 确定为臭 气强度等级 ; d) 如 果 不 到 4人, 需重复上述 试验 过程 ,直到满足 要求为止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