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2.020.01 B 10 备案号 :58931-2018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512 2018 园林绿化 废弃物资 源化利用 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reutiliztion of green waste 2018 - 04 - 04 发布 2018 - 07 - 01 实施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DB11/T 15122018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1 3 术 语和 定义 1 4 原 则和 要求 2 5 站 点设 置 2 6 收集 3 7 减 量
2、化 处置 3 8 转运 3 9 处 理利 用 3 10 生 产安 全防 护 . 4 11 管 理与 信息 收集 . 4 附录A (资 料性 附录 ) 园林绿 化 废 弃物 去向 登记 表 6 附录B (资 料性 附录 ) 园林绿 化废 弃物 中转 登记 表 7 附录C (资 料性 附录 ) 园林绿 化废 弃物 使用 登记 表 8 DB11/T 1512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 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 本标准 由北 京市 园林 绿化 局提出 并归 口。 本标准 由北 京市 园林 绿化 局组织 实施 。 本标准 起草 单位 : 北京 市 林业科 技推 广站 、
3、 北京 市 京圃园 生物 工程 有限 公司 、 北 京圣 海林 生态 环境 科技股 份有 限公 司、 北京 市黄垡 苗圃 。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 秦永 胜、禹 宙、 白洁 、孟 丙南 、张博 、赵 方莹 、王 浩。 DB11/T 15122018 1 园 林绿化 废弃物资 源化利 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园 林绿 化废 弃物资 源化 利用 的总体 要 求、 站 点设 置、 收集 、 减 量化处 置、 转运 、 处 理 利用、 生产 安全 防护 、管 理与信 息收 集等 内容 。 本标准 适用 于北 京地 区园 林绿化 废弃 物资 源化 利用 。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4、件对 于本 文件 的 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文件。 GB 12348 工业 企业 厂界 环境噪 声排 放标 准 GB/T 12801 生 产过 程安 全卫生 要求 总则 GB/T 31755 绿 化植 物废 弃物处 置和 应用 技术 规程 LY/T 1970 绿 化用 有机 基 质 LY/T 2700 花 木栽 培基 质 NY 525 有 机肥 料 NY 884 生 物有 机肥 NY/T 1878 生 物质 固体 成
5、型燃料 技术 条件 NY/T 2118 蔬 菜育 苗基 质 DB11/ 307 水 污染 物综 合 排放标 准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收集利 用中 心 recycling center 配备有 园林 废弃 物处 理和 产品生 产的 专用 设施 、机 械和设 备, 对收 集的 园林 绿化废 弃物 进行 粉 碎 、 堆肥及 深加 工的 场所 。 3.2 流动服 务体 mobile processing group 配备有 专业 人员 、 可 移动 处理设 备和 转运 车辆 , 可 为废弃 物收 集站 点提 供减 量化处 理和 转运 服 务 的 组织或 单
6、位 。 3.3 DB11/T 15122018 2 集中收 集点 collecting center 用于集 中存 放废 弃物 的固 定场所 。 注:集中收集点不配备固定处 理设备,仅为废弃物收集和减量化处理提供场地。 3.4 园林有 机覆 盖物 organic mulch 利用树 木修 剪枝 桠材 加工 处理而 成 , 铺设 于园 艺植 物或树 木周 围裸 露土 壤表 面 , 用 于土 壤表 面 保 护 和改善 地面 地表 状况 的一 类物质 的总 称。 注:园林有机 覆盖物具有保持土壤水分、 吸附扬尘、 调节土壤温 度、 增加土壤肥力、 抑制杂草 、 促进植栽生长、 减 少土壤侵蚀和紧实度
7、以及装饰美观等作用。 3.5 就地处 理 on site processing 在废弃 物产 生地 点对 其进 行无害 化、 减量 化处 置的 过程。 4 总体要求 4.1 原则 应遵循 “减 量化、 无害 化 、 资源 化” 的 原则 对 园 林 绿化废 弃物 进行 处理 和利 用, 不 应随 意丢 弃、 焚 烧废弃 物。 宜采 用“ 落叶 化土、 还肥 于林 ”的 生态 循环方 式, 对废 弃物 处理 后循环 利用 。 4.2 要求 对于产 生的 园林 绿化 废弃 物, 具备 场地 条件 的 , 宜 就 地处理 后作 为园 林覆 盖物 和堆肥 利用 , 或集 中 收集处 理后 作为 有机
8、肥和 栽培基 质利 用; 不具 备场 地条件 的, 宜交 由流 动服 务体进 行妥 善处 置。 5 站点设 置 5.1 就地处 理点 采 用就 地处 理方 式 进 行废弃 物资 源化 利用 的, 由废弃 物产 生单 位选 择便 利地点 ,设 置就 地 处 理 点 。 5.2 集中收 集点 5.2.1 采用集 中收 集处 理方 式 进 行废弃 物资 源化 利用 的, 应就近 设置 集中 收集 点。 5.2.2 集中收 集点 应设 置在 废弃 物资源 量大 、相 对集 中的 绿地、 公园 、旅 游景 点及 林地内 ,距 离主 干 道500m 以 内, 占地 面积2000 3000 、林 地服 务面
9、 积 800hm 2 1000hm 2 为 宜。 5.3 流动服 务体 流动服 务体 的数 量和 服务 半径, 应以 服务 方式 、 资 源量、 作业 周期 等因 素确 定。 提 供减 量化 处 理 服 务时, 服务 半径 不宜 超过60km ; 提供 转运 服务 时, 服 务半径 不宜 超过20km 。 5.4 收集利 用中 心 DB11/T 15122018 3 5.4.1 采用集 中收 集方 式进 行废 弃物资 源化 利用 的区 域, 应设置 废弃 物收 集利 用中 心,对 集中 收集 点 转运的 废弃 物进 行深 加工 、包装 和存 放。 5.4.2 以城区 绿地 、小 区绿 地、 公
10、园及 旅游 景点 等区 域为 服务对 象的 收集 利用 中心 ,应设 置在 城区 周 边, 距 离市中 心40km 以内 的区域 , 距离 主干 道 3km 5km 以内, 占地 面积20000 30000 。 单个 收 集利用 中心 的处 理能 力以 每年 25000t 30000t 为宜。 5.4.3 对于平 原生 态公 益林 、郊 野公园 及采 用集 中收 集处 理方式 的果 园、 苗圃 及花 圃,收 集利 用中 心 应设置 在区 域内 废弃 物资 源量大 、 相对集 中的 地点 , 占 地面 积 2000 3000 。 单个 收集利 用中 心 服 务的林 地面 积 以330hm 2 4
11、00hm 2 为 宜, 处理 能力 以每 年 2500t3000t 为 宜。 6 收集 6.1 对于需 要集 中收 集处 理的 废弃物 ,应 由废 弃物 产生 单位组 织运 送至 指定 的集 中收集 点。 6.2 废弃物 进入 集中 收集 点前 , 按 照乔 木、 灌木 、 枝 桠 材、 树叶 草屑 等进 行分 类 , 条 状材 料绑 扎成 捆, 碎片材 料包 装成 袋。 包装 宜使用 可再 生材 料。 6.3 应将园 林绿 化废 弃物 单独 收集后 运送 至指 定收 集点 。废弃 物不 应混 入有 毒有 害垃圾 、其 他来 源垃 圾及园 林耗 材, 不应 进入 生活垃 圾收 集点 、转 运站
12、 和填埋 场。 6.4 感染病 虫害 及含 有检 疫对 象的废 弃物 ,应 单独 收集 处理。 6.5 运送至 收集 点的 废弃 物应 绑 扎成 捆、 成袋 码放 ,码 放高 度2m 3m 。 7 减量化 处置 7.1 对于收 集点 存放 的废 弃物 ,宜进 行减 量化 处置 。 7.2 可由流 动服 务体 向收 集点 派出人 员、 车辆 及设 备等 ,提供 减量 化服 务。 7.3 减量化 处置 设备 由专 业车 辆运输 , 并 具备 除尘 、 降 噪 等环保 措施 , 主 要指 标应 符合 GB 12348、 GB/T 12801 的要 求。 7.4 对废弃 物进 行减 量化 处置 时,枝
13、 桠材 宜采 取切 割、 粉碎的 方法 ,树 叶草 屑等 宜采用 压缩 的方 法。 7.5 采用粉 碎方 法进 行减 量化 处置 时 ,粉 碎机 出料 口应 对准车 厢开 口, 将粉 碎物 直接送 入车 厢。 8 转运 8.1 可由流 动服 务体 向收 集点 派出人 员、 车辆 及设 备等 ,提供 转运 服务 。 8.2 枝桠材 与树 叶草 屑应 分类 运输。 8.3 废弃物 在转 运过 程中 应加 遮盖物 ,或 由厢 式货 车运 输。 8.4 车辆行 驶应 避开 高峰 期, 按照计 划路 线行 驶, 或服 从调度 。 9 处理利 用 DB11/T 15122018 4 9.1 原则 9.1.
14、1 采取粉 碎处 理的 废弃 物可 直接运 回绿 地或 林地 ,作 为覆盖 物使 用。 9.1.2 经过减 量化 处置 的废 弃物 ,可转 运至 收集 利用 中心 二次加 工, 也可 进入 其他 资源化 利用 途径 。 9.2 方式 9.2.1 园林覆 盖 树木枝 桠材 经过 粉碎 处理 后,可 作为 园林 有机 覆盖 物使用 。粉 碎工 艺应 符 合GB/T 31755 的 要求 。 9.2.2 堆肥 树叶、 草尖 、 花 等易 降解 的材料 , 可 直接 堆肥 , 树 木枝桠 材经 过两 次粉 碎处 理后堆 肥。 堆肥 工 艺 应 符合GB/T 31755 的 要求 。 堆肥产 品可 作为
15、 土壤 改良 剂使用 。 9.2.3 有机肥 生产 堆肥产 品和 其他 来源 有机 物 料 ( 畜禽 粪便 、 污 泥等 ) 混合 后, 可用 于有 机肥 生产。 物料 选择 和 检 测 方法等 应按 照 NY 525、NY 884 的规 定执 行。 9.2.4 基质生 产 堆肥产 品与 草炭 、 蛭 石、 珍珠岩 等物 料及 添加 剂混 合后, 可用 于各 种无 土栽 培基质 的生 产, 也 可 用 于育苗 基质 块的 生产。 生 产蔬菜 无土 栽培 基质 时, 应符 合 NY/T 2118 的 要求 ; 生产 绿化用 基质 时, 应 符 合LY/T 1970 的 要求 ;生 产花木 栽培
16、基质 时, 应符 合LY/T 2700 的 要求 。 9.2.5 其他 可采用 其他 方式 对废 弃物 进行资 源化 利用 ,如 用于 生产生 物质 固体 成型 燃料 、食用 菌菌 棒加 工 等 。 生物质 固体 成型 燃料 应符 合NY/T 1878 的 要求 。 10 生产安 全防 护 10.1 生产过 程的 安全 卫生 管理 应符 合 GB/T 12801 的规 定 。 10.2 减量化 处置 、转 运及 处理 利用设 备需 按使 用说 明定 期进行 检修 、保 养和 维护 。 10.3 集中收 集点 、 收集 利用 中 心和运 输车 辆需 配备 除尘 、 降 噪、 防渗 及渗 滤液 处
17、 理等设 施设 备 。 收 集 处理站 点的 噪声 应符 合 GB 12348 的 规定 ,渗 滤液 排 放应符 合DB11/ 307 的规 定。 10.4 收集点 、收 集利 用中 心和 运输车 辆应 在明 显位 置悬 挂禁烟 、防 火标 志, 并配 备消防 设施 。 10.5 进入收 集点 、收 集利 用中 心或其 他废 弃物 存放 地点 或车辆 时, 严禁 吸烟 或携 带火种 。 10.6 工作人 员应 配备 专业 防 尘 面罩和 耳塞 。 11 管理与 信息 收集 11.1 主管单 位 DB11/T 15122018 5 主管单 位应 按照 本标 准 的 规定设 置集 中收 集点 、
18、流 动服务 体 和 收集 利用 中心 , 建立 切实 可行 的 废 弃 物资源 化利 用管 理体 系, 完善废 弃物 的去 向登 记、 报告、 追踪 制度 。 11.2 废弃物 产生 单位 废弃物 产生单 位应 按照本 标准的 规定妥 善处 置产生 的废弃 物,参 照附 录A填 写 园林绿 化废弃 物去 向 登记表 ,对 产生 废弃 物详 细信息 进行 登记 ,并 按要 求将统 计数 据逐 级上 报。 11.3 服务单 位 从事废 弃物 收集 、 减 量化 处置、 转运 及处 理利 用的 服务单 位应 具备 相应 的人 员、 技 术、 场地 、 设 施 设备等 生产 条件 , 编制 运 行管理
19、 手册 , 建立 运行 日 报制度 。 参照 附录B填写 园 林绿化 废弃 物中 转登 记 表 , 对废弃 物接 收和 处置 信息 进行登 记, 并按 要求 将统 计数据 逐级 上报 。 11.4 使用单 位 使用单 位应参 照附 录C 填 写 园林绿 化废弃 物使 用登记 表,对 接收和 利用 的废弃 物产品 进行登 记, 并 按要求 将统 计数 据逐 级上 报。 11.5 数据管 理系 统的 应用 在 废弃 物收 集 、 运 输 、 处理和 利用 的过 程中 , 有 关单位 可应 用物 联网 数据 管理系 统完 成废 弃物 去向 登记、 签收 和去 向证 明申 报。 DB11/T 1512
20、2018 6 A A 附 录 A (资料 性附 录) 园林绿 化废 弃物 去向 登记 表 表A.1 园林绿 化废 弃物 去向 登记 表 废弃物产生地点 收集日期 产生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植被类型 常绿乔木 落叶乔木 灌 木 绿篱 色块 草坪 其他 废弃物类型 枝桠材 草屑 树叶 茎秆 花 其他 废弃物数量 立方米 或 吨 包装形式 袋装 捆扎 散装 产生原因 修剪 落叶 自然灾害 废弃物接收单位 集中收集点 流动服务体 收集利用 中心 其他(请 说明) 单位名称 接收人(签字) 接收日期 DB11/T 15122018 7 B B 附 录 B (资料 性附 录) 园林绿 化废 弃物 中转 登记
21、 表 表B.1 园林绿 化废 弃物 中转 登记 表 废弃物来源 经手人 联系电话 废弃物形态 未处置 压缩(压缩比: ) 粉碎物(粉碎 粒径: ) 废弃物数量 立方米 或 吨 接收单位及名称 集中收集点 流动服务体 收集利用中心 其他(请 说明) 单位名称 处置方式 压缩 粉碎 转运 园 林覆盖物 堆肥 基质 有机肥 其他(请说明) 接收人(签字) 联系电话 接收日期 DB11/T 15122018 8 C C 附 录 C (资料 性附 录) 园林绿 化废 弃物 使用 登记 表 表C.1 园林绿 化废 弃物 使用 登记 表 产品来源 就地处理利用 购买 置 换 发放 其他 供货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 园林覆盖物 堆肥 基质 有机肥 其他(请说 明) 产品数量 立方米; 吨;或其他(请说明) 使用单位 使用区域及面积 使用量 立方米/ 亩 或 吨/ 亩 经手人 (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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