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30 B 44 备案号:20140-2007 DB DB11/T 421 2007 梅花鹿饲养技术规范 The directive rules of raising spotted deer 2007-01-11发布 2007-03-15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4212007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场区建设 2 5 饲养管理 2 6 选种4 7 繁育4 8 仔鹿培育 5 9 卫生防疫 5 10 收茸 5 11 档案管理 6 附 录 A.7 DB11/T 421
2、2007 II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怀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殖业分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怀柔区鹿业协会、北京凯特威鹿业养殖技术开发中心、北京列平茸鹿研究 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久田、姚忠贵、 赵广华。 DB11/T 4212007 1 梅花鹿饲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梅花鹿养殖术语和定义、场区建设、饲养管理、选种、繁育、仔鹿培育、卫生防疫、 收茸、档案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 于圈养的 梅花鹿饲养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文件中的 条款通过 本标准的引用而成 为本标准的条款 。 凡
3、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 的 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 用于 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 本标准 达成协 议的各方 研 究是否可使 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 本。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适用于 本标准。 GB 5749 生 活饮用水 卫生标准 GB 6935 中 国梅花鹿种鹿 GB 13078 饲养卫生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 化处理规 程 GB 16567 种 畜禽调运检 疫技术规范 NY 5048 无公害食品 奶牛 饲养饲料使 用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标准。 3.1 仔鹿 指出生后到当年年末 的幼鹿。 3.2
4、离乳仔鹿 指断乳后到当年年末 的幼鹿。 3.3 育成鹿 仔鹿转入第 二年即为育 成 鹿。分育成公 鹿和育成 母鹿 , 育成期为 一年。 3.4 头锯 公鹿满两周岁 为 头锯 。 3.5 壮龄生产公鹿 公 鹿 满三周岁以上为 壮龄生产公 鹿。 3.6 初配母鹿 首次参加配 种的育成 母鹿。 3.7 成年母鹿 三周岁以上 的母鹿统称 为 成年 母鹿。 3.8 DB11/T 4212007 2 蛋白质饲料 指绝干物质中 粗纤维含 量 低 于 18%而粗蛋白质含 量多 于 20%的饲料 ,如豆粕 、 豆饼、 大豆 花 生 饼及 动 物 性饲料等 。 4 场区建设 4.1 选址要求 应在环境优良、 采光
5、良好、 水源充足 无污染,交通方便 , 距居民区500 m以上,避 开被牛羊传染病污 染过的地方 和畜牧场 旧场址上 建场。 禁止在下列区 域 内 建设养鹿场: 生活饮用水水 源保护 区。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 教科研区、医疗 区、集市 等人口 集 中 地 区。 区级人民政府依法划 定的禁养区 域 。 国家或地方 法律、法 规规定需 特殊保护 的其他区 域。 4.2 建筑布局 养鹿场可划 分为经营 管理区、生 产 区 (包括 库房 、加工 区 等 ) 、养殖区。 经营管理区 应与生产 区、养殖区 隔离; 经营管理区设 在 整个 场区的上 风口,生 产区和养殖区设 在 场区的 下风口; 鹿舍建筑
6、布 局应符合 卫生要求 和饲养工 艺的要求, 应具备良好的防 鼠 、防 蚊蝇设施; 应设有消毒间 、 兽 医室 , 隔离舍 。 隔离舍 应 设 在养殖区的下风向 处。 4.3 养殖区 4.3.1 养殖区门口 应设有消毒间和车辆消毒池 。 4.3.2 鹿舍建筑应以 石 、 砖、 瓦 为主, 围墙高度 应在 2.2 m以上。整个 鹿舍地面铺砖,内高外 低 , 坡度 以 35 为宜,母 鹿圈舍内 设有寝床( 保护栏) 。 4.3.3 鹿舍圈棚应 坐北朝南 ,高度为 2 m以上 ;运动场 应在 圈棚南面, 设有饲料 槽和饮水 槽;饲料 槽 一般放置在 运动场中 部,尺寸宜 为 长 8 m、宽 75 c
7、m、高 30 cm(槽底 ); 饮水 槽一般设 置在运动 场合适 位置,尺寸 依具体情况确定。 4.3.4 鹿舍面积大 小可根据 具体情况确 定 ,但 要保 证 鹿只 的活 动 范围为 成年公鹿(10-12) /只、 成年 母 鹿为(13-15) /只。 4.3.5 鹿舍之间应 设有拨鹿 门。鹿舍 前应设有 排水沟, 确保 排水通畅,不 积水。 4.3.6 每排鹿舍之间 应 设 有 2.5 m-3 m宽 的 通道 , 便 于饲 料和 粪 污 的 运输 。 4.3.7 养殖区内设 有配料室 ,配料室 应设有配 料槽、秤 、铁铣 、 水 桶 等配 料 工 具。 5 饲养 5.1 人员要求 5.1.
8、1 饲养、兽医 人员工作 期间应穿戴专用的 工作服。 5.1.2 饲养、兽医 人员每年 应进行一次 健康检 查,有人 畜共患 病 者 不 得从事养鹿 工作。 5.2 鹿群周转 5.2.1 周转时间: 8 月 15日-9 月 5日。 5.2.2 仔鹿分群: 每年的 8月 15-20日一次性 离乳,与 母鹿分开,分圈 饲养。 5.2.3 母鹿舍的调配: 参加配种的 母鹿与淘汰 母鹿(不 能参加配种)分圈饲养 ; 膘 情 相近 的鹿只在 同 一鹿舍饲养。 5.2.4 公鹿舍的调 配:种公 鹿在同一 鹿舍饲养 ;年龄相近 的生 产公鹿(年 龄 差 在 1-2岁) 和淘汰公 鹿 分圈饲养。 5.3 饲料
9、 DB11/T 4212007 3 5.3.1 饲料购进时 应符合 GB 13078的规定;饲 料的使用 应 符合 NY 5048的规定。 5.3.2 精饲料原料为玉米 、 豆粕、 麦麸、大豆等 为主,可 添加一定量的微量 元素、多种 维生素, 添 加 量按说明书 中的规定 执行。粗 饲料为玉米秸、豆 秸、 板栗叶、杨树叶等。 5.4 喂养方法和次数 5.4.1 饲料按规定的 时 间 、数 量 喂给, 每日投喂精 、 粗饲 料各 三次;每 次均先喂精 饲 料 ,后喂 粗 饲 料。 5.4.2 精饲料应均 匀投喂在 饲料槽内, 粗饲料应 投放在 运动 场内。 5.4.3 配种期的壮龄 生 产公
10、鹿少喂或 停喂精饲 料。离乳 仔鹿和育成鹿每 日多补饲 一次精、 粗饲料。 5.5 精饲料日粮标准 5.5.1 成年公鹿日粮标准 成年公鹿日 粮标准见表 1。 表 1 成年公鹿日粮标准 单位: / 只 时 期 头 锯 二 锯 三至六锯 七锯以上 配种期 0.75 0.7 0.3 0.5 越冬期 0.8 0.75 0.7 0.75 生茸前期 0.81.5 0.81.5 0.81.6 1.01.8 生茸期 1.51.75 1.61.8 1.72.0 2.02.25 5.5.2 成年公鹿日粮配比 每只成年公 鹿日粮配 比见表 2。 表 2 成年公鹿日粮配比 成 份 时 期 玉米 (%) 豆粕 (%)
11、 麦麸 (%) 大豆 (熟) 盐 (g) 磷酸氢钙 (g) 配 种 期 65 20 15 20 20 越冬期 70 20 10 20 20 生茸前期 50 30 15 5 20 20 生茸期 40 40 10 10 25 25 5.5.3 母鹿日粮标准 每只初配母 鹿日粮标准 见表 3,每只成年 母 鹿 日粮 标准 见表 4。 表 3 初配母鹿 成 份 时 期 日 喂 量 ( ) 玉米 (%) 饼粕 (%) 麦麸 (%) 盐 (g) 磷酸氢钙 (g) 配 种 期 0.8 60 30 10 15 15 妊娠期 0.75 62 30 8 15 15 产仔哺乳期 1.0 55 35 10 20 20
12、 表 4 成年母鹿 成 分 时 期 日 喂 量 ( ) 玉米 (%) 饼粕 (%) 麦麸 (%) 盐 (g) 磷酸氢钙 (g) 配 种 期 1.0 60 30 10 20 20 妊娠期 0.8 60 30 10 20 20 产仔哺乳期 1.2 55 35 10 25 25 5.5.4 离乳仔鹿和育成鹿日粮标准及配比 每只离乳仔鹿和育成 鹿日粮标准 及 配 比见表5。 DB11/T 4212007 4 表 5 离乳仔鹿和育成鹿日粮标准及配比 成 份 月份 日喂量 ( ) 玉米 (%) 饼粕 (%) 麦麸 (%) 大豆( 熟 ) (%) 盐 (g) 磷酸氢钙 (g) 9 10 0.30.75 40
13、 40 10 10 10 10 11 12 0.750.8 40 40 10 10 15 15 12 0.80.9 45 35 10 10 15 15 34 0.91.0 40 40 10 10 15 15 58 1.01.2 40 40 10 10 15 15 5.6 粗饲料日量标准 粗饲料日量标准见表6 。 表 6 粗饲料日量标准 单位:/ 只 离乳仔鹿 育成公鹿 成年公鹿 育成母鹿 成年母鹿 0.52.5 34 34.5 2.53.5 34 5.7 饮用水 5.7.1 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的规定。 5.7.2 鹿舍内饮水 槽应有充足 的 清洁 饮水,冬季 应 防 止结冰 。 6
14、选种 6.1 种公鹿的选择 6.1.1 种公鹿的选 择应符合 GB 6935的规定。 6.1.2 年龄应在 3-7周岁。 6.1.3 外貌鉴定: 具有本品 种典型特 征,明显雄 性 型 ,体 质健 壮 , 结实 、有悍威、 精力充 沛,性欲旺 盛 、 体 形匀 称,结构 良好,有 坚强的骨骼 和 强 健的 肌肉 。 6.1.4 生产能力鉴 定:茸粗大 , 茸 型美观对称 ,嘴头肥嫩 ,分 枝 发育良好 。 鲜 三杈 茸 产 量应在 3.5 kg 以上。 6.2 种母鹿的选择 6.2.1 种母鹿的选 择应符合 GB 6935的规定。 6.2.2 年龄在 3-8周岁。 6.2.3 外貌鉴定: 具有
15、本品 种典型特 征,体大 、额宽、 颈粗 、代谢旺盛 ,乳房发育 良好。 6.2.4 生产能力鉴 定:繁殖 力高,母 性强,性 情温顺, 泌乳 力大。 7 繁育 7.1 繁育原则 7.1.1 应使用优良 种公鹿进行 配 种 ,严 禁 近 亲交配。 7.1.2 合理组群,控制 母 鹿 膘情 。 即 同一 鹿 舍 参加配种的 母鹿 年龄差保持 在 1-2岁, 并通过精 饲料的 配 比调整,使参加配种的 母鹿膘情 处于中等 水平,不 能过 胖或过瘦。 7.1.3 妊娠期应减 少人为应 激, 防止 死胎、流 产、难产 、弃 仔。 7.1.4 对体弱病残 的母鹿应 及时淘汰 。 7.2 繁育技术 7.2
16、.1 自然繁育技术:9 月 10日 将 种公 鹿 拨 入参加交配 的母 鹿舍内,11 月 20日 再将种公 鹿拨出;每 只 种 公 鹿 应交配母鹿 15-20只 为宜。 DB11/T 4212007 5 7.2.2 同期发情人 工授精技术: 9月 10-15日 对母鹿进行 埋植 CLDR(阴道栓 ),自埋植 后 12d取出 CLDR(阴 道 栓 )并 同时 注射促性 腺激素 250-330国 际单位 ,注 射完促性腺激 素 56-60个小时 输精,输 精后肌肉注 射促排卵素 3号 7.5g-12.5 g。 8 仔鹿培育 8.1 出生 48小时 之内注射卡介苗并打耳号或 耳标。 8.2 出生 2
17、周后 开始补饲 精饲料和 粗饲料, 精饲料以 全价颗粒料为好, 粗饲料以 鲜树叶、 胡萝卜为主。 8.3 对哺乳仔鹿 应勤观察 ,每天定 时驱赶鹿 群, 加强 调教 驯化。 8.4 8月 15-20日 对出生仔鹿一次 性离乳。 8.5 离乳仔鹿每 天喂 4次, 其日粮数 量应根据 生长情况 逐渐增加(具体 见表 5)。 适量添加维 生 素 和矿 物 质 添 加 剂 (具体 数 量 应按 产品的标 注 说明执 行 ),防止维 生 素 缺乏症 和 佝偻 病发生。 8.6 离乳仔鹿应 适时公母 分开,具体 时间应在 离乳后 4-6个月为宜。 9 卫生防疫 9.1 养殖区卫生要求 9.1.1 消毒池内
18、投 放 2%的氢 氧化钠水 ,每周更换 一次。 9.1.2 消毒间应安装紫外线灯 ,地 面 设消毒槽, 消毒槽 内放 锯末,用 2%的 氢氧化 钠水浸湿 。 9.1.3 所有通道每 半月用 2%的氢氧化 钠水消毒 一次。 9.1.4 鹿舍每月用 过氧乙酸 或百毒杀 消毒一次 。 9.1.5 鹿舍、运动场、 通道每日彻 底清扫一次 ,无积水 、积 雪、积粪。粪污 清除后应及 时运到场外 指 定地点。 9.1.6 饲料槽、饮水 槽 应经 常洗刷, 保持清洁 ,每半月 用过 氧乙酸或百 毒杀消毒 一次。 9.1.7 饲养工具每 月用 2%的 氢氧化钠 水消毒一次 。 9.2 免疫 9.2.1 口蹄疫
19、:每 年的 4月份 和 10月份 进行免 疫,具体 剂量 按 疫 苗 说明书执行 。 9.2.2 结核病:5-6 月份对 每只新生仔鹿注射卡介苗,注 射量为 1ml。 9.2.3 肠毒血症: 每年的 4月份和 10月份进行 免疫,具体 剂量 按 疫 苗 说明书执行 。 9.3 紧急接种 本场或周边 饲养场的 家畜发生 相关的易感 传染病 时应 立即对鹿群 进行紧急接 种。 9.4 检疫 9.4.1 对出入本场的鹿只都 应进行检 疫, 调运过程应符合 GB 16567的规定。 9.4.2 对疑似患病 鹿只应进行隔离治 疗或淘汰 。 9.4.3 对死因不明 的鹿只进行 剖 检或 采取病样送 动物检
20、 疫部门确认, 对尸 体、 脏器的 处理应 按 GB 16548 的要求执行 。 9.4.4 每年的 4、5 月份对布 鲁氏杆菌 病进行一次 检 疫。 9.4.5 对检验出结 核病、布 鲁氏杆菌 病呈阳性的鹿只应 当进行 无害化处 理。 10 收茸 10.1 收茸时期 10.1.1 收茸时间通 常在 6-8月份。 10.1.2 三杈茸:上 嘴头长度 为 8 cm-12 cm为宜, 呈三杈形 ,嘴 头饱满, 顶端 不 拉 沟、 不 破皮 、不存折、 不怪角、骨 化程度在 全挺长的 30%以下, 鲜 茸重量 在 每副 1250 g以上 为宜。三 杈畸形可适当延长 收取 时间,但嘴头 不能穿尖 。
21、DB11/T 4212007 6 10.1.3 二杠茸: 鲜 茸重不足 每副 1250g的可适 宜收取二 杠茸, 挺 长 要 求 在 15 cm-20 cm,呈二 杠形, 嘴 头饱满, 顶端 不 拉 沟、 不 存折, 茸质无骨 化圈,茸 重在 每副 450 g-1250 g为 宜。 10.1.4 砍头茸: 一 般可在 8锯以上生 产公鹿中收 取 。要 求 茸 色 好 ,细毛红 地,粗横 肥壮,四称 全美,挺圆 , 嘴头圆而肥嫩 、 不 拉沟 ,左右基 本对称。 二杠茸 全挺 长不宜超过 20 cm,无骨 化。三 杈茸骨化 度不得超 过 挺长的 30%。 10.2 收茸前准备 10.2.1 用酒
22、精对锯 进行消毒 。 10.2.2 准备止血药 、止血带 、麻醉药 、苏醒药 。 10.2.3 鹿只不得进 食。 10.3 收茸要求 10.3.1 应在早上鹿 空腹条件 下进行,时 间在 5:00-7:00为宜 。 10.3.2 对收茸的鹿 只采取麻醉 保 定 ,待 鹿 只 彻底 麻醉后 再进行 操 作 , 防止 伤 人 伤鹿。 10.3.3 拉锯速度应 快、锯口平 整 , 留茬 适 中 ,不可 太 低, 离茸 基 1 cm-1.5 cm为 宜。 10.3.4 止血后注射 苏醒药苏醒 。 10.4 贮存 茸收取后放 入-15左右 冰 柜冷冻 保 存 。 11 档案管理 11.1 档案建立 鹿只
23、出生后 应根据谱系 、 耳 标或 耳号建 立详细档案。 11.2 公鹿、母鹿 卡片记录 11.2.1 卡片记载出生 年 月 日 , 耳号或 耳标, 谱系 ,其格式 见附录 A。 11.2.2 卡片随鹿只 终身保存 。 11.3 其他记录 11.3.1 配种记录: 记载配种 具体时间, 配 种 公鹿 谱系, 交配 的母鹿谱系 。 11.3.2 产仔记录: 记载产仔 时间,产仔 情况(顺 产、难产 )。 11.3.3 鹿茸生产记 录:收茸 时间,重 量、等级 。 11.3.4 消毒记录: 消毒时间 ,用药名 称及剂量。 11.3.5 免疫记录: 免疫时间 、疫苗名 称、免疫 头数及使 用剂 量。
24、11.3.6 检疫记录: 检疫时间 、疫苗名 称、检疫 头数及使 用剂 量。 11.3.7 防治记录:用 药名称 ,康复程 度。 11.3.8 精、粗饲料 贮备记录: 购 买 记录 , 贮 备饲 料 时 间, 精、 粗 饲 料产 地,精饲 料所执行 标准。 11.3.9 免疫(检疫 )记录随 鹿只终身 保存,其 余记录至少 保存 3年 。 DB11/T 4212007 7 附 录 A ( 规范性附录) 表A.1 公鹿 卡片 品 种 鹿 号 谱 系 品 系 出生时间 父 母 产 地 外貌特征 父 母 父 母 年 度 锯 别 脱 盘 期 收茸期 生茸 天数 茸型 茸 重 (kg) 再生茸 (kg) 总产重 (kg) 鹿 茸 等 级 初角 鲜 干 鲜 干 鲜 干 头锯 二锯 三锯 四锯 五锯 六锯 七锯 八锯 九锯 十锯 记事 DB11/T 4212007 8 表A.2 母鹿 卡片 场 别 鹿 号 谱 系 品 种 父 母 产 地 出生时间 父 母 父 母 仔鹿 种公鹿 年 度 产 次 产仔时间 耳 号 性 别 耳号 锯龄 产茸量 (鲜) 备注 初产 二产 三产 四产 五产 六产 七产 八产 九产 十产 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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