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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T 374-2006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pdf

1、 ICS 65.150 B 50 备案号: 19165-2006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DB11/T 374 2006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 The Inspection And Qurantine Laboratary Administer Criterion Of Aquatic 2006-07-25发布 2006-10-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3742006 I 前 言 本标准附录 A、B 、C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正英、王秀林、张园、赵春辉、张计广、

2、徐立蒲、盛竹梅、王姝。 DB11/T 3742006 1 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常规、中级实验室的划分,工作内容及业务范围、仪器设备 与人员配备及实验室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 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 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 的 引用文件 , 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 单 (不包括勘误 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 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 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 用这些文 件 的 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 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3、B/T 15805.1 淡 水 鱼类 检疫 方法 第一部分 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 求 动物病原微生物分 类名录 中 华 人民共和国 农业 部令 第 53号 3 实验室的划分 根据实验室的设 施、技术水 平 、人员 组成划分为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常规、中级实验室。常规实验室 配备 有细菌、 真菌、 寄生 虫等病 的病原 检测以及采样等 仪器、设备,中级实验室配备 有病毒、 细菌、 真 菌和寄 生虫等病的 病原检测及采样仪器、设备, 具体 仪器设备 见 附录 A。 4 实验室主体业务与业务范围 4.1 主体业务 水生动物疫病 的防疫、检疫、 监控管理,水生动物 防疫监测 、 报告和

4、汇总 ,出 具 检疫证明、 监管 报 告及 其它相关报告 。 4.2 业务范围 4.2.1 常规实验室 细菌、 寄生 虫 、 真菌等病原的检测 ;患 病体 的 采样 、 样 品的预处理, 对不确定疫 病样本送中级实验 室; 根据检测结果 出 具报告 。实验室生物 安全级达到 1级,检 测的病原微生物为 四 类 动物病原微 生物。 4.2.2 中级实验室 指导常规实验室业务,为常规实验室提 供 技术支持与 帮助;对送 样样品 的 病毒 、 细菌 、 真菌 、 寄 生 虫等病原 进行检测,并出 具 检 测报告 , 参 见 附录 B;对 不确 定疫 病样 本送参考 实验室检验。实验室生物 安全 级达

5、到 2级,检测 的病原微生物为三 类动物病原微生物。 5 实验室人员与环境要求 5.1 人员要求 常规、中级实验室人员要 求 参见 附录C 。 根据“国 渔养 200015号”规定,检疫检验实验室 应有足 够的工作人员。人员 必须受过与从事工作 相符或相近专 业的 教育, 必 要时应 有 相应 的 科学、技术 或 学历 证书;经 防疫检疫相关法律 法 规、 专业理论知识 、 质量控制和 职 业 道德规范等方 面 的 培训,并 通过 专业 考核取得资格 证,要 求 工作人员工作 认真 负责 、 有责任心, 能按GB/T 15805.1 进行 病原 检测,并 对 实验 结果负 全责。 DB11/T

6、 3742006 2 5.2 实验环境要求 环境适 合实验质量要求: 实验室 有 足够 的 空间 , 布局 合 理, 保 证从样 品接收 、处 理、检 测 、判断 、填写 报告以 及 废 物 处 理等各 环节人流、物流顺畅。 震 动、 尘埃 、噪音 、电磁干扰 等影响 检测结果 的因素 均 在 有效控 制范围内。实验室 通 风 条件 良好 , 温度、 湿度 、 采光等环境条件 符合检测工作要求 。建立 良好的工作与管理 制度, 确保实 验及实验人员的 安全 。 有 足够的仪器设备、试剂。 实验室 有 明 显的标 识,特别 是 特殊 用房( 病原 库 、 危险药品库 )有安全标 识 。 6 实验

7、室管理 中级实验室按 照国家有关 实验室认证的质量 体系 进行管理,常规实验室 应参照中级实验室的 质量 管 理体 系建立严格的管理 制度 。 6.1 人员管理 对所有 实验室人员进行年度 考核、定 期 培训 。经 常 进行业务水 平测 试 。建立实验室人员工作 守则、 准则 等规章制度 。 6.2 仪器设备管理 仪器设备 应经计量确认 ( 检定、 校准)等方 式 符合 实验室实验用要 求, 大型 (包括危险性) 仪器设 备应专 人保管,定 期 维 修并实行使用 登记制 。 6.3 实验质量管理 为确保 实验 质量 ,检验检 测一律采用国家、 行业、 地方标准 或规范、 指 南; 在缺乏标准时

8、,实验室 应建立检 测方法。 每个实验 有 实验设计、 优选 的实验 方法 、 严 格的 程序、 质量控制 方法 与手段。 每个阳 性实验设 有实验、 复 核 两个过程。对 有 异 议的实验采 取送 具有 资质的第三方检 测复 核 。 6.4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常规、中级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的生物 安全 管理根据 GB 19489执 行。 实验室中 所有 传染 性材料一 概 不准 拿出实验室。 实验室中 所有 与 传染性材料 有 接触 的器材要经 过 消毒处理。 检疫 样本由常规实验室 向中级实验室 转移或 从中级实验室 向参考 实验室 转移的 过 程中要 采取 严 格的管理措 施,做到样

9、本 不 丢失 ,病原不扩散。 6.5 报告 各水生动物检疫实验室 每半年 、 一年提交 检疫工作 总结。检疫中 发现重大疫 情 应按“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动物 防疫法”第 三 章程序上 报处理。 DB11/T 3742006 3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表 A.1 北京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备要求 仪器设备 名称 中级实验室 (台、套) 常规实验室(台、 套 ) 1/100000 1/10000分析天 平 2 1 1/1000分析天平 2 1 可见 分光光度计 2 1 紫外 分光光度计 1 1 便携 式水质监测仪 2-4 2 电泳 仪 1 PCR仪 1 凝胶 成像系统 1 超薄

10、冷冻切片机 1 超净 工作台 1 1 电冰箱 ( 含低温) 数台 2 生物 显微镜 1-2(摄像 一 台 ) 2 解剖镜 1-2 1 倒置 显微镜 1 荧光显 微镜 1 摄录 像设备 1 1 酶标仪 1 微机 数台 2 无害化 处理系统 1 检疫 车 1-2 1 基本实验室配备 收样室 业务室 档案室 准备 室 消毒 室 细菌室 病毒 室 组织病 理室 显 微镜室 天 平 室 无菌室 无害化 处理区等 档案室 准备室 消毒室 细菌室 组织 病理室 显 微镜室 天平 室 无菌室等 DB11/T 3742006 4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表 B.1 水生动物病原实验报告单 报检单 编号 送检

11、单 编号 样 品名 称 产 地 送 检单位 收样日期 年 月 日 样 品数 量 实验日期 年 月 日 取 样部 位 肾 脾 肝 脑 其 他 监测 项目 取 样水 温 保 存温度 25 20 15 检 测方法 检 测标准 检验 结果 检 测 人 完成 时间 年 月 日 报 告 人 实验室 负责人 接 单日期 年 月 日 接 单 人 处理 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审核 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DB11/T 3742006 5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表 C.1 北京市水生动物检疫检验实验室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 中级实验室 常规实验室 人数 10人 4人 以上 高级 职称 2人 以上 1人 以上 中级 职称 3人 以上 2人 持有 动物检疫员证 全部 全部 专业 水产 养殖、微生物检测、鱼病防 治、 环境资源 、 信息 管理 水产养 殖 病害防 治 从事 工作年限 3年 以上 2年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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