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13方标卜J.工T61可B、户了DB13/T 638-2005苗木质量分级白蜡2005-06-10发布2005-07-10实施河d匕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 638一2005月I.会二刁本标准由河北省林业局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园林系。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向东、杜文明、师国洪、郭国友、李福双、孙之巍、汪林华、张桂玲、姚志刚、张永新。DB13/T 638一2005苗木质量分级白蜡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白蜡产区白蜡苗的定义、苗木分级、检验方法、检测规则、包装、运输及贮藏。本标准适用于露地培育的白蜡苗木。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 1白蜡白蜡(Fr
2、axinuschinensisRoxb.)为木犀科白蜡树属落叶乔木。2.2苗木具有根系和苗干的树苗,无论年龄大小,未出圃栽植前均称苗木。2. 3苗木种类依据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将苗木群体划分为播种苗、移植苗等。2. 4苗龄苗木的年龄。从播种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在原地生长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1一。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2一。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1一1表示2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一年。1一2表示3年生移
3、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0(1)一1表示1年干2年根经平茬的移植苗,移植后继续培育一年。0(1)一2表示2年干3年根经平茬的移植苗,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移植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2. 5一批苗木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2. 6地径苗木地际直径,即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1DB13/T 638一20052. 7苗高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2. 8根幅起苗修根后应保留的根系直径或幅度2. 9I级侧根由主根生长出的根为I级侧根。3苗木分级3. 1苗木等级见表la表1(包括主、侧根)。
4、白蜡苗木质组等级表苗木种类苗龄苗木等级产量指标I级苗n级苗地径Cr口苗高cm多根系地径C刃口)苗高cm根系万株/hmI、II级苗百分率长度cm大于Scm长I级侧根数杂长度cm多大于Scm长I级侧根数播种苗I1一01. 001302080. 7010020683 000so2一02. 0020025101. 2013025869 000so移植苗1一12. 002加25131. 40155251135 000851一23. 10300so172. 20240301433 000850,)一12. 0017525151. 50135251335 000850 ,)一23. 0033030172.
5、00260301433 000853. 2综合控制条件为无病虫害,苗干通直,色泽正常,充分木质化,无机械损伤,不失水。3. 3合格苗以综合控制条件、根系、地径和苗高确定。3. 4综合控制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苗木,达到要求者以根系、地径和苗高三项指标分级。3. 5合格苗分I、II两个等级。分级时,首先看根系指标,以根系所达到的级别确定苗木级别,如根系达I级苗要求,苗木可为I级或II级,如根系只达II级苗要求,该苗木最高也只为II级,如根系达不到要求则为不合格苗。3. 6在根系达到要求后按地径和苗高指标分级,由地径和苗高两项指标确定,在苗高、地径不属同一等级时,以地径所属级别为准。3. 7分级
6、时要做出等级标志。4检测方法4. 1抽样4.1.1起苗后苗木质量检测要在一个苗批内进行,4. 1. 2成捆苗木先抽样捆,再在每一个样捆内各抽2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按表2规则抽样。10株;不成捆苗木直接抽取样株。nB13iT sss一20054. 2检测4. 2. 1地径用游标卡尺测量,如测量的部位出现膨大或干形不圆,则测量其上部苗干起始正常处,读数精确到0. OS cm o4. 2. 2苗高检测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自地径沿苗干量至顶芽基部,读数精确到1 cmo表2苗木检测抽样数,苗木株数检侧株数0刃泪泪刃纯nU工匀JC工5l(之别5(5001 0001加110 00150加1100 00110
7、 00050 000100 000500侧】500 00,以上750!4.2.3根系长度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自地径处量至根端,读数精确到1 cm,4.2.4根幅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以地径为中心量取其侧根的幅度,如两个方向根幅相差较大,应垂直交叉测量两次,取其平均值,读数精确到1 cmo4.2.5大于S cm长I级侧根数是统计直接从主根上长出的长度在5 cm以上的侧根条数。4. 2. 6综合控制条件检测利用感官检测。4-;检验规则5. 1苗木成批检验。5. 2检验工作限在原苗圃进行。5. 3苗木检验允许范围,同一批苗木中低于该等级的苗木数量不得超过5% a5. 4检验结果不符合5. 3规定,应进
8、行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5. 5检验结束后,填写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表3)。凡出圃的苗木,均应附苗木标签(表4),向外县调运的苗木要经过检疫并附检疫证书。6起苗、包装、运输及贮藏6. 1起苗6. 1.1起苗前要进行充分浇水,补充苗木本身水分。6. 1. 2起苗后立即修根、分级、作等级标记,按数捆扎、进行根部及剪口保护。6. 2包装根据运输距离和时间,可对苗木进行粗包装(用帆布、塑料布等整车包装和保湿)和细包装(用草绳、蒲包等进行单株或单捆包装),根部注意保湿。6. 3运输6. 3. 1运输途中,需对苗木采取保湿、降温、通风、防日晒等措施。6. 3. 2苗木运到目的地后,应立即开包造林或假植
9、。6.3.3起苗后苗木不能立即外运或栽植时,要进行假植。6. 4贮藏6. 4. 1秋季起苗,翌年栽植的苗木需进行越冬假植或窖藏。6. 4. 2苗木窖藏环境条件:低温一3一3 C;空气相对湿度85%以上。3DB13/T 638一2005表3苗木检验证书冀()第号胡名称_._._抽样地点一树种_苗木种类_苗龄_本批苗木数最._株抽样数量一株质最等级.旧_._一一依据标准麟日期_._.-一一_检验日期一检验员工:_检验单位(盖章):一负责人:_衰4苗木标签冀()第号树种(品种):_产地:_数盆:_苗龄:苗木种类:_起苗日期:_生产证号:._经营证号:_检疫编号:_质量等级:_质检员:_签发时间:_签发单位(盖章):._二旧二1._._._经营单位(盖章):_4的00闪|8门0卜的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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