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13方标.rJ.刁4,.工J丹0;月B、户奋DB 13/T 732-2005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2005-04-15发布2005-04-i5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 732一.月U言本标准由河北省林业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林业局野保处、河北省政法职业学院园林系。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玉欣、毛富玲、李淑梅、王金凤。DB13/T 732一2005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封山(沙)育林的封育对象、类型、方式与年限,以及封山育林规划设计、封育作业检查与成效调查和档案管理的原则性、技术性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宜林地、无立木林地、疏林地的封山(沙)育林
2、,以及低质、低效有林地和灌木林地的封育改造。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方式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5163一2004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 18337. 1 - 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封育是封山(沙)育林的简称。对具有森林或植被天然恢复能力(如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萦能力)的低质低效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宜林地实
3、施封禁,充分发挥植物的自然恢(修)复能力,形成森林或灌草植被,并辅以人工措施,以提高森林质量的一项技术措施。3.1.1宜林地和硫林地封育对宜林地、疏林地实施封育,并辅以人工促进手段使其形成森林或灌草植被的一项技术措施。3. 1.2低质低效有林地和灌木林地封育对低质低效有林地、灌木林地实施封禁,并辅以人工促进措施,以达到提高森林质量或形成乔灌混交林的一项技术措施。3. 2封育区实施封育措施的林地。3. 2. 1在封区正在实施封育的封育区,包括原封区和新封区。3. 2. 1.1原封区1DB13/T 732一2005正在实行封育且封育时间未达到封育年限的封育区。3.2.1.2新封区当年新增的封育区。
4、3. 2. 2解封区达到封育年限,经检验合格达到封育目标后,解除封育措施的封育区。3.2.3续封区达到封育年限后,根据需要继续采取封育措施的封育区。3. 3封育年限达到封育标准所需的年限。3. 4封育方式在封育区采取的封育方式。3. 4. 1全封在封育期间,除实施封育措施以及明显没有损害封育效果的活动(如养蜂)以外,禁止一切其他人为活动的封育方式。3.4.2半封也称季节性封育。封育期间,在林木、灌木或植物生长季节实施全封,其它季节按作业设计进行樵采、刘割等生产活动的封育方式。3. 4. 3轮封封育期间,根据封育区具体情况和经营需要,将封育区轮流实施全封、半封或利用的封育方式。3. 5封育利用模
5、式指在封育期间在不损害封育效果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人类经营活动。3. 5. 13.5.3. 5.封育一养殖模式在封育区内,进行养蜂2封育一x割、樵采模式在半封区或轮封区内,3、养蝎和养禽的经营活动。非生长季节的刘割或樵采活动。封育一嫁接模式在封育区内,为提高林分解封以后的经济效益,对幼树进行的嫁接活动。3. 5. 4封育一旅游模式在封育区内,非生长季节的旅游活动。3. 62DB13/T 732一r .r.封育类型通过封育措施,封育区预期能形成的森林植被类型。按照培育目的树种比例分为乔木型、乔灌型、灌木型和灌草型四个封育类型。4基本原则4. 1封山(沙)育林坚持封育相结合的原则。4. 2
6、封山(沙)育林提倡生物多样性原则和生态稳定性原则。4. 3封山(沙)育林按规划进行设计,按设计组织实施,按标准进行验收。4. 4封山(沙)育林规划、设计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G封山(沙)育林适用条件5.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宜林地,均可实施封育。5.1.1采取人工造林困难的陡坡(坡度在25“以上)、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段和风蚀严重的沙地、沙滩地、沿海滩涂沙地。5. 1. 2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远山和深山区。5. f . 3人类活动频繁的浅山丘陵区。5. 1. 4人工造林或飞播造林后不能成林的区域。5. 1. 5有天然下种能力,通过封育可以达到抚育目的的区域。5. 2低质低效有林地和灌木林地封育
7、条件5. 2. 1郁闭度0. SO的低质、低效林地。5. 2. 2有望成为乔木林的灌木林地。6封育类型确定在小班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立地条件,以及母树、幼苗幼树、萌雍根株等情况,将宜林地和疏林地封育分为一下4种类型。6. 1乔木型:立地条件较好,具备形成乔木林的自然条件和种(苗)源条件,如乔木树种的母树、幼树、幼苗、根株占优势的宜林地、疏林地应封育为乔木型。6. 2乔灌型:立地条件较好,具备形成乔木林自然条件,但乔木树种的种(苗)源不足,如乔木树种的母树、幼树、幼苗、根株不占优势的宜林地、疏林地应封育为乔灌型。6. 3灌木型:立地条件较差,此时不适宜乔木生长,且有灌木种(苗)源,符合封育条件的宜
8、林地应封育为灌木型。6. 4灌草型:立地条件恶劣,如高山、陡坡、岩石裸露、沙地、或干早地区的宜林地段,宜封育为灌草型。7封育方式确定7. 1全封符合下条件之一的适宜用全封的模式:a)坝上边远地区、冀西、冀西北人烟稀少的地区;b)水源区、水库集水区、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风沙危害特别严重的地区;山地陡坡(25“以上)的地段;c)恢复植被较困难的区域;d)其他需要进行全封的区域。7. 2半封3DB13/T 732一200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宜实施半封模式:a)有一定目的树种、生长良好、林木班盖较大需要封育的区域;b)植被覆盖度比较高,而有樵采、放牧或其他需要的区域。7. 3轮封达到封育目标后,根据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在非生态脆弱区的区域,可采用轮封。8封育年限根据封育区所在地域的封育条件和封育目的确定封育年限,封育年限执行GB/T 18337. 1 - 2001中11. 1的规定。表1封育年限表一般封育年限见表1。生态公益林的单位:年封育类型封育年限宜林地和疏林地封育乔木型610乔灌型5 8灌木型46灌草型3-5低效低质有林地和灌木林的封育4-89封育规划设计、封育作业、封山区检查和成效调查、档案管理及规范性附录按照GB/T15163一20(”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的00刊|闪仍卜1门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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