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1.040.03 A 00 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DB13/T 853.62007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建设规范 第 6 部分:精神文明建设 2007-02-06 发布 2007-02-06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 853.62007 前 言 DB13/T 853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建设规范分为八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建设规划 第 3 部分:道路建设 第 4 部分:绿化建设 第 5 部分:庭院建设 第 6 部分:精神文明建设 第 7 部分:政治文明建设 第 8 部分:管护办法 本部分为 DB13/T 853 的第 6 部分。 本部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
2、监督局提出。 本部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迁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秀岐、林子琴、马宝琨、王进、郝清海、姚淑娟、宋金荣、张晓辉。 DB13/T 853.62007 1 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建设规范 第 6 部分:精神文明建设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建设中宣传橱窗、综合文化活动、卫生工作、室外文体活动方面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河北省在原有村落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以下简称文明生态村)建设中精神文明的建设。 2 宣传橱窗 2.1 规格及内容要求 2.1.1 样式与村务公开栏一致,具体要求由县(市) 、区生态村建设领导机构统一确定。
3、2.1.2 具体内容包括: 村规民约(个性内容由村里结合实际充实) 、党的基本政策及基本理论(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针政策及现行方针政策等)、法律法规(内容由村结合普法内容根据村里实际需要而定)、科普宣传、健康教育知识、文体常识、典型宣传(包括星级文明家庭结果评比和精神文明载体创建活动)。 2.2 更换周期 典型宣传每季更换一次,其它板块由责任单位制定宣传计划并督导落实,适时更换。 2.3 明确专人负责 村里明确一名宣传员,专门负责橱窗内容更换及文体活动组织指导。 3 综合文化活动 3.1 综合文化活动室 3.1.1 面积不低于 2 m2,门口挂“镇(乡)村 综合文化活动室”标牌。 3.1.
4、2 综合文化活动室为一室多用综合性村民活动场所。根据村办公条件进行谋划,办公条件宽裕的,文体活动室、图书室、村民学校、党员活动室等均有独立活动场所。 3.2 要求 3.2.1 有图书或电脑等,推进有线电视入户,为村民提供劳务、市场、技术等方面的最新信息。 3.2.2 组织政策、法律、文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普及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致富本领。 3.2.3 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组织村民民主讨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 3.2.4 建立健全农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 3.2.3 组织开
5、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抵制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形成文明乡风,维护社会稳定。 4 卫生工作 4.1 卫生室 4.1.1 面积不低于 40 m2。门口挂“镇(乡)村 卫生室”标牌。 4.1.2 有条件的村诊室、药房、治疗室应独立。 4.2 要求 4.2.1 医疗设备良好,配备有专业医护人员和急救联络系统,服务功能完备。 DB13/T 853.62007 2 4.2.2 满足农民初级医疗保健需求,建立健全卫生工作制度。 4.2.3 开展健康知识和计划生育宣传,计划生育工作达标。 4.2.4 有条件的村开展新型合作医疗。 5 室外文体活动 5.1 室外文体活动场所 场地不低于 100 m2。 5.2 要求 5.2.1 设有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及单双杠等适合室外活动的健身器材,场地平整干净。 5.2.2 组织村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室外文体活动。 6 其他 6.1 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村内能够得到全面落实,“五保户”供养率达到 100%。 6.2 普及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和幼儿园。 6.3 组织群众民主制定村庄街道和路面的保养、环境卫生保洁、花草树木管护、公共设施维修等长效管理机制,村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护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