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60 B 22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12722010 地理标志产品 武安小米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Wuan millet 2010 - 08 - 20 发布 2010 - 09 - 10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3/T 1272201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2005年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 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由邯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武安市农牧
2、局、河北仓盛兴粮油工贸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志强、李保安、李龙仓、郭怀秀、李喜斌、白振民、何鑫、苑翠平。 DB13/T 12722010 1 地理标志产品 武安小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武安小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武安小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
3、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5009. 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 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T 5511 谷物和豆类 氮含量测定和粗蛋白质含量计算 凯氏法 GB/T 5512 粮油检验 粮食中粗脂肪含量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2322008 粟 GB/T 117662008 小米 GB/T 22294 粮油
4、检验 大米胶稠度的测定 NY/T 55 水稻、玉米、谷子籽粒直链淀粉 DB13/T 12732010 地理标志产品 武安谷子生产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1176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武安小米 wuan-millet 源于武安市行政区域内,选用优质品种且符合 DB13/T 12732010种植的谷子加工而成的小米。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DB13/T 12722010 2 武安小米的产地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武安市所辖行政区域。见附录 A。 5 要求 5.1 自然环境 5.1.1 地理环境 保
5、护区范围内海拔高度大于等于150米,生产区域无工业企业的直接污染。 5.1.2 土壤条件 土壤类型为褐土、土壤质地为轻壤, PH值7.0至8.0,土壤有机质在1.0以上。 5.1.3 大气环境 本区域大气通风良好且符合 GB 3095规定。 5.2 原料来源 武安小米原料(谷子)来源于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范围内,其品质应符合 GB/T 8232及相应质量要求。 5.3 感官指标 武安小米按加工精度和品质分优级和一级两个等级,其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项目 指标要求 优级 一级 色泽 鲜黄明亮,无明显感官色差,无霉变。 鲜黄较亮,无明显感官色差,无霉变。 透明度 半透明,有米腻。 气味
6、具有本区域小米固有的自然清香,无其他异味。 粒形 颗粒均匀饱满。 口感 绵软滑爽。 5.4 加工质量指标 武安小米的加工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DB13/T 12722010 3 表2 项目 指标要求 优级 一级 加工精度(粒面皮基本脱掉的颗粒)/() 95 90 不完善粒/() 1.0 2.0 杂质/() 总量 0.5 0.7 其中 粟粒 0.3 0.5 矿物质 0.02 碎米/() 4.0 水分/() 10.0 5.5 蒸煮和营养品质指标 武安小米的蒸煮和营养品质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项目 指标要求 优级 一级 直链淀粉/() 1218 胶稠度/ mm 100 蛋白质/() 9.0
7、 8.0 粗脂肪/() 3.0 2.8 5.6 卫生指标 武安小米不应使用添加剂,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5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6.1.1 色泽、气味按 GB/T 5492 规定执行。 6.1.2 透明度、粒形:将样品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目测。 6.2 加工质量指标 6.2.1 加工精度按 GB/T 11766-2008 中附录 A 执行。 6.2.2 杂质和不完善粒按 GB/T 5494 规定执行。 6.2.3 水分按 GB/T 5497 执行。 6.2.4 碎米按 GB/T 5503 执行。 6.3 蒸煮和营养品质指标 6.3.1 直链淀粉按 NY/T 55 规定执行。
8、6.3.2 胶稠度按 GB/T 22294 规定执行。 6.3.3 蛋白质按 GB/T 5511 规定执行。 6.3.4 粗脂肪按 GB/T 5512 规定执行。 DB13/T 12722010 4 6.4 卫生指标 按GB/T 5009.36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每批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常规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和销售。 7.2 扦样按 GB 5491 执行。 7.3 检验分类 检验分常规检验和型式检验。 7.3.1 常规检验 常规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和加工质量指标。 7.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全部指标。 7.4 判定规则
9、 检验结果中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感官指标、加工质量指标、蒸煮和营养品质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可从同批产品中加倍随机抽样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获得批准的企业,可在其产品外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8.1.2 标签应符合 GB 7718 规定。 8.2 包装 包装材料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清洁的包装物。 8.3 运输 运输时应防雨、防潮,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8.4 贮存 贮存仓库应满足通风、干燥、清洁、阴凉、无鼠害、无虫害、无阳光直射的要求,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潮湿、易生虫、易污染的物品混放。 DB13/T 12722010 5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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