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43.06 0 T 10 DB 1 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 B 1 3 / 1 2 9 0 2 0 1 0 汽车用小 排量汽油 发动机 2 0 1 0 - 0 9 - 2 2 发布 2 0 1 0 - 1 0 - 1 0 实施 河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 B 13/ T 1290 20 10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 G B / T 1.1 20 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 。 本标准 由保 定市 质量 技术 监督局 提出 。 本标准 起草 单位 : 长 城汽 车股份 有限 公司 。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 : 王瑞 霞 、 马 瑞瑄 。 D B
2、13/ T 1290 20 10 1 汽车用小 排量汽 油发动机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汽 车用 小排 量汽油 发动 机的 技术 要求 、 试 验方 法 、 检验 规则 、 标 识 、 包装 、运输 、 贮存 等要 求 。 本标准 适用 于排 量 1. 6 升 及 以下的 汽车 用小 排量 汽油 发动机 ( 以 下简 称汽 油发 动机 ) 。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是 注 日期 的 引用 文件 , 仅所 注 日期的 版本适用于 本文 件 。 凡 是不 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 其最 新 版本 ( 包 括所 有的 修改 单 ) 适
3、用于 本文 件 。 G B / T 19 1 2 008 包 装储 运图示 标志 G B / T 18 59 2000 往 复 式内燃 机 辐射 的空 气噪 声 测量工 程法 及简 易法 G B / T 38 21 2005 中 小 功率内 燃机 清洁 度测 定方 法 G B 725 8 2 004 机 动车 运行 安 全技 术条 件 G B 1 828 5 20 0 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双怠速法及 简易工况 法 ) G B / T 18 297 200 1 汽车 发动机 性能 试验 方法 G B 183 52.3 20 0 5 轻型 汽车污 染物 排放 限值
4、 及测 量方法 ( 中 国 阶 段 ) G B / T 19 055 200 3 汽车 发动机 可靠 性试 验方 法 G B / T 19 515 200 4 道路 车辆 可再 利用 性和 可回 收利用 性计 算方 法 I E C 62321 电 子电 气产 品 测定 六种 限制 物质 ( 铅 、 汞 、 镉 、 六价 铬 、 多溴 联苯 、 多溴联苯 醚 ) 的 浓 度 汽车 产品 回收 利用 技术 政策 ( 国家 发展 和改 革 委 、 科学 技术 部 、 国家 环 保总局 公告2006 年 第 9 号 ) 3 要求 3.1 汽车用 小排 量汽 油发 动机 应符合 本标 准要 求并 按经
5、规定程 序批 准的 产品 图样 和技术 文件制造 。 3.2 制造厂 在汽 油发 动机 规格 文件中 , 应 提供 汽油 发动 机的主 要技 术规 格和 基本 参数 : a) 冲程数 ; b) 缸径 行程 ; c) 汽缸排 列形 式及 缸数 ; d) 排量 ; e) 压缩比 ; f) 额定功 率 / 转速 ; g) 最大扭 矩 / 转速 ; D B 13/ T 1290 20 10 2 h) 燃烧室 型式 ; i) 着火顺 序 ; j) 进气方 式 ( 自然 吸气 、 机 械增压 、 废 气涡 轮增 压 、 废气涡 轮增 压并 中冷 ); k) 配气机 构 ( 进排 气门 数 、 气门间 隙
6、、 凸轮 轴位 置 ) ; l) 供油方 式 ; m) 外形尺 寸 ; n) 冷却 、 润滑 型式 ; o) 燃油牌 号 ; p) 燃油压 力 ; q) 润滑油 牌号 ; r) 全负荷 工况 下活 塞最 大漏 气量 ; s) 性能曲 线 ; t) 排放水 平 。 3.3 汽油发 动机 的外 观应 清洁 , 无油 污 、 毛刺 、 划 伤 、 锈蚀的 缺陷 。 3.4 汽油 发 动机 的油 路 、 水路 、 气路 及其 各结 合面 、 管 接头处 不允 许有 渗漏 现象 。 3.5 汽油发 动机 运转 时 , 应工 作平稳 , 不 允许 有任 何卡 死 、 迟 滞 、 异常 震动 、 异 响 。
7、 3.6 汽油发 动机 的电 器系 统和 部件应 接线 可靠 , 绝 缘良 好 , 工 作时 不应 有漏 电现 象 , 发 电机应正 常发 电 。 3.7 汽油发 动机 应能 在制 造厂 规定的 怠速 下稳 定运 转 , 在 20 s 内其 波动 不应 大于 25 r / m i n 。 3.8 在全负 荷工 况下 , 最 大活 塞漏气 量应 符 合 G B / T 190 55 20 03 的要 求 。 3.9 主要性 能 3.9.1 升功率 升功率 不小 于 50 kW/ L 。 3.9.2 最低燃 油消 耗率 总功率 试验 时最 低燃 油消 耗率不 大于 270 g/ kW h 。 3.
8、9.3 机油 、 燃油 消耗 率 额定转 速 、 全负 荷时 , 机 油 、 燃 油消 耗率 不大 于 0. 2 5 。 3.9.4 起动性 能 起动性 能 应 符合 G B / T 182 97 20 01 中 8.1 条规 定 。 3.10 噪声 汽油发 动机 在额 定功 率 、 额定转 速下 稳定 运转 时 , 其噪声 限值 不大 于 10 0 d B ( A ) 。 3.11 清洁度 汽油发 动机 解体 清洁 度不 大于 50 0 m g 。 3.12 排气污 染物 排气污 染物 限值 按 G B 1835 2.3 2 005 第四 阶段 的规 定 。 D B 13/ T 1290 2
9、0 10 3 3.13 可靠性 汽油发 动机 的可 靠性 符合 G B / T 19 055 200 3 的 规定 。 3.14 安全 安全要 求应 符合 G B 7 258 2004 的要 求和 其他 有关 专业标 准的 规定 。 3.15 回收 按 汽 车产 品回 收利 用技 术政策 要 求 。 3.16 有毒有 害物 质限 值 均质材 料有 毒有 害物 质限 量要求 见表 1 。 表 1 有毒有 害物 质限 量要 求 物质名称 限 值 铅 ( P b ) 1 0 0 0 m g / k g 汞 ( H g ) 1 0 0 0 m g / k g 镉 ( Cd ) 1 0 0 m g /
10、k g 六价铬 ( Cr6+) 基层 1 0 0 0 m g / k g 镀层 0 . 0 2 u g / c m2多溴联苯 ( P BB ) 1 0 0 0 m g / k g 多溴二苯醚 ( P BD E ) 1 0 0 0 m g / k g 注 : m g / k g 等同于 p p m 。 4 试验方 法 4.1 汽油发 动机 的外 观质 量采 用目测 、 手 感的 方法 进行 。 4.2 汽油发 动机 活塞 漏气 量的 测试 , 按 G B / T 1 8297 20 01 第 8 .10 的规 定进 行 。 4.3 汽油发 动机 升功 率按 照发 动机最 大功 率除 以发 动机
11、排量来 计算 。 最 大功 率按 照 G B / T 18297 200 1 的 方法 检测 , 排量 按照 式 ( 1 ) 计算 : V H = ( D /2 )2 s i 10- 6 ( 1 ) 式中 : VH 汽油发动机排量 , L ; D 汽油发动机气缸直径 , m m ; s 汽油发动机活塞行程 , m m ; i 汽油发动机气缸数 。 4.4 总功率 试验 时最 低燃 油消 耗率的 测试 , 按 G B / T 182 97 20 01 的规 定进 行 。 4.5 机油 / 燃油 消耗 率的 测试 , 按 G B / T 1829 7 2 001 的规 定进行 。 4.6 汽油发
12、动机 性能 试验 , 按 G B / T 18 297 200 1 的 规定 进行 。 4.7 汽油发 动机 噪声 的测 试 , 按 G B / T 185 9 2 000 的规 定进行 。 4.8 汽油发 动机 清洁 度的 测试 , 按 G B / T 38 21 2005 的 规定进 行 。 4.9 汽油发 动机 双怠 速污 染物 排放测 试 , 按 G B 18 285 2005 的规 定进 行 。 4.10 汽油发 动机 曲轴 箱污 染物 排放测 试 , 按 G B 183 52.3 200 5 第 四阶 段 的 规定 进 行 。 D B 13/ T 1290 20 10 4 4.11
13、 汽油发 动机 可靠 性试 验 , 按 G B / T 190 5 5 2 003 的规 定进行 。 4.12 可回收 利用 率和 材料 的再 利用率 按 G B / T 1 9515 20 04 的 规定 计算 。 4.13 有毒有 害物 质检 测方 法按 照 I E C 62 321 或国 家相 关 标准执 行 。 5 检验规 则 5.1 出厂检 验 制造厂 应制 定出 厂检 验规 范 , 每台 发动 机应 按制 造 厂规定 的出 厂检 验规 范检 验 , 检验 合格后签 发合 格证 方能 出厂 。 5.2 定期检 验 5.2.1 批量生 产时 , 应 进行 定期 检验 。 5.2.2 定
14、期检 验按 制造 厂的 规定 执行 。 5.3 型式检 验 5.3.1 一般在 下列 情况 之一 时 , 应进行 型式 检验 : a) 新产品 或者 产品 转厂 生产 时 ; b) 正式生 产后 , 如 结构 、 材 料 、 工 艺有 较大 改变 , 可 能 影响 产品 性能 时 ; c) 产品停 产 半 年以 上 , 恢复 生产时 ; d) 出厂检 验结 果与 上次 型式 检验结 果有 较大 差异 时 ; e) 国家质 量监 督机 构 有 要求 时 。 5.3.2 型式检 验为 全部 项目 检验 或提出 型式 检验 要求 方的 要求进 行 。 6 标识 、 包装 、 运 输 、 贮存 6.1
15、 包装储 运图 示标 志应 符 合 G B / T 19 1 2 008 的规 定 。 6.2 标识 6.2.1 汽油发 动机 的产 品合 格证 上一般 应包 括下 列内 容 : a) 产品名 称与 型号 ; b) 出厂日 期 : 年 、 月 ; c) 制造厂 名称 、 地 址 ; d) 检验员 签章 。 6.2.2 每台汽 油发 动机 均应 打刻 发动机 型号 及出 厂编 号 , 并符 合 G B 7258 20 04 规 定 。 6.3 包装 6.3.1 汽油发 动机 产品 包装 前 , 应将冷 却液 、 燃油 和润 滑 油放干 净 ; 各 进 、 出水 ( 气 、 油 )口应封 严 。
16、6.3.2 包装方 式需 经供 需双 方商 定 , 如 采用 包装 箱运 输时 , 随机 附件 ( 随 机附 件的 品种和数量由 供需 双方 商定 ) 应 可靠地 固定 于包 装箱 内 , 防止在 运输 装卸 过程 中造 成磕碰 或 损 坏 。 6.3.3 出厂的 汽油 发动 机应 提供 装箱单 、 使 用说 明书 、 合 格证 、 附件 清单 和其 他有 关技术文件 。 D B 13/ T 1290 20 10 5 6.3.4 包装箱 外面 应标 明下 列内 容 : a) 制造厂 名称 、 地 址 ; b) 产品名 称及 型号 ; c) 出厂编 号 ; d) 包装箱 外形 尺寸 : 长 宽
17、高 ; e) 总质量 ;( kg ) f) 收货单 位及 地址 ; g) 包装日 期 ; h) “ 不许 倒置 ” 、 “ 向 上 ” 、 “ 小 心轻 放 ” 、 “ 防潮 ” 等标 志 。 6.4 运输与 贮存 6.4.1 汽油发 动机 在运 输过 程中 应妥善 装卸 , 不 允许 摔碰 、 倒置 , 不 可遭 受沙 尘污 染和雨淋 。 6.4.2 汽油发 动机 不得 在露 天存 放 , 所 贮存 的仓 库应 干燥 通风 , 不得 与酸 、 碱 、 盐 及其他引起锈 蚀的 化学 物品 一同 存放 。 6.4.3 在正常 贮存 条件 下 , 汽油 发动机 自出 厂之 日起 超 过 6 个月 仍未 使用 , 应 由保 管单位在各气 缸内 注入 机 油 25 g 30 g , 然 后旋 转曲 轴数 圈 , 重 新封 存 。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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