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洛阳市实验中学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发挥家庭在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共同建设和谐的校园。学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决定在全校学生家庭范围内广泛开展创建 “ 文明家庭 ” 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评小组: 组长:刘桂宾 副组长:李永强 孙红涛 王磊 成员:徐善武 徐哲成 周永保 巴燕昕 李晓燕 潘红阳 王全明 各年级主任和各班班主任 二、文明家庭标准 ( 1)家庭团结好。夫妻互敬、互爱、互帮、互助;有文明健康科学的 生活方式;家庭成员之间互谅互敬;民主理财,勤俭持家。 ( 2)移风易俗好。自觉抵制各种愚昧
2、、迷信倾向,破除落后、腐朽的陈规陋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 ( 3)尊老爱幼好。尊老爱幼,赡养、照顾老人,抚养、教育子女。 ( 4)教育子女好。树立“为国教子”的观念,对子女教育要因循善教,运用科学的育儿方式,使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 5)计划生育好。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 6)遵纪守法好。家庭及成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 7)邻里互助好。团结邻里,彼此尊重,互谅互让,互相帮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 8)环境卫生好。积极完成单位及社区安排部署的关于小区文明建设方面的义务
3、、任务和劳务。保持家庭内外环境的净化和美化,自觉参加楼道、居民生活区及其它公共场所的净化、美化、绿化工作。自觉选择环保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减少垃圾,清除白色污染,推广使用健康有益,保护环境的绿色产品。 ( 9)社会公德好。热心单位及社区公益事业,乐于助人,扶贫济困,赈灾助残 ,见义勇为。 三、评选办法: ( 1) 以家庭为参评主体,采取社区居民推荐和家庭自荐相结合的方法。 ( 2) 文明家庭的评选活动由社区牵头,采取家庭自评、群众评议、民主推荐、逐级报批等方法,由家庭对照文明家庭条件进行自查,自愿填写申报表, 经审核后,将推荐名单报学校行政会议通过;最后确定的获奖家庭,学校颁发证书并 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