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一、 基本法律知识 1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由立法机关制定) p2 2 以下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国家主权、各级机构、制度、税相关、犯罪与刑法、公民基本政治权,人身自由权、征收征用和必须由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 p2 3 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各法规、条例。条例是行政法规 p3 4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等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地方人大及常务委员会制定) p3 5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
2、能的直属机构制定,名称为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 p3 6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 p4 7 地方性法规与规章不一致时:相同立法机关制定的由立法机关裁决(谁制定谁裁决);不同立法机关制定的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规章之间的冲突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p5 8 法人有法定代表人,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p9 9 法人分为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性法人和特别法人。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执照签发日为营利法人成立日;非营利性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特别法人是(人民政府)机关法人、城镇农村各种组织法人 p9 10 项目经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p11 11 代理的法律特征:必须在代理权限内,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行为必须具有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归被代理人 p12 12 代理行为的终止:任务完或时间到,辞或被辞,一方死亡,雇主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更高级人物终止 p13 13 无权代理 (效力待定,若追认就有效,否则无效)自始未经授权;超越权限;权已终止但仍被用 p15 14 表见代理(无权但有效,表面上看起来合理)代理人有让第三人相信的行为或证据,被代理人存在过错如未告知第三人,第三人是善意的
4、p15 15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民事责任,如果是串通第三人,则代理人与第三人需对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找谁赔偿都行,过错双方对无过错方连带) p16 16 物权包括所有权(最重要最完全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最基本权利,也是权利核心),用益物权(都有个地)、担保物权。物权特征:支配权(无须 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介入,想拿物干啥都行)绝对权、财产权和排他性 p17 17 城市市区土地归国家,农村跟郊区土地处法律规定属国家外属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山)属农民集体所有 p19 18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出让跟划拨两种方式,应订立书面合同、变更登记、处分时连带地上所有
5、物 p19 19 地役权设立应签订书面合同,未经登记不等对抗善意第三人(对抗:有公信力即登记才行) p20 20 物权与合同互无关,不动产登记时发生效力,动产交付时发生效力,物权有关争执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p20 21 债的相对性。谁欠谁何债,人 与债权相对(主体,内容,责任) p22 22 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交易产生债) p22 23 侵权(不法侵害,不是违法) p22 24 无因管理(学雷锋,有支出或损失) p22 25 不当得利(不是违法行为,不是故意为之) p22 26 知识产权法律特征: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其他民事权利都只有单一属性)、专有性、地域性
6、、期限性 p24 27 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改进的新技术方案 p25 28 专利权的期限:发明的 20 年,新型或外观的 10 年,自申请日计算 p26 29 商标权只有财产权,注册后才享有。公告期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p28 30 在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中赔偿数额由实际损失决定,实际损失不能确定的由侵权人侵权所得利益确定,二者均难以确定的视情节、性质、类型等定p32 31 保证的两种方式:一般保证(保证期间内,起诉并执行后才找保证人,对保证人有利)和连带责任保证(对债务人有利),主债权转让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不保了,变更主合同的也是,否则只保原来的,新增
7、的不保p35 32 抵押权:优先受偿权,谁借谁还,多余的还给物主。建筑方面可以抵押的有: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不得抵押的有:国家的,集体的,公益设施等。不动产(建筑方面)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多的归还债务人,不足的债务人清偿 p37 33 抵押优先受偿权排序:购房款、工程款(仅赔工资和材料款,优先权期限为 6 个月,竣工验收之日或约定的竣工日起算)、抵押款、一般债权。按登记顺序 p133 34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可优先受偿,是动产,是票、单、权 p38 35 留置:扣留。定金:书面形式,实
8、际交付定金 日起生效,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p38 36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发包人应投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p41 37 除外责任:设计错误、自然磨损、原材料缺陷等,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成验收证书或者验收合格或者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p41 38 在任何情况下,赔偿费用不超过赔偿限额 p41 39 保险期限: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的材料或设备运抵工地起,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 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用或接收为止,以先发生者为
9、准。保险期限不得超过保险生效日和终止日。 p42 40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应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该周期由合同约定,但不超出保单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 个月,若超过则加收保险费。 p43 41 纳税人: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25%。劳务报酬所得,税率 20%。建筑、不动产租赁或销售,转让 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 1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税率 6%。 p48 42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交税 p50 43 民事
10、责任可以单独或合并使用,针对民对民。官民(行政处罚)官官(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是轻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刑法是重的:罚金、没收财产(包括合法获得) p52 44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永久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p53 45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 p53 46 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确定设计、施工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对在总承包项目中承担分包工程,且已与工程总承包签订合同的,各级单位不得要求其与建设单位再签合同,不得作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p55 47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工程(面积小于 300 平或
11、总投资小于 30万)、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军用房屋建筑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 p56 48 施工许可申领条件: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确定施工企业、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工 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落实(不是到位) p57 49 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申请用地 p58 50 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p60 51 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国务院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 个月的,应该重新办理开工
12、报告的批准手续,没有延期。 p63 52 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企业净资产是总额减去负债,一级 1 亿以上,二级 4000 万以上,三级 800 万以上。有员有师有工。 p64 53 建筑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p65 54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5 年,期满前 3 个月提出申请延期 p67 55 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的规定:自申请之日起前一年 1)承揽工程 2)串通投标 3)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 4)转包或违法分包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 p67 56 撤回:合法取得,不再符合。撤销:非法取
13、得。注销:正常的法律程序,归于无效。吊销:合法取得,违法使用。 p68 57 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 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p70 58 禁止越级承揽工程,联合承包的,资质就低不就高。 p71 59 禁止名义借用,包括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p72 60 建造师注册执业,是注册到公司 p77 61 不予注册与注册证书的失效、注销:没完全的民事能力;多单位注册;继续教育不达标;刑事处罚未完;因执业受刑罚,执行完毕日距申请日
14、不满 5年,非执业受刑罚处罚决定日起不满 3 年;担任项目 经理期间,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单位不合格;超过 65 周岁。 p78 62 继续教育 120 学时,必修 60 选修 60;增一专业增 60 学时,选修必修各30p79 63 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验收合格;因非承包方原因导致的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除非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发包方同意;不可抗力 p80 64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边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
15、的文 件上,必须由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 p81 65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共公众公益项目、有国有资金、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或援助项目 66 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和范围要同时满足: 3000 万以上全要招, 3000 万以下分项:施工 200 万,货款 100 万,服务 50 万 p87 67 可以不招标:不可替代技术或专利;采购人可以自我满足;特许经营;配套要求 p87 68 邀请招标:技术复杂等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和公开招标费用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 p88 69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依法必须公开招
16、标的公告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国家指定的招标公告媒体同步发布;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吗,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应当拒收。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没有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p89 70 招标基本顺序: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发布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终止招标 p89 71 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应当报 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p89 72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相应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业人员、 p89 73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
1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投标人提交投标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 20 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起算。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p90 74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 须保密。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p90 75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合格招标人发出招标邀请书。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 3 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p91 76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
18、所有投标人参加。对开标有异议的,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 p92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提出,收到异议 3 日内作出答复。 p101 77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标都被否决的,应当重新招标。 p92 78 否决投标(废标):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不合规定;同人不同标(除非被要求);报价低于成本价或高于最高设定;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串标等违法行为 p92 73 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 3 个,并标明顺序。中标
19、人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签订书面合同。 p93 74 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时,应当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 依据 p93 75 同人或有关系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招标项目招标,否则无效 p95 76 投标文件内容:函及附录;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资格审查资料 p95 77 保证金: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大 2%,但不得超过 80 万。 p97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p
20、101 78 联合体招标一般用于大型的或者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联合体资质就低。p100 79 违法分包:建设单位的错。发给个人、不具相应资质或安全许可的施工单位、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设置不合理条件、同一单位工程的分解、单位工程另行发包、指定分包单位 p108 80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推行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 -采购 -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 -施工总承包模式 p109 81 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具有利害关系。工程总承包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 p109 82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财务风险承担能力、组织
21、机构和 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工程业绩p109 83 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也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业务一并或者分别分包给其他单位 p109 84 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两包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p110 85 分包的只能是非主体结构(除钢结构外)非关键性工作。 p111 再分包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但建设单位不得指定。 p112 86 转包是禁止的(全部工程) p112 87 良好记录是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 的奖励和表彰形成的良好记录,或被评为 AA 级。 不良记
22、录:资质不良:(未取得)超资质承揽;骗资质承揽;允许别人(单位)借用本单位名义(被挂靠);未办理资质手续变更;涂伪出转证书;未持证上岗。承揽业务不良:行贿等给好处、挂靠、串通中标、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且情节严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质量不良:偷工减料和不合格材料、未节能、未材料检测或安全检测、保修书、保修不做或不好。工程安全不良:事故不立即组织抢救或擅离职守或逃匿,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隐患不消除;不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或 p117 88 诚信行为的公布:行政处罚作出 7 日内,公布期限为 6 个月至 3 年,良好的一般为 3 年。不良整改的公布期可缩短,但不得少
23、于 3 个月 p119 89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但不包括监理。 90 要约:交易条件充足:行即成交。 要约邀请:交易条件不充足,无商品,价目表,公告书,广告,说明书等。 要约的有效时间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可撤回:未达或同时到达要约人。撤销: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不得撤销:做了承诺或已表达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并做了准备工作 p125 91 承诺(行)( 有改变则为新要约) p125 92 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在这之前,一方已履行义务,另一方接受,也成立 p125 93 建设工程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p126 94 开工日期:工期自开工通知
24、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时间的,以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p129 95 工程款欠款的利息支付: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 96 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强制的。有违约行为有造成后果有因果关系。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扩大部分不赔 p134 97 无效合同的特征:违法、不可履行、订立起就无效。其类别:损害国家、他人、公共利益、违法违规的强制性规定 p136 98 建设工程合同认定无效: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借用有资质的企业名义;违规招
25、标 p137 99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承担费用,仍不合格,不支付工程款。 p138 100 效力待定合同类别: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 p138 101 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约定,如果内容约定不明确,则被推定为未确定,不得要求对方履行约定不明确的变更内容。 P139 102 合同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无论是转移全部还是部分义务,债务人都要经过债权人同意,未经同意,该转移行为不发生效力。 P140 103 可撤销合同:重大误解;订时不公;被欺诈、胁迫而订(非国家利益,若是国家利益则是违法行为)。 P
26、140 104 法定解除合同:根本违约,不可抗力因素,有预期,经催告仍未履行,延迟履行导致不能实现。解除合同时当事人对期限有异议的,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最长 3 个月。 P142 105 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部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 P142 106 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类型: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金。 P143 定金是双倍返还,违约金、定金、损失的选择是三选大的 ? p144 107 合同必备款: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信息,期限,工作地点内容
27、时间休假报酬,社保,保护防护等。可选: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 p146图: 108 劳动合 同的解除与终止:预告(辞职),随时,无通知 p150 109 家庭支柱(劳动者不弱势),劳动者弱势时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关系p151 110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临时性岗位持续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劳务派遣者收取费用 p154 111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P160 112 用人单位必须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不得对怀孕女职工安排第 3 级体力劳动
28、强度的劳动,怀孕 7 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延迟工作时间和夜班。 P162 113 未成年工是年满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的劳动者。单位禁止招聘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 4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从事职业病的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P162 114 劳动争议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前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p166 115 承揽合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 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P169 116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
29、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p170 117 标的物损灭风险的承担(买受人承担) p174 试用期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P175 118 借款合同利息利率的规定: 24%以下法院要,超过 36%违法,中间部分自己要。 P178 119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租赁期 6 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为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P179 120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的义务。出租人即买受人。补图 p181 融资租赁合同时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21 建筑施
30、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昼 ,6:00-22: 00, 70dB( A) ,夜 55,夜间不得超过限幅 15。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 15 日前向工程所在县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名称、场所和期限、可能的噪声值与防治措施 p192 122 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除抢修抢险生产工艺要求连续施工的 (无需相关 部门证明 )特殊需要(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p192 123 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 3 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 1.5 米,不扩散到场外。 P195
31、 124 造成环境污染按照直接损失:固体废弃物按 30%,但最高不超过 100 万。p204 125 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和节材与环境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赔赔 p205 126 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资源 p206 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设计、建设施工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采用节能、节水、节材的技术工艺和小、轻型、再生产品。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泥土和预拌砂浆。禁止损毁耕地烧砖 p207 127 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原有绿色植被,施工周期较长的,可按建筑永久绿化的要求,安排场地新建绿
32、化 p209 128 文物保护单位的是由相应政府。文物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规划部门)。保护区内不得进行新扩建 ,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如卫生间等 p216 129 施工时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保单位,如无特殊情况,文保单位应在 24h 内赶赴现场, 7 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p216 130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只有生产企业才需要,存储、经营单位均不需要。该证有效期为 3 年,期满前 3 个月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经发证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延期 3 年。 p221 131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建规立矩: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
33、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保证投入的有效措施;督促检查应急 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事故;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p224 132 项目专职安全员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记录;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对违章违规行为有权纠正和查处;安全隐患有权要求立即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依法报告安全事故。 p225 133 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 25%。 p227 13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 安全生产费
34、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80%,需离开现场时,应向建设单位请假并获准。 p228 135 项目经理时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危大工程施工时现场带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带班检查 p228 136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连带责任。分包破产,总包承担。 p229 137 施工作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批评、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指挥权,紧急避险权(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时紧急避险不扣钱) p230 138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义
35、务不是权利, p231 139 企业主要负责人 A、项目负责人 B,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合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 3 年,证书全国有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机械、土建、综合三类。 电 +高空都是危险作业,需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P232 140 注册执业人员为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 个月到一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5 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 P236 141 达到一定规模的较危大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
36、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 ;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工程。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P239 14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p240 143 脚手架施工安全要点:方案与论证;单位有证;工人有证;技术交底;材料验收;按方案施工;封闭严密;设置剪刀撑和连墙件 p243 144 模板支架施工安全要点:方案与论证;单位有证;工人有证;技术交底;材料验收;按方案施工;设置水平杆、扫地杆和剪刀撑;拆模板要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拆除。 P2
37、43 145 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 90%p245 146 施工单位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不含三同时 要求初期投入的安 全措施);安全生产检查、评价( 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 优先用于 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提出的 整改措施 或者 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p245 147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
38、 经常性 维护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 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 1 个月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P247 148 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每季度 , 其他单位每半年 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国家、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进行 每日防火巡查 。施工单位至少 每半年 组织一次演练。 P250 149 工伤保险是 强制 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则是法定的 鼓励 性保险。 P251 150 工伤
39、认定: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原因,时间放宽,场所放宽,非本人主要责任等。视同工伤:工作时间场所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内 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的。 P252 151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 10 个伤残等级, 1 级最重,生活自理障碍分 3 个等级:完全不能,大部分不能,部分不能。 P253 152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 P254 153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 p262 15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事故报告的时间要求:民报官 1
40、小时,官报官 2 小时。事故报告的内容要求:估计,初步,与事故调查报告不同。事 故的补报:自事故发生的 30 日内,人员伤亡数目有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交通事故与火灾则为 7 日。 P266 155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抢救、防事故扩大、疏导交通;经事故单位负责人或者组织事故调查的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的同意;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摄现场照片,对被移动物件贴上标签,并作出书面记录;尽量使现场少受破坏。 P267 156 建设单位应该按合同提供条件,不得单方面提出压缩合同工期或违法要求 p273 157 工程概算由建设单位编制。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必
41、须要建设单位再施工前提出。 P274 158 工程监理单位再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 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P278 159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对安全性能进行检测,签订协议时应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P279 160 不得出租、使用的:淘汰或禁用;超(年)限;不达标;没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起重机械 有前三种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报废。 P279 161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P281 162
42、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的即为通用的。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再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再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P286 163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P290 164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 重大事故 时,应当有 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专家 参加。 P290 165: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 首要责任 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 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 开工建
43、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 设计使用年限 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行书面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等制度。 P292 166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是提出意见和建议。 p294 167 施工单位的检验有三个依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合同约定p295 168 取样和送检: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法定资格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p295 169
44、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的应取样数量的30%。必须见证取样送检的有:承重的,不承重的有水泥与防水材料。 p296 170 施工质量检验: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若有监理,则监理也去) p297 171 返修是在验收合格前,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返修。保修是在验收合格后,是有条件的。 p297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 p320 172 项目经理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投诉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能使用的。 p299
45、 173 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有:国家的、大中型公用的、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国际参与工程 p303 174 勘察、设计单位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成果文件是设计的基础资料。工程合理使用 年限是指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诉,工程合理使用期限。p306 175 设计交底也称为技术交底,交底时不是你的事你不发言,也不出方案。设计交底时设计单位就设计文件对施工单位交底。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设计单位应参与质量事故分析,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p307 176 工程监理不得与施工方或供货商有利害关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 工程监理有三种形
46、式:旁站(关键工序和关键施工工程)、巡视、平行检验p309 177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p311 178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建筑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p312 179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局)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规划验收) p313 环保验收由环保局组织。 180 竣工结算文件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 p317 181
47、 竣工结算文件提交、审核的期限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 28 日。p318 182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合格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 p320 183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向有关部门备案。备案需提交的文件:备案表、验收报告、规划和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工程质量保证书,若是住宅则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p321 184 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如果是因为建设单位或 者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以及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
48、不承担保修责任。 p323 185 最低保修期限:地基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防水: 5 年;供冷供暖:两个采暖期、供冷期;电线管道设备装修: 2 年 p323 186 建设工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否则后果自负 p323 187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他一律取消。推行使用银行保函制度 p324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p325 188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 1 年,最长不超过 2 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p324 189 建设工程纠纷的行政强制,
49、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p327 190 仲裁是民间团体,但是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纠纷发生后,一方当事人提起仲裁的,另一方应当通过仲裁程序解决纠纷。仲裁法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平等主体、财产纠纷。仲裁法具有的特点:自愿、专业、独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保密性、快捷性(一裁终局) p329 191 地域管辖:一般 地域管辖是以当事人与法院隶属关系来确定诉讼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区的,可以任选一个。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居住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居住地,标的物所在地等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本法对几倍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协议管辖) 专属管辖:法院规定为专属管辖的诉讼均适用专属管辖。其中因不动产就是,如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p332 192 管辖权争议:当事人应当在提交 答辩状期间提出,接到通知书的 15 日p333 193 狭义民事诉讼当事人:原被告。广义:外加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 p333 194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由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全权代理不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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