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01 B 01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21892015 古树名木管理和养护技术规范 Standard specification of management & maintenance of ancient and famous trees 2015 - 05 - 11发布 2015 - 07 - 01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13/T 21892015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石家庄市风景园林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素花、赵丽、田
2、利颖、崔青凯、孟海进、李伟龙、王培、刘军霞、杨勇。 DB13/T 21892015 II 引 言 古树名木作为活文物和宝贵的植物资源,体现了当地人类历史文化的积淀,是不同历史时期社会、自然、人文的真实见证。为了科学有效地保护古树名木资源,提供规范化技术指导,根据本省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DB13/T 21892015 1 古树名木管理和养护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古树名木管理和养护技术的术语和定义、普查建档、保护管理、养护管理、复壮、树洞修复等。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范围内古树名木的管理和养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
3、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 1664 古树名木代码与条码 DB13/T 1326 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古树 ancient woody plants 树龄百年以上的树木。 3.2 名木 famous woody plants 树种珍贵、在本地稀有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3.3 古树群 group of ancient trees 20株以上,相对集中生长的古树群体。 3.4 古树复壮 gncient rejuvenation 对生长势衰弱或濒危的古树进行的
4、改善生长环境、促进生长、恢复树势的措施。 3.5 树冠投影 crown Projection 树冠垂直投影区。 3.6 DB13/T 21892015 2 每木调查法 each wood survey method 每株古树现场调查,测量、记录相关数据,收集相关资料的方法。 4 普查建档 4.1 古树名木分级 凡树龄在500年以上(含500年)的为一级古树。树龄在300年(含300年)至499年的为二级古树。树龄300年以下的为三级古树。名木不分级。 4.2 普查 4.2.1 对古树名木及古树群现场调查,古树名木实行每木调查法。 4.2.2 调查古树名木及古树群的树种、位置、树龄、土壤条件、树
5、高、冠幅、胸径、生长势、权属、历史沿革、生长环境、管护单位、保护现状等内容。 4.2.3 收集影像资料,包括全景和根、干、枝、叶、花、果等局部特写彩照。古树群应从三个不同角度整体拍照。 4.3 建档 4.3.1 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为每株古树名木和每个古树群建立档案。 4.3.2 档案应记录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树龄、树势等内容,档案格式参见附录A、附录B。 4.3.3 档案内容填写参见附录C。 4.3.4 古树名木及古树群统一编号。古树名木特征代码应符合LY/T 1664要求。影像资料应编号并与对应古树名木、古树群编号一致。 4.3.5 对进行过复壮、修复的古树名木,宜详细记录复壮、修复过程并保
6、留影像资料,一并存入档案。 5 保护管理 5.1 主管部门应建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机制。 5.2 古树名木应每株设立标牌、每个古树群设立一个标牌。标牌内容、式样应由古树名木管理部门统一确定。标牌内容应包括树种名称、树龄、科属分类、管理责任单位等内容。 5.3 古树名木应设围栏保护,围栏与树干的距离宜不小于3m。 5.4 古树名木树体有倾斜或折断的可能,应采取支撑措施,支撑处加保护垫。 5.5 古树名木应根据树体所在的具体位置安装有效避雷装置。 5.6 树冠投影外3m范围内不应堆放物料、排放污水、挖坑取土、硬化铺装、新建构筑物、动用明火、排放烟气等。 5.7 不应在树体上钉钉子、绕铁丝、挂杂物、刻
7、划树皮和攀枝折叶。 DB13/T 21892015 3 5.8 古树名木修剪应由有关技术人员制定修剪方案。 5.9 古树名木树体上有伤疤或空洞的地方应及时填充修补。 6 养护管理 6.1 明确养护管理责任 主管部门应明确生长在不同位置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6.2 浇水 6.2.1 根据古树名木生长状况及立地条件适时适量浇水,重点浇返青水和冻水。 6.2.2 雨季应注意排水,保持土壤通透性。 6.2.3 在干旱、高温、强光照和尘埃严重时,宜适时喷水冲洗,保持枝叶的适度湿润及清洁。 6.3 施肥 6.3.1 每年应测定一次土壤的养分状况,根据测定结果和古树名木生长习性针对性施肥,使
8、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平衡。 6.3.2 早春或秋后宜在树冠投影外侧开沟或开穴施肥,肥料以有机肥为主。 6.4 修剪 6.4.1 应在休眠季节进行修剪。 剪除病虫枝、干枯枝、损伤枝。 6.4.2 根据树势合理疏花疏果。 6.5 病虫害防治 古树名木病虫害防治按照 DB13/T 1326执行。 7 复壮 7.1 土壤改良 7.1.1 放射沟埋条 在树冠投影外侧挖放射状沟412条,每条沟(长宽深):120cm(40cm70cm)50cm。沟内先垫放10cm厚的松土,然后平铺一层每捆直径20cm的枝条,上撒少量松土,同时施入骨粉、有机肥、复合肥,覆土10cm后放第二层枝条捆,最后覆土踏平。 7.1.2
9、 复壮沟 复壮沟位置应在古树树冠投影外侧,沟深50cm80cm、宽80cm100cm,长度和形状因地形而定。在复壮沟内埋入长40cm的枝段,与土壤形成大空隙,施入肥料。从地表向下纵向分层,依次为10cm素土、20cm复壮基质、10cm枝条、20cm复壮基质、10cm枝条,底层为20cm粗砂和陶粒。 7.1.3 通气管 DB13/T 21892015 4 将35个直径3寸,高度80cm100cm的硬管,打孔后包扎在一起。从地表层到地下竖埋于树冠外围,管口加带孔的铁盖。 7.1.4 渗水井 位于复壮沟的中间,直径120 cm,深130cm170 cm。井壁用砖垒砌,井沿用水泥封口,上面加井篦子,下
10、部不勾缝。井比复壮沟深30cm50cm。 7.2 复壮修剪 7.2.1 地上修剪 应去除衰弱枝、病虫枝,疏除内堂枝、徒长枝、萌蘖枝,最大限度保证叶量,保持树势平衡。 7.2.2 地下修剪 对生长势弱的古树名木结合土壤改良,去除腐烂根。在主根上可均衡采取刻伤、环剥等技术措施促发新根。 7.3 水肥管理 7.3.1 浇水排水 根据树势、土壤性状和地势适时浇水,满足根系正常吸收。地势低洼区域的古树,应设置渗水井,配备排水设施,积水时应及时排水。 7.3.2 施肥 地上部分可采取叶面施肥、树干输液的方法及时补充营养。地下部分定期补充缺失的营养元素,可灌施营养剂。 8 树洞修复 8.1 修复方法 8.1
11、.1 对于树洞不深、树势较好或树洞过大,如树干中空、上下贯通的树洞,树体无需支撑,宜采用开放式不做填充。 8.1.2 对于树洞洞口向上的斜侧洞、朝天洞或封堵后仍易进水或不易封堵的树洞或侧枝上的树洞,应进行填充。 8.1.3 对于树洞过大、木质腐烂较重、树体倾斜的树洞,应进行封闭处理。 8.2 修复要求 树洞修复应达到防腐、防雨、防渗、防虫、防火的要求。 8.3 清腐处理 清理填充修补部位的朽木和各种杂质,树洞边缘用锋利的刀刮净削平,露出新的组织并使皮层边缘呈弧形,裸露的木质层用防腐剂和杀菌剂混合喷洒两遍。 8.4 填充 DB13/T 21892015 5 8.4.1 填充部位表面风干后,用适宜
12、材料自底部开始向上填充,直至顶部。 8.4.2 对于空洞过大、影响树体稳定的,应结合树干胸围用防腐处理的铁条或钢筋做稳固支撑龙骨,外罩铁丝网作树干模型。 8.5 封堵 8.5.1 填充好的树干外表面应保持平整,外用阻燃剂作防火涂层。 8.5.2 铁丝网外覆盖无纺布,在上面涂抹硅胶或玻璃胶至树皮形成层,封口外表应严实平整。 8.6 仿真处理 封堵完成后,最外层可作仿真树皮处理。 DB13/T 21892015 6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河北省古树名木普查登记表 (主管单位盖章) 河北省 市 县(区、市) 普查表编号: 树种 中文名: 别名: 科 属 拉丁名: 英文名: 位置 详细位
13、置: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社(组、号) 经度: 纬度: 海拔: m- m 树龄 真实树龄 年 传说树龄 年 估测树龄 年 栽植年代 土壤 保护等级 立牌时间 树高 m 胸围(地围) cm 冠幅 平均 m 东西 m 南北 m 生长势 正常(旺盛) 一般(弱) 衰弱 濒危 死亡 权属 国有 集体 个人 其他 历史沿革 树木特殊状况描述 生长环境 主体代码 特征代码 管护单位或个人 养护责任人: 年 月 日 管护责任单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 保护现状及建议 树种鉴定记载 DB13/T 21892015 7 调查员 年 月 日 DB13/T 2189201
14、5 8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河北省古树群普查登记表 (主管单位盖章) 河北省 市 县(区、市) 普查表编号: 地点 主要树种 经度: 纬度: 面积 大树株数 平均树龄 年 林分 平均高度 m 林分平均胸围(地围) 郁闭度(林冠覆盖林地面积/林地总面积) 海拔 m - m 坡度 度 坡向 土壤名称 土层厚度 cm 坡位 部 下木种类 密度 生长势 正常(旺盛) 一般(弱) 衰弱 濒危 死亡 权属 国有 集体 个人 其他 历史沿革 树木特殊状况描述 生长环境 主体代码 特征代码 管护单位或个人 养护责任人: 年 月 日 管护责任单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 保护
15、现状 及建议 树种鉴定记载 调查员 年 月 日 DB13/T 21892015 9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河北省古树名木普查登记表填写说明 C.1 树种:注明科、属。 C.2 位置:逐项填写该树木的具体位置,地名要准确,是单位内的可填单位名称及部位。 C.3 树龄:分三种情况,凡是有文献、史料及传说有据的可视作“真实年龄”;有传说,无据可依的作“传说年龄”;“估测年龄”估测前要认真走访,并根据各地制定的参照数据类推估计。 C.4 树高:用测高器或米尺实测,记至整数。 C.5 胸围(地围):乔水量测胸围,灌木、藤本量测地围,记至整数。 C.6 冠幅:分“东西”和“南北”两个方向量测
16、,以树冠垂直投影确定冠幅宽度,计算平均数,记至整数。 C.7 生长势:分五级,在调查表相应项上打“”表示。枝繁叶茂,生长正常为“旺盛”;无自然枯损、枯稍,但生长渐趋停滞状为“一般”;自然枯梢,树体残缺、腐损,长势低下为“衰弱”;主梢及整体大部枯死、空干、根腐、少量活枝为“濒危”;已死亡的直接填写,死亡古树不进入全县统一编号,调查号要编,在总结报告中说明。 C.8 树木特殊状况描述:包括奇特、怪异性状描述,如树体连生、基部分杈、雷击断稍、根干腐等。如有严重病虫害,简要描述种类及发病状况。 C.9 立地条件:坡向分东、西、南、北、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平地不填;坡位分坡顶、上、中、下部等;坡度应
17、实测;土壤名称填至土类;紧密度分“极紧密”、“紧密”、“中等”、“较疏松”、“疏松”五等填写。 C.10 权属:分国有、集体、个人和其他,据实确定,打“”表示。 C.11 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根据调查情况,如实填写具体负责管护古树名木的单位或个人。无单位或个人管护的,要说明。 C.12 传说记载:简明记载群众中、历史上流传的对该树的各种神奇故事,以及与其有关的名人轶事和奇特怪异性状的传说等,记在该树卡片的背页,字数300字以内。 C.13 保护现状及建议:主要针对该树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周围环境不利因素,简要提出今后保护对策建议。 DB13/T 21892015 10 参 考 文 献 1 青岛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 青岛市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DB3702/T 070-2005). 2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古树名木保护复壮技术规程(DB11/T 6322009). 3 石家庄市园林局. 石家庄市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及保护技术研究.2008. 4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全省城镇古树名木普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城2012118号).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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