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27 F 04 DB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13/T 2503 2017 泛能微网设计技术指标计算方法 Calculation Methods of Technical Indicator on the Design of Ubiquitous Micro Grid 2017 - 03 - 29 发布 2017 - 06 - 01 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3/ T 2503 2017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廊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新奥泛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 要起草人:薛贵生
2、、薛康、孙伯宇、孙振华、杜浩。 DB13/ T 2503 2017 1 泛能微网设计技术指标计算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泛能微网 设计 相关技术指标的 术语及定义、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泛能微网 设计相关 技术指标的计算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3 术语 和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泛能微网 泛能微网是由能源生产、储运、应用及信息系 统构成,对区域 (如商圈、园 区
3、、城区等 )冷、热、电、气等多种能源和信息进行高效集成的智能化网络。 3.2 供能系统边界 泛能微网供能系统的边界是指泛能站中的能源系统的边界,详见图 1,由于供能系统的不同,能源系统也有可能是其中的某个子系统: a) 燃气联供单元及附属设备:包括燃气发电机,余热利用设备及其控制系统,以及冷却塔本体、冷却水泵及其控制系统及配套的基础设施 ; b) 调峰单元及附属设备:包括电制冷机、热泵、燃气锅炉、直燃机等及其控制系统,以及冷却塔本体、冷却水泵及其控制系统及配套的基础设施。 b )调 峰 单 元及 附 属 设 备a )燃 气 联 供 单元 及 附 属 设 备供 能 系 统 边 界一 次 能 源
4、输 入能 量 输 出 建 筑 末 端图 1 供能系统边界示意图 DB13/T 2503 2017 2 4 泛能微网 设计 技术指标 释义及 计算方法 4.1 终端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终端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指利用可再生能源在泛能微网供出能源中的占比。 终端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按公式 ( 1) 计算: k l k r k dl r dQ Q Q D q= 1 0 0 %Q Q Q D qk (1) 式中: k 终端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Qkl 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出的年累计供冷量 ( MJ) ; Qkr 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出的年累计供热量 ( MJ) ; Qkd 利用可再生能源供出的年累计 供电量 ( kWh
5、) ; Ql 泛能微网供出的年累计供冷量 ( MJ) ; Qr 泛能微网供出的年累计供热量 ( MJ) ; Qd 泛能微网供出的年累计供电量 ( kWh) ; D 当地电网每度电折合所耗标准煤量 ( kgce/kWh) ; q 标准煤热值 ( MJ/kg) 。 4.2 终端 清洁能源利用率 终端清洁能源利用率指利用清洁能源所提供的能源在泛能微网供出能源中的占比。 其中所利用的清洁能源包括可再生的 、 消耗后可得到恢复 , 或非可再生的 (如风能、水能、天然气等)及经洁净技术处理过的能源(如洁净煤、油等)。 终端清洁能源利用率 按公式( 2)计算 : q l q r q dl r dQ Q Q
6、D q= 1 0 0 %Q Q Q D qq (2) 式中: q 终端清洁能源利用率; Qql 利用清洁能源供出的年累计供冷量 ( MJ); Qqr 利用清洁能源供出的年累计供热量 ( MJ) ; Qqd 利用清洁能源供出的年累计供电量 ( kWh) ; Ql 泛能微网供出的年累计供冷量 ( MJ) ; Qr 泛能微网供出的年累计供热量 ( MJ) ; Qd 泛能微网供出的年累计供电量 ( kWh) ; D 当地电网每度电折合所耗标准煤量 ( kgce/kWh) ; q 标准煤热值 ( MJ /kg) 。 4.3 综合能耗计算方法 4.3.1 公式 综合能耗计算方法按照 GB/T 2589-2
7、008中公式 ( 3)进行计算。 DB13/ T 2503 2017 3 1= ( )niiiE e p (3) 式中: E 综合能耗; n 消耗能源品种数; ei 生产和服务活动中消耗的第 i种能源实物量,各消耗能源的实物量单位参见 GB/T 2589-2008中附录 A; pi 第 i 种能源的折算系数,按能量的当量值或能源等价值折算,折算系数见 GB/T 2589-2008中附录 A。 4.3.2 节能率 节能率指供给相同质量的能源,两个方案年均综合能耗差值与两个方案中年均综合能耗较大者的比值。 节能率按公式( 4)计算: 1111( ) ( )= 1 0 0 % ( ) , ( ) n
8、ni i i iiinni i i iiie p e pM a x e p e p . (4) 式中: 节能率; n 消耗能源品种数; ei, e i 生产和服务活动中消耗的第 i 种能源实物量,各消耗能源的实物量单位参见 GB/T 2589-2008 中附录 A; pi 第 i 种能源的折算系数,按能量的当量值或能源等价值折算,折算系数见 GB/T 2589-2008中附录 A。 4.4 设施利用率 设施利用率 指单台机组年累计供出能量与机组全年计划开启小时满负荷运行所能供给的能量的比值。 计划开启小时数是指计划中需要设备开启的时间段的小时数量和。 设施利用率 按公式( 5) 计算: a0Q
9、= 100%WT . (5) 式中: 设施利用率; Qa 单台机组年累计供出能量 ( kWh) ; W 单台机组单一某种能源装机容量 ( kW) ; T0 全年计划开启小时数 ( h) 。 4.5 年平均能源综 合利用率 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 指供能系统年累计供出能量与供能系统年累计能源消耗量的比值。 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 按公式( 6) 计算: DB13/T 2503 2017 4 0 1W + Q= 1 0 0 %()lrniiiQW D q f p (6) 式中: 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 W 年累计发电量( MJ); W0 年累计耗电量( kWh); Ql 年累计供冷量( MJ); Qr
10、 年累计供热量( MJ); n 消耗非可再生能源品种数; fi 生产和服务活动中消耗的第 i 种非可再生能源实物量 ,各消耗能源的实 物量单位参见 GB/T 2589-2008 中附录 A; pi 第 i 种非可再生能源的折算系数,按能量当量值或能源等价值折算 , 折算系数 参见 GB/T 2589-2008 中附录 A; D 当地电网每度电折合所耗标准煤量 ( kgce/kWh) ; q 标准煤热值 ( MJ /kg) 。 4.6 碳排放 量 4.6.1 分类 碳排放总量包括直接排放 量 和间接排放量部分。 4.6.2 直接排放量 直接碳排放指固定设施燃烧化石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碳排放
11、量按公式 ( 7)计算 : 1E = A Fniiib . (7) 式中: Eb i 种化石燃料的碳排放量 ( kg); Fi i 种燃料的排放因子 (kgCO2/MJ); Ai i 种化石燃料的热量 (MJ)。 4.6.3 间接排放量 间接碳排放量指固定设施电力消耗隐含的生产电力时的二氧化碳排放。 间接碳排放量按公式 ( 8)计算 : gE =n fe (8) 式中: Ee 间接碳排放量( kg) ; n 电力消耗总量( MJ); fg 间接排放系数( kgCO2/MJ)。 4.6.4 碳排放总量 DB13/ T 2503 2017 5 碳 排放总量计算公式按公式 ( 9) : 2coE =
12、E Ebe(9) 4.7 污染物减排量 4.7.1 污染物减排量 污染物减排量指供给相同质量的能源,两个方案年均累计输入能源量所产生污染物排放量的差值。 污染物减排量按公式 ( 10) 计算: 11= ( ) ( )nni i i iiiee . (10) 式中: 污染物减排量; n 消耗能源品种数; ei, e i 生产和服务活动中消耗的第 i 种能 源实物量,各消耗能源的实物量单位参见 GB/T 2589-2008 中附录 A; i 第 i 种能源的排放因子 (kg/GJ)。 4.7.2 污染物减排率 污染物减排率指供给相同质量的能源,两个方案年均累计输入能源量所产生污染物排放量的差值与两个方案中年均累计输入能源量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大者的比值。 污染物减排率按公式 ( 11) 计算: 1111( ) ( )= 1 0 0 % ( ) , ( ) nni i i iiinni i i iiieeM a x e e . (11) 式中: 污染物减排率; n 消耗能源品种数; ei, e i 生产和 服务活动中消耗的第 i 种能源实物量 ,各消耗能源的实物量单位参见 GB/T 2589-2008 中附录 A; i 第 i 种能源的排放因子 (kg/GJ)。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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