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主要规定了电动工具用交流电子模块(以下简称电子模块)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与标志、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装在交流电动工具或类似用途器具中的,借助开关接通和断开电动工具电源时对电动工具进行调速、限速、软起动、恒功率、恒速等控制的,额定电压不超过AC 250 V、额定电流不大于30 A的电子模块、本标准适用于由人通过操动件操作电动工具开关时才能起到控制作用的、与开关结合为一个整体或单独制成附装件的电子模块、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电子模块或特殊用途的电子模块也可参照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