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招聘与新员工留人激励方案 一、 招聘方案 生产 中心按公司销售目标产值 梳理各岗位人员需求,明确到岗需求时间。 行政部按生产中心人力需求制作招聘方案。 二、 招聘用工形式 1、 正式工 2、 临时工 3、 劳务派遣 4、 外协 三、 招聘途径 1、 发动员工内部有奖介绍。 2、 成立招聘小组,设点招聘。 具体设几个点,协调哪些人员参与招聘,外出招聘人员福利等由行政部另外出台方案。 操作要点: ( 1) 出台招聘政策 (包括临时工) ,明确招聘岗位、福利待遇等; 制作好招聘宣传海报 /单张和基本设施(台、椅、广告牌等); ( 2)作好招聘工作培训 (政策解说、厂内接待解说口径等) , 规划好
2、车辆接送看厂人员路线及信息传递方式及节点; ( 3)明确各个点的看厂人数目标 ,每天招聘情况统计及数据确认 ; ( 4)做好看厂人员信息记录(联系方式、岗位等) 及跟进 。 3、 发动缺人班组长自行招人,满足本班组人员 需求 缺口,班组长享受 介绍激励;班组长无法满足人员需求缺口的,由招聘小组实施招聘。 班组长 原则上内本班组新员工帮扶专人, 必须无条件配合 新员工的招聘工作,作好新员工的培训、帮扶、指引工作 。 4、 发动离职老员工回厂:行政部从离职老员工数据库中调出表现良好的员工信息进行联系,动员老员工回厂。 5、 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招聘 :由行 政部负责落实供应商 四、 招聘激励政策 激励
3、政策一: 内部介绍激励 (一 ) 正式工 介绍人奖励 500 元 /人 。 入职满一个月奖励介绍人 100 元 /人 , 满二 月再奖励介绍人 150元 /人 ,满三个月后再奖励 250 元 /人 。离职不满 3 个月,重新入厂的,已享受过介绍福利的介绍人不再享受该项激励。 广义上,介绍人 有帮扶被介绍人的义务。 员工离职时,介绍人 不再 享受未享受 完毕 的激 励 。 (二 ) 临时工: 约定服 务期在 30 天以内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离职的介绍人无奖励。约定服务期, 30 天以上的奖励介绍人 20 元 /人 ; 60 天 以上的奖励介绍人 30 元 /人 ; (三 ) 同一被介绍人在年度招聘周
4、 期内重复被介绍的: 正式工, 享受激励政策的介绍人只能是一人次,原则上为首个介绍人;临时工,享受激励政策的介绍人为前两人次。 激励政策二: 招聘组 /点 招聘激励,招聘组员及接受司机享受激励 (一 ) 看厂激励: 按首次看厂人数(重复看厂的人不纳入激励计算范畴)给对应招聘点招聘人员 2 元 /人 的奖励 。 (二 ) 入职激励: 看厂人员报到上班满 5 天 及以上的,按人数给予所招聘点 5 元 /人 的奖励。 激励政策三: 离职老员工动员回厂激励 (一 ) 由公司其他人员动员回厂的员工,按激励政策 (一) 对应政策激励。 (二 ) 行政部动员回厂的老员工: ( 1) 正式员工在服务满三个月后
5、,以在职人数按 100 元 /人 的标准给予行政部激励; ( 2) 临时工,报到上班 5 天 后,以在职人数按 5 元 /人 的标准给予行政部激励。 五、留人激励政策 车间、班组指定专人帮扶新员工(未在 公司该类岗位 工作过的员工),负责新员工的技能培训与指导,新员工人文关怀及指引( 如 解决问题的 信息传递与资源获取渠道 ) ,建立新员工作业监管体系,评估新员工的实用价值。 留人 激励政策一: (一) 生手 ( 1) 正式工:入职满一个月,按帮扶人数给予帮扶专人奖励 50 元 /人 ; 公司按 新员工的 前 30 天的工资的 1%、 2%分别给予车间负责人、班组 帮扶人一次性奖励。 ( 2)
6、 临时工服务期满给予帮扶人:服务期在 30 天 及以上的,按 20 元 /人 的标准予以 一次性 奖励;服务期在 60 天 及以上的,按 30 元 /人的标准 予以一次性 奖励。 (二) 熟手 ( 1) 正式工:入职满一个月,按帮扶人数给予帮扶专人奖励 30 元 /人 ;公司按新员工的 30 天 的工资的 1%、 2%分别给予车间负责人、班组帮扶人一次性奖励。 ( 2) 临时工服务期满后,按 10 元 /人的标准分别给予帮扶专人和车间负责人一次性奖励 留人 激励政策二: 帮扶专人与车间负责人对新员工的工作质量负有管理连带责任,按公司的有关制度承担相关责任后果。 说明: 1、 正式工 在合同期内离职时,车间负责人、帮扶专人已满足享受激励政策条件未享受事实激励的,按标准的 50%享受激励。 2、 临时工转为正式工的,须申请经批准后,车间负责人、帮扶专人按正式工标准享受 激励待遇。 3、 新员工的非正常流失作为车间负责人、帮扶专人享受激励的考核指标。 六、其他 1、本方案为试行方案,试行期为 4 个月。 2、实施日期: 2016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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