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康明中等职业学校 勤工助学活动方案 本着“培养能力,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服务”的宗旨,更好地的开展勤工助学工作,真正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助,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培养他们自立自强的意识和劳动观念,改善勤工助学学生的生活,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职教部积极创造条件,开发勤工助学岗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此方案。 一、 活动目的及其意义: 1、 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奋发进取的精神。 2、 通过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缓解 他们的经济负担,改善自身学习生活条件,增长实践经验,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二、
2、 活动参加人员: 全体在校学生,尤其是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 活动具体内容 (一) 岗位设置 及 要求 : 勤工俭学岗位招聘基本要求:认真细心,责任心强。 1、图书管理员 2名 工作时间:每天 16: 30 17: 00,周六、日 9: 00 11: 00, 15: 00 17: 00 待遇: 2、活动室 1人 工作时间:周六、日 9: 00 3、机房协管员 1人 4、后勤协助 1人 (二) 上岗条件 1、基本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 校 学生均有权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每名 学生 可 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学习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以上处分尚未撤销和一学期不及格课程门次达到三门以上(含
3、三门)或在校期间累计不及格门次达到五门以上(含五门)的学生,不允许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2、申请勤工助学工作的同学 必须 同时 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道德品行良好,认真执行 中职 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家庭经济状况贫困; 3)学习努力,成绩合格,积极上进; 4)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吃苦耐劳,遵守劳动纪律;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6)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 (三) 岗位申请 1、每个勤工助学岗位所需的工作时间以不影响学生学习为前提,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岗位数。各岗位需接受 所属直接上级 的管理与监督。 学生工作时间为:周六白天
4、 。 2、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必须向 学工处 报名 ,将勤工俭学申请书交至学工处 。 3、勤工俭学申请书必须注明申请人、申请勤工俭学岗位。每人可以选择 1-2个 岗位。 (四)报酬核算 1、 计算机房协管员 、健身房协管员待遇 按 20元 /天 /人 标准发放。 2、 图书 室协管 员 、综合办文员、培训处文员、后勤 协管员 、 招生 办文员 待遇按 80-150元 /人 /月 发放。 3、门店技师、服务员岗位报酬发放标准参照门店薪酬待遇可由用人单位确定。 ( 五 )操作流程 各用人部门(单位) 向职教部递交岗位需求职教部发布信息意向 学生 向学生会组织部递交勤工俭学申请书学生会组织部汇总求
5、职人员信息并上交职教部职教部组织意向学生参加各用人部门(单位)的面试各用人部门(单位)确定各岗位人选 ,并将人员递交职教部 职教部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入选人员进入勤工俭学工作岗位工作。 四 、 管理 事项 1、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服从用人部门( 单位 ) 的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 的学生 , 各用人部门(单位) 可提出口头 警告,进行批评;如工作仍无改进,不能达到要求者, 可予以辞退。被辞退两次以上或擅自 职守者,将 不再安排该生参加任何勤工助学活动,并且不支付报酬。 2、学生在勤工助学岗位期间因学习、生活、身体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原项目工作的,经 职教部审核,用人部门(单位) 批准,可辞退原工作,申请参加其它工作,对原工作可酌情计酬。 3、所有岗位人员的考勤均由各用人部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