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庙镇中心 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 定 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 ,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必须于 8: 00 前准时到校 。下午:值日领导、值周教师、全体教师于 2: 00 前需准时到校;签退时间需在 4: 00 后。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 一 下午 12:40,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教师公假和事假 、 病假需提前向校长 请假 ,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
3、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 6 节视为请假 1 天 (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
4、,不计缺勤。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发给满勤 绩效 奖200 元; 5 次内(含 5 次)每迟到、早退 1 次从满勤奖中扣 5 元, 6 10次内每迟到、早退 1 次从满勤奖中扣 10 元; 10 次以上每迟到、早退1 次从满勤奖中扣 15 元;有到校未签到、签退者视为迟到、早退。 2、事假每月为 3 次,超过 3 次,每次扣 10 元。 3、旷课一节扣 50 元,每月旷课达 2 节取消当月满勤奖金;同班语文、数学教师旷课时,搭班数学、语文教师应主动顶课(跨班课程由教导安排),未主动顶课的搭班教师或不服从值日领导安排的教师每节课扣 10 元,每月达 4 节课
5、取消当月满勤奖金。 4、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非业务性及其他娱乐活动,检查 发现一次扣 50 元。 5、凡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按下列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审批)。 ( 1)、 例会、升旗迟到早退扣 10 元,因故请假扣 10 元,无故缺席扣 30 元。 ( 2)、 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 10 元,无故缺席视为旷课一节,扣 50 元。 ( 3)、 校性活动,如:文艺汇演,庆祝大会,开学典礼,结业典礼、教研活动等大型集会,视为上课。 6、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并追究值日领导相应责任。 7、请假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教育局有关文 件精神办理。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 2017 年 2 月 16 日 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