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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Q GDW 11655.1-2017 《额定电压500kV (Um=550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第1 部分 试验方法和要求》.pdf)为本站会员(周芸)主动上传,麦多课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库(发送邮件至master@mydoc12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Q GDW 11655.1-2017 《额定电压500kV (Um=550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第1 部分 试验方法和要求》.pdf

1、Q/GDW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DW 11655.1 2017 额定电 压 500 kV( Um=550 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 第 1部分:试验方法和要求 Long AC submarine cables with crosslinked polyethylene insulation and their accessories for rated voltage of 500 kV( Um=550 kV) Part 1: Test methods and requirements 2018-02-13发 布 2018-02-13实施 国家电网

2、公司 发布 ICS 29.240 Q/GDW 11655.12017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试验条件 3 5 电缆特性 4 6 例行试验 5 7 抽样试验 7 8 海底电缆系统型式试验 11 9 预鉴定试验 22 10 预鉴定扩展试验 24 11 安装后电气试验 2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数值修约 2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半导电屏蔽和半导电护套电阻率测量方法 . 28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电缆导体温度的测定 . 30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绝缘层微孔、杂质和半导电屏蔽层与绝缘层界面微孔、突起试验 . 34 编制说

3、明 35 Q/GDW 11655.12017 II 前 言 为规范 额定电压 500 kV( Um=550 kV)交 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 及 附件 的 试验方法和要求 ,提升 海底电缆 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制定本部分。 额定电压 500 kV( Um=550 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 标准 分为 3个部分: 第 1部分:试验方法和要求; 第 2部分: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 第 3部分:海底电缆附件。 本部分为额定电压 500 kV( Um=550 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 标准 的第 1部分。 本 部分 由 国家电网公司 基建 部 提出并解释。

4、本 部分 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 部分 起草单位: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 本 部 分 主要起草人: 肖世杰 、 胡列翔 、 周自强 、 王少华 、 饶文彬 、 王晓建 、 朱智恩 、 刘浩军 、 朱云祥 、 蒋愉宽 、 俞恩科 、 宋春燕 、 朱承治 、 任广振 、 高凯 、 樊友兵 、 徐斌 、 郭华 。 本 部分 首次发布。 本 部分 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 Q/GDW 11655.12017 1 额定电压 500 kV( Um=550 kV) 交联聚乙烯 绝缘 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 第 1部分:试验方法和要求

5、 1 范围 本 部分 规定了额定电压 500 kV( Um=550 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的 例行试验、抽样试验、型式试验、预鉴定试验、预鉴定扩展试验、 安装后电气试 验 方法和要求。 本 部分 适用于固定敷设在海底的 500 kV单芯交联聚乙烯绝缘海底电缆 、 光纤复合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 海底电缆 及 附件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51.11 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

6、1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 机械性能试验 GB/T 2951.12 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 验方法 第 12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热老化试验方法 GB/T 2951.21 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 21部分:弹性体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耐臭氧试验 热延伸试验 浸矿物油试验 GB/T 2951.31 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 31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高温压力试验 抗开裂试验 GB/T 3048.12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 12部分 局部放电试验 GB/T 3048.13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7、第 13部分 冲击电压试验 GB/T 3956 电缆的导体 GB/T 16927.1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 1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 GB/T 22078.1 额定电压 500 kV( Um =550 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第 1部分 额定电压 500 kV( Um=550 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试验方法和要求 JB/T 10181.11 2014 电缆载流量计算 第 11部分:载流量公式( 100%负荷因数)和损耗计算一般规定 Q/GDW 11655.2 2017 额定电压 500 kV( Um=550 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 第 2部分

8、: 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 Q/GDW 11655.3 2017 额定电压 500 kV( Um=550 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 第 3部分:海底电缆附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Q/GDW 11655.12017 2 3.1 工厂接头 factory joint 在 洁净度可控的 户内条件下制作的制造长度电缆间的接头 , 通常用于交货长度大于制造长度的情况 ,连同 电缆一起进行连续铠装 ,其 延伸范围为金属套焊接处加上两边电缆各 1 m。 3.2 修理接头 repair joint 在已经铠装 电缆之间的接头 , 通常用于修复损伤的电缆 ,可分为 软接

9、头型和刚性 两种类型 。根据需要, 也 可以用作 交货长度 电缆现场 安装 的 接头 。 其 长度定义为接头铠装丝连接处外加上两边电缆各 1 m。 3.3 接头的内部设计 internal design of joint 以传输电流、控制和承受电场强度、形成接头电气屏蔽、防护接头绝缘系统免受水分侵入作为刚性或柔性的电气功能设计原则的设计。 3.4 接头的外部设计 external design of joint 以耐受周围环境影响、承受敷设和运行时的 各种机械力 作为刚性或柔性的机械功能设计原则的设计。 3.5 海缆与陆缆过渡接头 sea and land transition joint 连

10、接两根均为挤包绝缘但有设计差异(如导体的截面、结构或材质不同)的海缆与陆缆间的接头 ,通常位于海岸线或靠近海岸线。 3.6 制造长度 manufactured length 一次连续挤出的电缆长度或其部分长度 , 不含任何工厂接头。 3.7 大长度 long length 包含一个或多个工厂接头的电缆交货长度;或者电缆交货长度过长,因电气特性不能用厂内或现场试验设备严格按照 GB/T 3048.12等 标准进行电压试验和局部放电试验的电缆交 货长度;或者不能用单个电缆运输盘将电缆从工厂运送到具有适当的试验装置场所的电缆交货长度。 3.8 交货长度 delivery length 一根制造长度电

11、缆或用工厂接头相连接的多根制造长度电 缆 的长度 , 通常为 海缆的发运长度。 3.9 例行试验 routine test 由制造商在部件(所有 制造电缆 和 所有附件)上进行的试验,以检验其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Q/GDW 11655.12017 3 3.10 抽样试验 sample test 由制造商按规定的频度在成品电缆或取自成品电缆或附件的部件的试样上进行的试验,以验证成品电缆或附件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3.11 型式试验 type test 在一般工业化生产基础上 , 供应本 部分 所包含的一种型式海底电缆系统之前所进行的试验,以证明其具有满足预期使用条件的良好性能。除非电缆或附件材

12、料、设计或制造工艺改变可能改变其性能特性,试验一旦成功通过,试验不需重复进行。 3.12 预鉴定试验 prequalification test 在一般工业化生产基础上供应本 部分 所包含的一种型式海底电缆系统之前所进行的试验,以证明该成品电缆系统具有满意的长期运行性能。除非该电缆系统的材料、制造工艺、设计和设计水平有实质性改变,预鉴定试验只需进行一次。 注 :实质性改变的 定义为对电缆可能产生有害影响的改变。 如果有改变而申明不构成实质性改变,供应方应提供详细的例证,包括试验证明等。 3.13 预鉴定扩展试验 tests for extension of prequalification 在

13、一般工业化生产基础上供应本 部分 所包含的一种型式海底电缆系统之前,系统电缆和附件已经分别通过预鉴定试验, 以 验证该成品电缆系统 能够满足 长期 安全可靠 运行 要求的 试验。 3.14 工厂验收试验 factory acceptance test 制造商对成品电缆所作的试验以检验证实每根电缆均符合规定要求。这些试验往往由用 户在场时进行。 3.15 安装后 电气 试验 electrical tests after installation 用以证明安装后的电缆系统完好的试验。 3.16 海底电缆系统 submarine cable system 包含海底电缆、终端和各种不同 类型 的接头。

14、 4 试验条件 4.1 环境温度 除非特殊试验另有详细规定,试验应在环境温度( 2015) 下进行。 4.2 交流试验电压 的频率和波形 Q/GDW 11655.12017 4 除非本部分另有指定, 交流 试验电压频率应为 49 Hz61 Hz。 波形应基本是正弦形 , 电压值为有效值 。 例行试验和安装后电压试验可以采用 10 Hz500 Hz的交流电压。 4.3 雷电冲击试验电压波形 标准雷电冲击电压的波前时间 和 半波峰 值 时间 要求参 照 GB/T 3048.13中规定 。 4.4 操作冲击试验电压波形 标准操作冲击电压的波前时间 和 半波峰 值 时间 要求参 照 GB/T 1692

15、7.1中规定 。 4.5 试验电压与额定电压 本部分规定的试验电压为额定电压 U0的倍数。 U0值 和试验电压应按表 1规定。 表 1 试验电压 1 2 3 4 5 6 7 8 9 额定电压 U 设备最 高电压 Um 用于确定试验电压的U0 电压试验 a 2U0( 60 min) 局部放电 试验 1.5U0 热循环电压试验 2U0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后的电压试验 2U0 操作冲击电压试验 kV kV kV kV kV kV kV kV kV 500 550 290 580 435 580 1550 580 1175 a 绝缘的电场强度宜 不 超过阈值 27 MV/m30 MV/

16、m 以避免电缆在交货前遭受任何可能的绝缘损伤。 6.1.2 电压试验时可降低试验电压同时延长试验时间以避免电场强度过高。在制造方和购买方同意条件下,即使绝缘试验最大电场强度低于 30 MV/m,电压试验亦可采用较低电压和较长时间代替,但试验电压应 不低于 435 kV( 1.5U0),试验时间不超过 10 h。 5 电缆特性 为实施和记录本 部分 所规定的电缆系统试验,应确知或申明以下电缆特性: a) 额定电压,应给出 4.5 中所示 U0、 U 和 Um值; b) 电缆设计敷设水深和电缆安装时最大张力; c) 金属铠装的材料和结构,如铠装丝数量和直径; d) 卷绕能力,包括卷绕试验参数; e

17、) 阻止导体和金属屏蔽或金属套下纵向透水的方法; f) 导体最高设计工作温度; g) 导体型式、材料 、 标称截面积和导体结构; h) 绝缘材料和标称厚度; i) 绝缘的制造工艺; j) 金属套材料和标称厚度; k) 内 护套 材料和标称厚度; l) 导体标称直 径; m) 电缆标称直径; Q/GDW 11655.12017 5 n) 绝缘的标称内径和外径; o) 导体与金属屏蔽或金属套间的标称电容值; p) 计算的导体屏蔽上的标称电场强度( Ei)和绝缘屏蔽上的标称电场强度( E0)。 6 例行试验 6.1 制造长度电缆例行试验 6.1.1 局部放电试验 6.1.1.1 应按 GB/T 30

18、48.12 的方法 进行,其灵敏度要求为 10 pC 或优于 10 pC。试验电压逐步上升至508 kV( 1.75U0),保持 10 s,然后缓慢地下降至 435 kV( 1.5U0)。在 435 kV 下,制造长度电缆应无超过申明灵敏度的可检出的放电。 6.1.1.2 假如制造长度电 缆相对较短,局部放电测试灵敏度可以达到 5 pC 或优于 5 pC,则可在每根制造长度电缆上进行局部放电测试。 6.1.1.3 假如制造长度电缆的长度很长,局部放电脉冲衰减很大而使局部放电测试灵敏度达不到上述要求,制造长度电缆应按 7.1.12 电缆抽样试验的局部放电试验程序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6.1.2 电

19、压试验 6.1.2.1 按 4.1 规定的环境温度和 4.2 规定的工频试验电压的频率和波形,将试验电压逐步升高至 580 kV( 2U0),保持 60 min。制造长度电缆绝缘应不发生击穿。 6.1.2.2 如因电缆长度太长而无法 采用工频电压试验,允许对制造长度电缆采用频率 10 Hz500 Hz交流电压进行例行试验。 6.2 工厂接头例行试验 6.2.1 局部放电试验 按 6.1.1进行。 如果由于试验现场例如环境噪音等实际原因而不能进行工厂接头的局部放电检测,在制造商和用户协议下,可采用如超声波测量等方法或质量管理程序替代局部放电试验。 6.2.2 电压试验 按 6.3.2进行。 6.

20、2.3 X 射线检验 6.2.3.1 工厂接头恢复绝缘 X射线检验 宜 使用 X射线检验恢复绝缘界面质量和可能存在的金属杂质 、气隙 的状况,以 确认 工厂接头质量完好。 注 :试验方法和要求在考虑中。 6.2.3.2 工厂接头导体焊接的 X射线检验 宜 对每个工厂接头的导体焊接进行 X射线检验,以 确认 焊接质量完好。 注 : 试验方法和要求在考虑中 。 6.3 交货长度电缆例行试验 Q/GDW 11655.12017 6 6.3.1 一般要求 本项试验为交货长度电缆的工厂验收试验。如果装运前电缆上已安装固定的机械装置(如锚固装置),则工厂验收试验应在安装此固定的机械装置后进行。 6.3.2

21、 电压试验 每根交货电缆应经受 580 kV( 2U0), 60 min频率不低于 10 Hz的电压试验。如果成品交货电缆长度太长而无法进行例行试验,可经制造商与用户协议,降低试验电压并延长试验时间进行试验。 6.3.3 局部放电 试验 如果交货电缆长度相对较短且工厂物流条件允许,可对每根交货电缆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交货长度电缆按 6.1.1规定的施加电压方法和灵敏度要求以及 GB/T 3048.12电缆局部放电试验程序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6.4 修理接头例行试验 6.4.1 一般要求 6.4.1.1 如果修理接头的主绝缘为预制绝缘件,这些预制绝缘件可在接头安装前经受例行试验。经制造商与用户协

22、议,可采用模拟附件试验装置对预制绝缘件进行例行试验。试验时要求预制绝缘件所受的电场强度与实际电场强度相同,试验要求按 6.4.2 和 6.4.3 规定。 6.4.1.2 对于 软接头型修理接头,宜采用 6.2.1 局部放电试验进行修理接头试验。由于试验现场的环境噪音等实际原因而不能进行接头的局部放电检测,在制造商和用户协议下,可采用如超声波测量等方法或质量管理程序替代局部放电试验。 6.4.2 预制绝缘件局部放电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灵敏度应为 5 pC或优于 5 pC,在试验电压 435 kV( 1.5U0)下,应无超过申明灵敏度的可检出的放电。 6.4.3 预制绝缘件电压试验 试验电压为 58

23、0 kV( 2U0),保持 60 min,预制绝缘件应不发生击穿。 6.5 终端例行试验 6.5.1 假如终端由预制绝缘件构成,这些预制 绝缘件可在终端安装前进行例行试验,经制造商与用户协议,可采用模拟附件试验装置对预制绝缘件进行试验作为终端例行试验。试验要求预制绝缘件所受电场强度与实际电场强度相同。假如终端不是预制绝缘件结构,应由制造商和用户协议,采用实际可行的方法检验终端的质量。 6.5.2 预制绝缘件的试验要求按 6.4.2 和 6.4.3 规定。 6.6 海缆与陆缆 过渡接头例行试验 6.6.1 如果 海缆与陆缆的 过渡接头由预制绝缘件构成,这些预制绝缘件可在接头安装前进行例行试验,经

24、制造商与用户协议,可采用模拟附件试验装置对预制绝缘件进行例行试验作为 过渡接头的例行试验。试验要求预制绝缘件所受电场强度与实际电场强度相同。 6.6.2 预制绝缘件的试验要求按 6.4.2 和 6.4.3 规定。 Q/GDW 11655.12017 7 7 抽样试验 7.1 电缆抽样试验 7.1.1 一般要求 应从 代表制造水平的电缆 上取样进行抽样试验。其中 7.1.47.1.13应从绝缘线芯或成品电缆上取样进行试验。 7.1.2 试验频度 试验项目 7.1.47.1.11及 7.1.14应从每一次挤出电缆的一个试样上进行试验。试验项目 7.1.12和 7.1.13应从每次挤出电缆的首端和末

25、端取试样(两个试样)进行试验。试验项目 7.1.15应从交货电缆取一个试样进 行检验。假如经制造商与用户协议同意短段电缆能做局部放电试验,试样数可以减少。 7.1.3 复试规定 如果任何一段选 做 试验的试样未通过抽样试验规定的任何一项试验,应以相同工艺条件制作两根与未通过试验的电缆相同的一次挤出的电缆上分别取一个试样 对 原先未通过的项目进行试验。如果加试的试样都通过试验,则该电缆应认为符合本 部分 要求。如果任何一个试样未通过试验,则应判该电缆为不合格。 7.1.4 导体检验 应采用实际可行的检测方法检验导体是否符合 GB/T 3956的要求 。 7.1.5 成品电缆导体电阻和金属套电阻测

26、量 7.1.5.1 整根电缆或电缆试样 在试验前应置于温度适当稳定的试验室内至少 12 h。如怀疑导体或金属套温度与试验室温度不同,则电缆应放在试验室内 24 h 后再测量电阻。或者可将导体或金属套试样放置在可控温的恒温槽内至少 1 h 后再测量电阻。 7.1.5.2 应根据 GB/T 3956 中公式和系数,将导体或金属套的直流电阻校正到温度为 20 时 1 km的数值。 20 下导体的直流电阻应不超过 GB/T 3956 规定的最大值 。金属套如铅套的电阻温度系数应按 JB/T 10181.11 2014 表 1 所示的电阻率和温度系数来确定。 7.1.6 绝缘和 内 护套 厚度测量 7.

27、1.6.1 一般要求 7.1.6.1.1 试验方法应按 GB/T 2951.11 2008 的规定。 7.1.6.1.2 应从每根选作试验的电缆的一端(如果必需)截除任何可能受到损伤的部分后,切取一段代表被试电缆的试样。 7.1.6.2 绝缘要求 7.1.6.2.1 任意点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厚度的 95%( tmin0.95tn),绝缘偏心度应符合式( 1)规定: %5max minmax t tt ( 1) 式中: tmax绝缘最 大厚度, 单位为毫米( mm) ; Q/GDW 11655.12017 8 tmin绝缘最小厚度, 单位为毫米( mm) 。 注 : tmax和 tmin为绝缘

28、同一截面上的测量值。 7.1.6.2.2 导体和绝缘上的半导电屏蔽层厚度不应包含在绝缘厚度内。 7.1.6.3 内 护套 要求 7.1.6.3.1 内 护套 厚度的最小测量值加上 0.1 mm 后,应不小于标称厚度的 85%, 符合式( 2)规定 : tmin 0.85 tn-0.1 ( 2) 式中: tmin最小厚度, 单位为毫米( mm) ; tn标称 厚度, 单位为毫米( mm) 。 7.1.6.3.2 包覆在基本光滑表面上的 内 护套 ,其测量值的平均值( mm)按附录 A 修约至一位小数,不应小于标称厚度。 注: 内 护套 是指挤包在金属护套外的非金属聚合物护套。 7.1.7 金属套

29、厚度测量 7.1.7.1 一般要求 7.1.7.1.1 海底电缆金属套采用铅和铅合金套。以下测量方法适用于铅和铅合金套厚度测量。 7.1.7.1.2 铅或铅合金套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厚度的 95%-0.1 mm, 符合式( 3)规定: tmin 0.95tn-0.1 ( 3) 式中: tmin最小厚度, 单位为毫米( mm) ; tn标称厚度, 单位为毫米( mm) 。 7.1.7.2 窄条法 7.1.7.2.1 应采用测微计进行测量,测微计的两个平面端的直径 4 mm8 mm,测量精度为 0.01 mm。 7.1.7.2.2 应从成品电缆取出一段长约 50 mm 的金属套试样进行测量。应将

30、试件沿纵向剖开,并小心地展平。在试件作清洁处理后,应沿金属套圆周,在距展平的铅片边缘不小于 10 mm 处作足够多点测量,以确保测得最小厚度。 7.1.7.3 圆环法 7.1.7.3.1 应采用测微计进行测量,测微计的一个测量头为平面,另一测量头为球面;或一个测量头为平面,另一测量头为宽 0.8 mm、长 2.4 mm 的矩形面。球面测量头或矩形平面测量头应置于圆环内侧,测微头的精度为 0.01 mm。 7.1.7.3.2 应从试样上小心地切下圆环进行测量,沿圆形四周足够多点上测量厚度以确保测得最小厚度。 7.1.8 铠装金属丝的测量 7.1.8.1 测量方法 使用具有两个平面测量头不确定度为

31、 0.01 mm的测微计来测量圆铠装金属丝直径和扁铠装金属丝的厚度。圆铠装金属丝测 量应在同一截面上两个互成直角的位置上各测一次,取两次测量平均值作为金属丝的直径。 7.1.8.2 要求 Q/GDW 11655.12017 9 铠装金属丝尺寸低于 Q/GDW 11655.2 2017中规定的标称尺寸的量值应不超过: a) 圆金属丝: 5%; b) 扁金属丝: 8%。 7.1.9 直径测量 如果用户要求测量绝缘芯和(或)电缆外径,应按 GB/T 2951.11 2008中 8.3进行。 7.1.10 交联聚乙烯绝缘热延伸试验 取样和试验方法应按照 GB/T 2951.21 2008,并采用表 2

32、给出的试验条件进行试验。应按所采用的交联工艺,在认为交联度最低的绝缘部 分制取试片。 表 2 交联聚乙烯绝缘热延伸试验要求 序号 试验项目和试验条件 单位 性能要求 1 热延伸试验( GB/T 2951.21 2008 中第 9 章) 处理条件:空气烘箱温度 200 温度偏差 3 负荷时间 min 15 机械应力 N/cm2 20 1.1 负荷下最大伸长率 % 125 1.2 冷却后最大永久伸长率 % 10 7.1.11 电容测量 应测量导体和金属屏蔽 /金属套间的电容。测量值 与标称值的差值 应不超过制造方申明标称值的8%。 7.1.12 局部放电试验 未经 6.1.1例行试验的试样 , 应

33、从挤出电缆首端和末端取试样进行局部放电试验,不包含附件的试样长度不小于 10 m。 试验要求同 6.1.1例行试验。 7.1.13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 7.1.13.1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应在经局部放电试验的同一试样上进行。 7.1.13.2 应在导体温度 95 100 下对电缆试样进行试验,按 GB/T 3048.13 规定的方法对试样施加雷电冲击试验电压,电缆应耐受电压值 1550 kV 正负极性各 10 次雷电电压冲击而不发生绝缘击穿。 7.1.13.3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后电缆试样应经受 580 kV( 2U0), 15 min 的工频电压试验,由制造方任选,可在冷却过程中或在室温下进行。绝

34、缘应不发生击穿。 7.1.14 导体屏蔽、绝缘屏蔽和半导电 内 护套 电阻率测量 7.1.14.1 试样 应从未经处理或运行的电缆绝缘芯取试样进行导体屏蔽、绝缘屏蔽和半导电 内 护套 电阻率测量。 7.1.14.2 试验方法 Q/GDW 11655.12017 10 试验方法应按附录 B的规定。 7.1.14.3 要求 7.1.14.3.1 导体屏蔽、绝缘屏蔽的半导电体积电阻率,在( 902) 温度范围内测量值应不超过以下值: a) 导体屏蔽: 1000 m; b) 绝缘屏蔽: 500 m。 7.1.14.3.2 半导电护套体积电阻率,在( 802) 温度范围内测量值应不超过 1000 m。

35、7.1.15 成品电缆检验 7.1.15.1 长度大于金属丝铠装节距的成品电缆试样应经目测检验以确认制造过程并未造成任何有害的缺陷。电缆绝缘芯应无有害的压痕。屏蔽或铠装丝无跳线及灯笼状鼓起的缺陷。 7.1.15.2 应计数每层铠装的铠装丝数量并确定符合设计要求。在计算总截面积前,应测量每层 5 根铠装丝 尺寸 (圆线 测量 直径 , 扁线测量厚度、宽度) 并计算 平均截面积。铠装的总截面积应不小于申明值。应测量各铠装层的节距并确认在申明 值的允许偏差 10%以内。 7.2 工厂接头抽样试验 7.2.1 一般要求 对海底电缆系统, 宜 按 6.2所述对每根制造长度电缆和每个工厂接头进行局部放电例

36、行试验, 以 检验整个海底电缆的质量。下述 7.2.27.2.5的抽样试验要在开始制作接头前仅对一个电缆芯的接头进行试验。电缆试样长度至少 10 m,并制备工厂接头试样进行试验。如按合同要求特定的工厂接头要做型式试验,此抽样试验可以免除。 注 :本条规定工厂接头的抽样试验是在开始制作接头前用以检验按工厂接头的设计、材料和工艺所制作的工厂接头样品性能的试验。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对批量生产产 品的抽样试验。 7.2.2 局部放电试验和电压试验 在恢复外半导电层和金属接地导体或金属套后,即可按 6.3.3和 6.3.2进行局部放电试验和电压试验。局部放电测试灵敏度为 5 pC或优于 5 pC。 7.2

37、.3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 按 7.1.13进行。 7.2.4 交联聚乙烯绝缘热延伸试验 按 7.1.10进行。 7.2.5 导体接头拉力试验 此项试验可在单独的导体试样上进行。导体接头拉断力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Q/GDW 11655.3 2017中 6.11。此项试验可在单独的导体试样上进行。 7.2.6 试验合格准则 假如工厂接头未通过上述任何一项试验,应取两个加试的工厂接 头试样。均通过试验才认为试验合格。 Q/GDW 11655.12017 11 7.3 修理接头和终端的抽样试验 海底电缆系统的修理接头和终端 不适用做抽样试验 。 8 海底电缆系统 型式试验 8.1 一般要求 8.1.1 型

38、式试验的目的是检验海底电缆系统具有符合预期使用条件的性能。型式试验包含成品电缆和附件的机械试验和电气试验,按 8.48.8 规定进行。如果在热循环电压试验或雷电冲击试验过程中,试验中断或试验参数发生偏离,应重新进行相应的热循环电压试验或雷电冲击试验。 8.1.2 如果几个试样同时试验发生绝缘击穿,可去除击穿的试样,且视作一次中断。击穿的试样判定为不合格 ,并应重新试验。任何由 3.1 和 3.2 定义的接头试样延伸范围以内的击穿认 定为 该接头的击穿。 8.2 型式试验认可范围 8.2.1 500 kV 交联聚乙烯绝缘交流海底电缆系统包含海底电缆、终端和各种接头。海底电缆系统的电缆和接头必须满

39、足电缆在安装、敷设和修理时预期遭遇到的最高机械负荷的相应机械试验。 8.2.2 当某一特定导体截面和结构的相同额定电压等级为 500 kV 海底电缆系统成功通过型式试验,则在符合以下附加条件下,此型式试验有效范围可以覆盖到其他导体截面的 500 kV 海底电缆系统: a) 经受到比通过型式试 验的海底电缆系统较轻的机械应力(扭转、弯曲等)的海底电缆系统; b) 导体或金属套下阻水设计和方法没有改变; c) 接头的导体连接设计没有改变; d) 工厂接头按标称直径计算的导体屏蔽的电场强度和雷电冲击电场强度与通过试验的电缆系统相应的计算电场强度相比较不超过 10%。 注 1:除去设计改变对试验有影响

40、的项目如 8.6透水试验以外,全部型式试验程序不需重复。 注 2:工厂接头与电缆尺寸相同,因此电气和机械上处理和试验应与电缆相同。 8.3 试验准备 8.3.1 机械试验所要求最短的完整的试样长度和工厂接头间距离按 8.5 规定。 8.7 规定的成品电缆电气型式试验的试样数量由所含的接头数决定。不包含附件的试样电缆长度至少为 10 m。应从经受机械试验的电缆试样取出电缆系统试样。附件间最短的电缆长度应为 5 m。 8.3.2 每种附件应取一个试样经受电气型式试验。 8.3.3 电缆和附件应按制造商说明书规定的方法进行组装,采用其所提供的等级和数量的材料,包括润滑剂(如果有)。还应包含接地连接件

41、。 8.3.4 附件的外表面应干燥和清洁,但对电缆和附件都不应以制造商说明书没有规定的方式进行任何可能改变其电性能、热性能或机械性能 的方法进行处理。 8.3.5 8.7.2.8 所述的半导电屏蔽和半导电护套的电阻率测量应在单独的试样上进行。 8.4 电气型式试验的电缆绝缘厚度检查和试验电压调整 电气型式试验前应在用于试验的电缆段上取代表性试样按 GB/T 2951.11 2008中 8.1规定方法测量绝缘厚度,以检查绝缘平均厚度是否超过标称值太多 : a) 如果绝缘平均厚度不超过标称厚度 5%,试验电压应为按表 1规定的试验电压值。 b) 如果绝缘平均厚度超过标称厚度 5%但不超过 15%,

42、应调整试验电压,使得导体屏蔽上电场强度等于绝缘平均厚度为标称值, 且试验电压为按表 1规定时产生的电场强度。 Q/GDW 11655.12017 12 c) 用于电气型式试验电缆的绝缘平均厚度应不超过标称厚度 15%。 8.5 成品海底电缆系统的机械试验 8.5.1 海底电缆和工厂接头 8.5.1.1 一般要求 用于 8.7规定的成品电缆和工厂接头电气型式试验的试样应 进行 卷绕试验 和 张力弯曲试验 。 8.5.1.2 卷绕试验 8.5.1.2.1 在生产和敷设过程中,若全部采用旋转托盘,可不做此试验。 8.5.1.2.2 卷绕试验应在至少可形成 8 整圈的适当长度的海底电缆上进行试验。海底

43、电缆试验段的中间应至少安装 2 个工厂接头, 2 个工厂接 头的末端之间最小距离应为 2 整圈海底电缆的长度。绕圈的形状应与海底电缆制造或运输时相同,制造商应规定绕圈的最小半径和绕圈方向,并应在最小的圆形绕圈半径上进行试验。 8.5.1.2.3 在开始卷绕前,应在海底电缆上标上平行于海底电缆轴的标志线以检验卷绕操作过程中海底电缆是否均匀扭转。放线架高度距离绕圈的最上层海底电缆应不超过预计的海底电缆卷绕操作要求高度,例如在制造、收绕和敷设过程中放线架的高度。夹住海底电缆两端以防止电缆旋转,应以制造方规定的最小弯曲半径卷绕电缆。 8.5.1.2.4 卷绕后,海底电缆应再 绕到电缆盘上。卷绕循环操作

44、次数应与预期电缆在制造、收绕和敷设时卷绕次数相同。 8.5.1.2.5 卷绕操作过程中,海底电缆扭转应基本均匀,以预先加上的标志线评估。从海底电缆试验段中间部分截取样品,要求包括 1 个工厂接头,应进行目测检验。 8.5.1.2.6 卷绕试验结束后应不产生以下损伤: a) 电缆绝缘、金属套和 内 护套 破坏; b) 导体或铠装永久变形 ; 8.5.1.2.7 假如随后的张力弯曲试验亦将进行( 8.5.1.3),则可在张力弯曲后进行目测检验,因而可能减少接头数量而完成此项试验。 8.5.1.3 张力 弯曲试验 8.5.1.3.1 该试验用以考虑在海底电缆的敷设和常规的修复操作时施加于海底电缆上的

45、力。常规的修复定义为修复暴露于海底的电缆或海底电缆上覆盖物不超过电缆自身直径范围。如海底电缆埋入范围超过自身直径,并且电缆修复后还要继续使用,则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在修复电缆前,也可以不先去除电缆上的覆盖物,而直接从电缆沟里拉出电缆进行修复,但在此情况下张力弯曲试验的张力应加上所需的额外张力。典型情况下,此额外张力可考虑在 5000 N 至 20000 N 范围内。 8.5.1.3.2 如果试样已经进行了 卷绕试验,本项试验可以从经过卷绕试验后至少含一个工厂接头的已试电缆上取样进行试验。当敷设时采用特殊设备如采用浮筒以减少机械应力时,按制造商和用户协议,张力弯曲试验可减小试验张力。 8.5.1.

46、3.3 应安装电缆牵引头使得远离电缆端头电缆各不同组件上所产生的力相当于敷设操作时分配的力。 8.5.1.3.4 试样长度应至少为 30 m。海底电缆端部至工厂接头的距离至少为 10 m 或者是 5 倍的铠装节距,取两者中较大的值。试样卷绕的转轮直径应不大于敷设船上装置的放缆滑轮直径。与此试验转轮相接触的海底电缆长度至少应为 2 倍的铠装节距且不小于转轮周长的一半。如试样含有若干个工厂接头,则工厂接头间的距离至少应等于试验转轮的周长。 Q/GDW 11655.12017 13 8.5.1.3.5 采用合适的设备,包含可能有的工厂接头的电缆试样应在转轮上连续地卷绕和退绕三次,不改变弯曲方向,试验

47、设备示意图见图 1。 说明: 1转轮; 4钢丝绳; 2液压拉力柱体; 5绞车; 3牵引滑轮; 6电缆牵引头 。 图 1 张力弯曲示意图 8.5.1.3.6 水深不超过 500 m 时 , 海底电缆段受到的试验张 力宜用式( 4)进行计算: T=1.3Wd+H ( 4) 式中: T试验张力, 单位为牛( N) ; W1 m海底电缆在水中的重量(电缆自重减去排开的同体积水重), 单位为牛每米( N/m) ; d最大敷设水深, 单位为米( m) ; H最大允许水底接触点对电缆的张力, 单位为牛( N) 。 H值 可由式( 5)计算 : H=0.2Wd ( 5) 注 1: 系数 1.3是考虑由于敷设和

48、修复引起的额外 张力以及敷设和修复情况下的动态力而附加的力。 注 2: 考虑水底接触点对电缆的张力 H的目的是为给予敷设角的一个安全裕度,以免在敷设过程发生电缆扭结。 注 3: 将计算的试验张力以 100 N为修约间隔向上修约至最接近的数值。施加的试验张力至少应等于计算试验张力。 8.5.1.3.7 水深大于 500 m 时 , 海底电缆段受到的试验张力宜用式( 6)进行计算: T=Wd+H+1.2|D| ( 6) 式中: T试验张力, 单位为牛( N) ; W1 m海底电缆 在水中的重量(电缆自重减去排开的同体积水重), 单位为牛每米( N/m) ; d最大敷设水深, 单位为米( m) ; H最大允许水底接触点对电缆的张力, 单位为牛( N) ; D动态张力, 单位为牛( N) 。 按简化模式,忽略纵向弹性和实际的电缆水中悬垂线形状, D值可由式( 7)计算 : D=0.5bnmdw2 ( 7) 式中: bn敷设滑轮峰对峰垂直运动量, 单位为米( m) ; Q/GDW 11655.12017 14 m电缆质量, 单位为千克每米( kg/m) ; d最大敷设水深, 单位为米( m) ; w2/t,敷设滑轮运动的角频率, 单位为每秒( 1/s) ; t运动时间, 单位为秒( s)。 注 1: 此 计算 方法特别用于电缆敷设深度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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