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 93 JB/T 51 1191999 内燃机 气门挺柱 产品质量分等 (内部使用) 1999-12-30 发布 2000-06-01 实施 国 家 机 械 工 业 局 发 布 I 前 言 本标准是对 JB/T 51119.151119.394内燃机 气门挺柱 产品质量分等的修订。修订时对原 标准作了编辑性修改,主要技术内容没有变化。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JB/T 51119.151119.394。 本标准由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绍裘。 本标准于 1987 年首次发布。 JB/T 5111 9 1999 1 1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缸直径小于或等于 200 mm的往复式内燃机用气门挺柱产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内燃机气门挺柱产品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301991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 19581980 形状和位置公差 检测规定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JB/T 811
3、8.21999 内燃机 活塞销 金相检验 JB/T 97441999 内燃机零、部件 磁粉探伤技术条件 3 质量指标 3. 1 气门挺柱产品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3. 2 气门挺柱按其不同质量指标定为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三个等级。 3. 3 气门挺柱材料 3. 3. 1 气门挺柱可采用 20、45、15 C r、20C r、 20MnB、45C r、 50Mn2钢制造,也允许采用物理、力学 性能不低于上述钢的其它合金结构钢制造。 3. 3. 2 气门挺柱也可采用 Q T6003 球墨铸铁和符合产品图样要求的合金铸铁制造。 3. 4 气门挺柱
4、的热处理、硬度和金相显微组织 3. 4. 1 热处理 a )20、15Cr、20Cr、20MnB钢制造的气门挺柱应经渗碳或碳氮共渗处理,渗碳层或碳氮共渗层深 度 0.6 1.5 mm。具有螺纹的挺柱,其螺纹内孔应防止渗碳。 b )45、45Cr、50Mn2钢制造的气门挺柱应经淬火回火或高频淬火。高频淬火后,其硬化层深度应 大于或等于 2 mm。 c )合金铸铁制造的气门挺柱,其工作底平面应为冷激、冷激淬火或麻口淬火组织,硬化层深度应 符合产品图样规定。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9- 12-30 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内燃机 气门挺柱 产品质量分等 (内部使用) JB/T 5111 9
5、 1999 代替 JB /T 51 119.1 511 19.394 2000-06-01 实施 JB/T 511191999 2d )QT6003 球墨铸铁制造的气门挺柱应经淬火、回火处理。 3. 4. 2 气门挺柱的硬度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 3. 4. 3 金相显微组织 a )渗碳钢渗碳或碳氮共渗淬火后表层应为细针状马氏体,不允许有连续网状渗碳体存在,心部应 为低碳马氏体和铁素体。 b )中碳钢制造的气门挺柱底部工作平面应为回火马氏体和少量屈氏体。 c )合金铸铁制造的气门挺柱,其工作底面的金相显微组织应符合产品图样规定。 3. 5 外圆直径公差见表 1。 表 1 合 格 品 一 等 品
6、 优 等 品 按产品图样规定 IT7 IT6 3. 6 表面粗糙度 R a 值见表 2。 表 2 m 部 位 合 格 品 一 等 品 优 等 品 杆 部 0.63 0.5 0.32 工作底面 0.4 0.2 球 窝 1.6 0.8 3. 7 杆部外圆圆度、圆柱度按 GB/T 11841996 中表 B2 规定的 6级。 3. 8 底部工作表面对圆柱面轴线的端面圆跳动按 GB/T 11841996中表 B4 规定的等级,见表 3。 表 3 合 格 品 一 等 品 优 等 品 8级 7 级 3. 9 气门挺柱工作表面的磷化 对于产品图样规定必须磷化处理的气门挺柱,其磷化层应均匀细密。 3. 10
7、外观 气门挺柱表面不允许有裂纹、锈蚀、疏松等缺陷。外圆柱面允许有最大深度为 0.01 mm,最 大长 度 为 1 mm,最大宽度为 0.3 mm的磨削缺陷一处。 对于 铸铁 挺柱,外圆柱面上允许有个别气孔、 砂眼存在, 其数 量小 于或等于 3个, 最大尺寸为 1 mm, 最小 间距 大于 或等于 10 mm,但在距底面边缘 5 mm范围内不允许有上述缺陷,个别的小于 0. 2 mm 的 铸铁缺陷(针眼)可忽略不计。 4 检测方法 4. 1 裂纹的检测 JB/T 511191999 3 采用磁粉探伤。磁粉探伤的操作规程参照 JB/T 9744 的规定。 4. 2 硬度的检测 4. 2. 1 硬
8、度的检测按 GB/T 230的规定进行。 4. 2. 2 硬度的检测部位包括工作底面和圆柱面。测量点如图 1所示。 注:双点划线为筒状挺柱外形 图 1 4. 3 金相显微组织及冷激层、淬硬层深度的检测 4. 3. 1 渗碳、碳氮共渗热处理挺柱的金相显微组织的检测以及渗碳层深度的检测按 JB/T 8118.2 进行。 4. 3. 2 球铁、合金铸铁以及中碳钢制造的气门挺柱的金相显微组织、冷激层深度及淬硬层深度按产品 图样规定。 4. 4 外圆直径的检测 外圆直径可以用千分尺进行测量,也可用 0.001 mm 千分表在平台上进行测量,测量部位为距两端 35 mm及中央位置三个截面。 4. 5 表面
9、粗糙度的检测 工作底面及圆柱面的表面粗糙度采用表面粗糙度检查仪进行检测, 球窝部位的表面粗糙度采用粗糙 度样块目测比较。 4. 6 形状和位置误差的检测按 GB/T 1958 规定。 4. 7 磷化及外观质量的检测 4. 7. 1 磷化外观质量以目测判断。 4. 7. 2 磷化膜的检测采用 3%的硫酸铜溶液点滴试验。1 min 内不允许出现锈斑。 5 检验规则 5. 1 不合格分类 按 GB/T 2828 规定受检产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标准和产品图样规定要求的均称为不合格,按其对 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分类,一般将不合格分为:A 类不 合格 、B 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和 D类不合格。气 门挺柱产品质量
10、不合格分类见表 4。 表 4 不合格分类 项 质 量 特 性 A 1 裂纹 JB/T 511191999 4 1 硬度 2 渗碳层(冷激层、淬硬层)深度 B 3 金相组织 1 外圆直径公差 2 工作底面表面粗糙度 3 杆部表面粗糙度 4 球窝表面粗糙度 5 圆度、圆柱度C 6 圆跳动 1 磷化 2 磨伤 3 铸造缺陷及碰伤 D 4 锈蚀等 5. 2 合格质量水平 AQ L 值气门挺柱产品按合格品、一等品、优等品规定三个等级的 AQL 值,见表 5 。表 5 批量 N5011200 不 合 格 分 类 A B C D 项 数 1 3 6 4 检查水平 S 3 S1 S3 样本大小字码 E C E
11、 样 本 数 n 13 5 13 AQL 1.0 25 合格品 Ac、Re 0 ,1 3,4 7,8 AQL 1.0 10 15 10 一等品 Ac、Re 0 ,1 1,2 5,6 3,4 AQL 1.0 2.5 6.5 优等品 Ac、Re 0 ,1 2,3 5. 3 抽检方案 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气门挺柱的抽样方案见表 5,表中 Ac(合格判定数)和 Re(不合格 判定数)均按计点法计算。 5. 4 检验批量 N 规定 检验 批量 N为 5011200,交检批不得小于规定批量范围的下限,若大于规定批量范围的上限, 则应将产品按 5011200 分成若干批,随机抽取其中一批供抽样检查。
12、5. 5 检查水平 JB/T 511191999 5 对于 A类不 合格 、C类不合格、D类不合格采用特殊检查水平 S3,B类不合格采用特殊检查水 平 S1,见表 5。 5. 6 样本的抽取 样本应在用户单位、商业部门抽取,此时可不受批量范围下限值限制。如上述地点无货,经有关部 门同意,可在生产线上或近期(半年之内)入库的产品中抽取,此时必须严格执行 5. 4 所规定的批量范 围。 5. 7 产品质量等级评定 5. 7. 1 样本检查 样本应按表 4规定的各类不合格和表 5规定的抽样方案, 并按第 3章和第 4章的规定进行检查和评 定。 5. 7. 2 批的评定 样本经全数检查后,样本中若某类
13、不合格项数小于或等于 Ac值时,判该类为合格,当某类不合格 项数 大于 或等于 Re 值时, 则判该类为不合格。当各类不合格项数全部为合格时,该批产品被判为合格。 5. 7. 3 质量等级评定 5. 7. 3. 1 样本经全数检查后,当样本中各类不合格的不合格项数小于或等于优等品的 Ac 值时 ,评 被 检产品为优等品;如样本中各类不合格的不合格项数小于或等于一等品的 Ac值时,评被检产品为一等 品;如样本中各类不合格的不合格项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品的 Ac 值时,评被检产品为合格品。如样本中 有一类不合格的不合格项数大于或等于合格品的 Re值时,评被检产品为不合格品。 5. 7. 3. 2 如产品被评为不合格品,允许半年以后补查一次,如补查合格,仍可评为合格品,但不得评 为一等品、优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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