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 61JB/T 51801991TY41、51、61型手扶拖拉机系列1991-05-18 发布1992-01-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发 布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TY41、51、61型手扶拖拉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TY41、51、61型手扶拖拉机(以下简称拖拉机)。2 引用标准NJ 226拖拉机涂漆 技术条件GB 1105.2内燃机台架性能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GB 6229手扶拖拉机 试验方法GB 6231拖拉机 清洁度测定方法3 型号与规格3. 1 型号与型式型号 TY41型、TY51型、TY61型型式 兼
2、用型3. 2 整机主要技术规格见表1、表2。表 1拖拉机型号TY41型TY51型TY61型发动机型号R175 R180 D 180发动机标定功率 kW 4.4 5.1 5.9发动机标定转速 r/min 2 600 2 600 2 400标定牵引力 N 1 400 1 600 1 700拖拉机外形尺寸lbh mm 2 1108301 200 2 2509001 205 2 2509001 205轮 距 mm 640700 680740 680740最小离地间隙 mm 177 190 190最小转向圆半径 m 0.70 0.74 0.74最小水平通过半径 m 1.50 1.50 1.50轮胎规格5
3、.0012 6.0012 6.0012拖拉机重量 kga结构重量b最小使用重量c驱动轮配重210230230240260235258278235表 2 各档理论速度 km/h机械电子工业部 1991-05-18 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TY41、51、61型手扶拖拉机系列JB/T 518019911992-01-01 实施JB/T 518019912档 次123456倒1倒2TY41型1.75 2.72 4.40 7.09 11.03 17.82 1.35 5.45速 度TY51型TY61型1.90 2.96 4.78 7.70 11.99 19.37 1.46 5.93注:各档理论速度
4、是发动机标定转速时,不考虑行走机构打滑;TY41型计算用驱动轮动力半径rdg=0.277m;TY51、61型rdg=0.301m。4 技术要求4. 1 拖拉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 2 拖拉机的零件、部件及配件、附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 3 拖拉机上各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4. 4 拖拉机不得漏油、漏水、漏气,也不允许有泥水渗入机体。4. 5 拖拉机涂漆应符合NJ 226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颜色均匀,无明显涂漆缺陷。4. 6 铸件外露表面应光洁,不得有裂纹和严重的粘砂、多肉气孔等缺陷。锻件表面应光洁,不得有裂纹、飞边及毛刺等缺陷。4. 7 冲
5、压件应平整,不得有裂纹和影响外观的皱纹等缺陷。4. 8 焊接件的焊缝应均匀牢固,不得有漏焊和烧穿、夹渣、咬边、气孔等缺陷。4. 9 金属镀层和氧化处理层不得剥落和生锈。4. 10 各操纵机构应轻便灵活,松紧适度,所有弹簧回位的操纵手柄在操纵力去除后应能自动返回原来的位置。4. 11 调整器操纵机构应保证发动机在全程调速范围内能稳定运转,并能使发动机停止运转。4. 12 在试验跑道上,主要犁耕作业档最大牵引功率工况下的拖拉机牵引比油耗应不大于485g/kWh。4. 13 拖拉机按规定磨合后,配套发动机标定功率、燃油消耗率和扭矩特性考核,应符合有关柴油机标准的规定。4. 14 拖拉机在最低环境温度
6、低于或等于5时应能顺利起动。4. 15 TY41型考核发动机标定工况的排气烟度应不大于4.0波许单位。TY51型,TY61型在全负荷速度特性时,从标定转速到最大扭矩转速的排气烟度应不大于4.5波许单位。4. 16 发动机转速不得有明显的时高时低现象;不得有不正常响声;不允许有窜机油现象。4. 17 拖拉机传动箱内应清洁,出厂清洁度限值为每台杂质含量不大于162mg。4. 18 发动机皮带轮三角胶带槽与离合器皮带轮三角胶带槽应对准,张紧程度调整应符合拖拉机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能传递发动机全部转矩。4. 19 离合器应能分离彻底,接合平稳,接合时应能传递全部转矩。4. 20 拖拉机在各档工作时,变速
7、箱不得有乱档和脱档现象,传动系不得有不正常的响声。4. 21 左、右两侧的转向机构及操纵机构应调节一致,当一侧转向机构分离后,应保证拖拉机转向灵活可靠。4. 22 在环境温度不低于35,拖拉机接近满负荷连续工作4h后,传动系统的油温不得高于80。4. 23 在20的干硬坡道上,拖拉机制动器应保证单机沿上坡方向可靠停驻。JB/T 5180199134. 24 拖拉机动态环境噪声应不大于84dB(A),驾驶员耳旁噪声应不大于91dB(A)。4. 25 拖拉机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值)应不小于250h。4. 26 拖拉机的皮带轮、动力输出轴等外露的旋转件应装有防护罩。4. 27 在拖拉机显眼部位
8、应设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记、符号应准确醒目。4. 28 在使用单位按照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和保养的情况下,自交货之日起12个月内,但不超过1500工作小时,拖拉机因制造厂的责任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制造厂应负责免费予以修理或更换损坏的零部件。5 试验方法5. 1 发动机台架试验按GB 1105.2的规定进行。5. 2 拖拉机的整机参数测定、操纵试验、坡道停车制动试验、噪声测定、牵引试验、手摇起动试验和长期使用试验均按GB 6229的规定进行。5. 3 拖拉机的清洁度测定按GB 6231的规定进行。5. 4 拖拉机可靠性使用试验、可靠性评定方法、可靠性故障判断规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
9、规定。6 检验规则6. 1 出厂检验6. 1. 1 每台装配完毕的拖拉机,必须起动发动机进行出厂检验,以检查拖拉机的制造、装配质量,调整各工作机构,并初步磨合各运动零件。出厂检验下列各项:a离合器、制动器、转向机构等工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b三角胶带的张紧程度是否合适;c变速箱内是否有不正常响声;d轴承等运动和摩擦件处是否有过热现象;e是否有漏油、漏水、漏气现象;f各零部件连接是否牢固;g检查发动机在各种不同转速时的工作稳定性和供油系统、冷却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6. 1. 2 出厂检验规范a按1、2、3、4、5、6、倒1、倒2的速度档次顺序进行试验,每档空负荷运转12min;b每个速度档位均应进
10、行离合、挂档、转向、制动试验;c在试验中发现有故障的拖拉机,经排除故障后,应进行补充试验。6. 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6. 3 定期抽检成批生产的拖拉机,制造厂应定期在近期生产的产品中抽取样机进行整机性能试验和可靠性使用试验。7 交货7. 1 每台拖拉机应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给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 2 拖拉机交货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JB/T 518019914a对拖拉机进行外观检查,保证拖拉机外部情况良好,所有外部紧固件要牢固;b放掉冷却水和柴油;c检查并调整轮胎气压至出厂规定值,轮胎内不得充有液体。7. 3 除按订货需要提供的附件外,出厂的每台拖拉机必须
11、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配齐备件、附件和随机工具。7. 4 出厂的每台拖拉机,制造厂应提供下列文件:a拖拉机使用说明书;b拖拉机零件目录;c拖拉机合格证;d备件、附件和随机工具清单;e装箱单。7. 5 对交货的拖拉机,订货方代表有权在制造厂内检验拖拉机各个部分,必要时可开动拖拉机但不得拆卸拖拉机。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8. 1 拖拉机的主要零部件和易损件应有厂标。8. 2 拖拉机应有铭牌,铭牌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a制造厂名称;b拖拉机型号;c出厂编号和年月。8. 3 发运的拖拉机,包括备件、附件和随机工具,应保证在正常的运输中不致碰伤和丢失。8. 4 订货方要求拖拉机装箱时,应符合包装标准
12、的有关规定,使拖拉机牢固地固定在箱内。包装箱外应标明:a制造厂名称、厂标和地址;b产品名称和型号;c出厂编号和年月;d外形尺寸lbh,mm;e总重量,kg;f发往地址和收货单位名称;g注明“不得倒置”、“向上”、“小心轻放”、“防潮”和系索位置等标志。8. 5 在正常运输和保管的情况下,制造厂应保证拖拉机及其备件、附件和随机工具的防锈有效期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洛阳拖拉机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洛阳拖拉机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玉芬、吕明高。JB/T5180199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机 械 行 业 标 准TY41、51、61型手扶拖拉机系列JB/T 51801991*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 邮编 100044)*开本8801230 1/16 印张1/2 字数8,0001991年9月第一版 1991年9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 定价 0.80元编号 0094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http:/www.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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