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法的本质和渊源练习试卷 3及答案与解析 Question 1 1 司法判例的意义是什么 ? (1989年 4月, 1990年 9月, 1993年 4月, 1994年 10月 ) 2 判例法的优缺点是什么 ? (1990年 4月, 1993年 10月 ) 3 “香港法是由三大部分构成的:普通法、衡平法和立法法案。 ” 解释这三个主要的法律渊源。 (1991年 12月 ) 香港法的本质和渊源练习试卷 3答案与解析 Question 1 1 【正确答案】 判例是法院以前的裁决,在某些情况下, 它对其他法院在相同案件中作裁决是有约束力的,。司法判例可分为具有约束力的判例和具有说服力的判例。司法判例
2、规则就是同样的案件应做出同样的裁决。这一规则建立在良好的法律报告制度及固定的司法等级的基础上。 当法官审理一个案件时,他会参照在主要事实上与所审案件相同的先前案件的裁决,如果先前判决的判决理由是上一绞法院做出的,法官必须跟从该判决理由。如果先前的裁决是由同级法院和下级法院做出的,该法官可以跟从它们的判决理由。 【知识模块】 香港法的本质和渊源 2 【正确答案】 优点: (1)确定性; (2)发展的可能性; (3)大量的详述规则; (4)这些规则具有可操作性。 缺点: (1)刚性; (2)不合逻辑地加以区分的危险; (3)数量和复杂程度。 【知识模块】 香港法的本质和渊源 3 【正确答案】 最常见的问题之一。它要求考生简要论述普通法和衡平法的本质和发展,及衡平法如何补充普通法。许多考生没有论述普通法和衡平法在香港的转变,以及在此方面已经撤销的最高法院条例 (1843)和英国法律应用条例(1966)。至于作为法律渊源的立法,考生过多地关注了立法的过程而没有论述英国议会及王室所制定的法令。很少有答案提到授权立法。 【知识模块】 香港法的本质和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