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副产品包销合同甲方:_法定代表人:_住址:_邮编:_联系电话:_乙方:_法定代表人:_住址:_邮编:_联系电话:_本农产品包销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年_月_日在_订立(本合同适用于从甲方引种,受甲方技术指导的企事业单位和农户。)鉴于:乙方缺乏市场营销能力,甲方为保障乙方基本利益,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农产品包销合同,合同如下:第一条 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每年初下达繁苗计划书,秋季验核,第二年秋季收苗。具体数量及收苗标准、价格、品种,在下达繁苗委托书时,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乙方自行繁苗,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可以议价选购。暂定最低保护价收购:_元株。 甲方每年召开一次繁苗招标会,由各引种单位参加,在平等
2、竞争基础上,择优确定繁苗单位。第二条 乙方如出现销果困难,可在每年三月以前,向甲方提出代销或包销请求。双方协议后,签订代销或包销合同(包括:品种、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交货地、价格、结算)。代销价,参照_市场批发价下浮_;包销价,参照_市场批发价下浮_,暂定最低保护价收购_每吨不少于_元。 第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一式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份。甲方(盖章):_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乙方(盖章):_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