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资买卖合同(二)甲方:_乙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生产资料及乙方收购甲方生产的农产品等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同标的11 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生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化肥、农药、种子(以下通称生产资料)12 乙方收购甲方生产的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棉花、地膜(以下称合同产品)第二条 生产资料的购货方式21 甲方根据其生产需要,按(年或季度)向乙方提出购货计划,该购货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资料、规格、数量和具体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购货计划后(时间内)根据合同向甲方提供有关生产资料;22 在同等的销售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向甲方供
2、货。第三条 合同产品的购货方式合同产品由乙方根据本合同收购,在同等的收购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收购甲方合同产品。第四条 生产资料及合同产品的价格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销售给甲方的生产资料,不应高于向第三方销售上述产品的价格;乙方收购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价格,不应低于向第三方收购上述产品的价格。第五条 付款方式51 甲方购买生产资料,应于收到每批生产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生产资料的货款。逾期不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52 乙方收购合同产品,应于收到每批合同产品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产品的货款。逾期不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第六条 生效及有效期6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2 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甲方(盖章):_负责人(签字):_年_月_日乙方(盖章):_负责人(签字):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