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租赁合同(BF-2001-0601)合同编号:_出租人:_签订地点:_承租人:_签订时间:_第一条 租赁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租赁物名称 数量 质量 配套设施 用途 使用方法和性质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_日内续订租赁合同。(期限超出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租金(大写):_ ¥:_支付方式与期限:_第四条 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_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维修范围及时间:_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维修范围及费用承担:_第六条
2、 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相应(减少租金/延长租期)。第七条 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_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第九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_所有。第十条 租赁期满返还租赁物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_第十一条 出租人违约责任:_承租人违约责任:_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_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_出 租 人 承 租 人出租人(章): 住所: 承租人(章): 住所: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税号: 邮政编码: 税号: 邮政编码:承租人:_出租人(章):_ 住所:_营业执照号码:_ 身份证号:_法定代表人:_ 委托代理人:_电话:_ 传真:_开户银行:_ 账号:_税号:_ 邮政编码:_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