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方:_(甲方)受让方:_(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第二条 甲方将位于_区_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见附图)。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_平方米,其中1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平方米,其中分摊土地面积_平方米;2独自土地使用
2、权面积为: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土地用途为:_。第三条 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_元(美元)。甲方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交付土地使用权。甲方承诺交付给乙方的该宗土地无权属及经济纠纷,该宗土地无他项权和法院查封等情况。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20日内双方依据有关土地法规的规定,到_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手续,乙方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条 本宗土地涉及_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_字第_号)(见附件)所规定的受让方权利、义务关系一并转移,乙方承担_字第_号出让合同中受让方的原有权
3、利和义务。第六条 当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发生转让、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现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合同乙方所有后继者受让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权益和责任的承受人。第七条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九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执一份,土地局、公证机关各一份。第十一条 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附件:_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_字第_号)甲方:_ 乙方:_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签字)_ (签字)_(盖章)_ (盖章)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