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资公司吸收合并协议书甲方:_ 合同编号:_法定代表人:_ 签订地址:_乙方: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法定代表人:_鉴于:1外资企业_公司(下称甲方)与外资企业_公司(下称乙方)均由_公司(下称投资者)以独资经营方式在_市_区投资兴办的企业。2为方便投资者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经投资者核准,甲乙双方董事会商议一致,由甲方吸收合并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外资公司吸收合并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以吸收合并方式吸收合并乙方,甲方作为吸收方,乙方作为解
2、散方。第二条 吸收合并后,由甲方以合并后的资产承继甲、乙方的全部债权债务。甲方由投资者以外资企业形式继续经营,乙方同时解散。第三条 合并后,甲方公司变更名称,暂定为_公司,地址:_市_区_路_号(以工商登记为准)。第四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有关变更、吸收、合并手续。第五条 合并后的公司经营范围:_,年生产规模:_。第六条 合并后,乙方的注册资本_万美元同时并入甲方资产,合并后的甲方公司注册资本增_万美元。第七条 合并后,甲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_,董事会成员由甲乙双方各自任命_名。第八条 职工安置办法:甲方员工继续在合并后的公司工作,乙方的全部职工由甲方接收继续雇用,薪酬不变,岗位由甲乙双
3、方协商一致调整。第九条 违约责任:1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共同遵守,违约方承担因此造成发生的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元(大写:_)。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吸收合并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 一方对因本合同约定的外资公司吸收合事宜并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任何第三方泄露,但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十一条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4、之日起三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三条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第十五条 本协议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授权代理人:(签字)_ 授权代理人:(签字)_单位地址:_ 单位地址:_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传真:_ 传真:_电子信箱:_ 电子信箱: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账号:_ 账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