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环保供用气管理合同_(以下简称供方)_(以下简称用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313号令,国家经贸委2000 年颁布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2010年颁布的城镇燃气管理条列规定,为确保安全、环保平稳输供气,供用双方本着“管理责任依照产权界定”的原则,就配气站、输气管线等供、用气设施各自管理的安全、环保责任等问题进行友好、平等的协商,达成本协议,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供用气合同的补充协议。一、安全环保责任划分以用方接气点_站计量交接装置下游闸阀的出口法兰下端或出口管道焊缝上端为天然气安全、环保交接
2、点,以此来划分安全、环保责任区。交接点前为供方安全环保责任区;交接点后为用方安全、环保责任区。接气点前属于用方产权长输管线为用方安全、环保责任区。二、供方管理责任1.负责责任区的设备维护、保养和日常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输气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并进行演练。2.根据输气量和季节变化,及时准确地调整各项工艺参数,避免天然气管道的超压运行。3.如需在用方投资的长输管线上发展新用户,应与用方协商,征得用方(产权方)同意后,方可实施。4.承担供方责任区内天然气事故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三、用方管理责任1.负责用方管理的安全、环保责任区域内输配气设施及输气管线的日常巡检、维护、保
3、养、更换,使之保持完好,确保能安全平稳运行。针对输配气设施及输气管线可能存在的破裂、泄漏、着火等安全、环保事故风险,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和储备必要的物质器材,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并不定期组织演练。民用气应设立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险电话。2.应与管道途径的城建规划、公路、铁路、气象、水文和公安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保护意识,避免或减轻因建设施工、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对管道安全运行造成的危害。并将输配气设施及输气管线途径区域情况,报当地政府城建规划部门备案。3.负责区域内的安全用气常识宣传活动和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燃气公司
4、应对管道天然气进行连续加臭处理,对末端臭气进行检测。4.未经供方同意,不得擅自在输气管线上开口发展新用户,不得私拉乱接,若有新增用气量需征得供方同意,若有违反,供方有权采取减停气措施。5.承担用方责任区内天然气事故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6.由于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用方必须取得所属政府管理部门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证照,具备合法经营资格。7.用方供气区域:用方须在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复同意的供气区域,且在本协议签订前经供方同意已供气的区域内进行转供气。截至本协议签订前用方转供气区域为:_。8.未经供方同意,用方不得自行改变用气类型、性质、地点、范围和供气区域;否则,供方有权对用方
5、采取减气或停气措施。若用方需要改变用气类别、性质、范围和供气区域,均须事先征得供方同意并协商签订不愁协议和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实施。9.用方应设置供用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若有,制定安全用气、用气实施管理检修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天然气的有关安全规范和规定用气。10.用方天然气输配设施及输气管线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经营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11.用方输配气设施、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新(改)、扩建输配气、燃气工程安全设施必须经专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2.
6、用方应组织编制输配气、燃气设备各类突发事故的燃气应急预案和抢修方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组织抢修。13.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列的规定,用方应依照当地燃气发展规划从事经营活动。用方在发展燃气用户时,应按燃气发展规划中的燃气气源、供方有计划同意的供应量的基础上合理发展新的燃气用户。对用方超过供方有计划同意的供应量,超规模发展市场而造成供气不足等相关问题及后果,由用方承担全部责任。14.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列的规定,用方应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城镇燃气调峰设施建设和调峰责任由城镇燃气公司负责。城镇燃气公司必须落实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妥善解决用气量的调峰和
7、应急问题,自行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设施和第二应急气源,并应切实投入运行,以确保平稳用气和输气管网的安全。否则,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由用方承担责任。四、临时检修和抢修因供方产输气相关设施或用方用气相关设施出现改造、碰管等需要临时停气检修的,应提前小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另一方,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配合工作。因供方产输气相关设施或用方用气相关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或突发故障需临时减停气抢修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另一方。五、当供方发现用方管线或用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减停气,直至用方消除安全隐患为止。六、其它1.供气量:_2.天然气价格:_3.气款的结算和付款办法:(1)气款结算实行
8、先款后气方式。用方每次先预付一个结算期,即_天的气款,预付金额_万元(大写:人民币_万元)。(2)供方以天然气交接点计量值为气款结算依据,供方在次月_日按月向用气方出具气款发票。(3)供方在一个结算期结束或预计气款用完的_日以前,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用方预付下期气款,用方应在上一结算期结束或预计气款用完之日前预付下期气款(原预付款有节余的应补齐一个结束期气款)。若在上一结束期结束或预计气款用完之日,供方未收到用方预付的下期气款,供方将不通知用方,并从用方预付气款用完之时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方负责。七、争议的解决1.双方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项发生争议或分歧应首先协商解决,难以协商解决的,可向遂宁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原则上谁供用天然气的终止而终止。供方:_ 用方:_签约代表:_ 签约代表:_签约时间:_ 签约地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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