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壮族自治区肥料买卖合同合同编号:_签订地点:_签订时间:_提示:本合同适用于肥料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的交易、销售商与种植户之间的大额交易。买方: 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肥料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买方对肥料的基本要求肥料类型: 复混(合)肥 有机肥 配方肥 有机无机肥 叶面肥 单质肥 其他 。肥料名称牌号/商标生产厂家规格/含量/剂型肥料登记证号/备案证号 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 计量单 位数量单价总价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接)第二条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2、第三条 包装标准及存储条件: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第五条 卖方提供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经营许可证其他。 第六条 交货方式:(一)买方自提;(二)卖方送货;(三)卖方代办运输,运输费用由买方支付。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 年 月 日。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剩余价款 元应在_年_月_日前支付完毕。第八条 验收:买方应在卖方交货后 日内进行验收;验收要求: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产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其他要求 。第九条 权利义务、违约责任:1、肥料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或第八条
3、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2、肥料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4、一方违约解除合同,属买方责任的,买方支付的定金不予返还;属卖方责任的,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责任的,各自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买方(签章): _ 卖方(签章):_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 委托代理人:_住所:_ 住所:_电话:_ 电话:_开户行:_ 开户行:_帐 号:_ 帐 号:_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