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装工程借款合同订立合同单位: _,以下简称借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元,用于_。预计用款为_年_元;_年_元;_年_元;_年_元;_年_元;_年_元;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年_月起至_年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年_元;_年_元;_年_元;_年_元;_年_元;
2、_年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借款方_(盖章)负责人:_地址:_贷款方_(盖章)负责人:_地址:_年_月_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