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格子铺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_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格子铺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期共同遵守:第一条 租赁内容1甲方将位于_有限公司影城内星美汇的编号为 的格子以每月每个格子柜租金人民币 1000 元以押一付三的方式租赁给乙方用于物品展示,租期 12个月,租金合计: 12000 元,押金合计: 1000 元。甲方对所出租的格子具有合法使用权。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后,该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及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2租赁期限:_年_月_日至_年_月
2、_日 。3甲方收取乙方当月销售额的10%作为管理费。4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所租用格子的供配电及人员管理,用于为乙方展示商品。5退租:如乙方需要退租,需提前15天书面告知甲方,并配合甲方要求做好结算工作,否则视为合同自动终止。6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甲方收取押金时开具押金条,如乙方退租时需持押金条到甲方财务办理退租手续,如乙方押金条丢失,押金不予返还。请妥善保管。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保护乙方所售物品存放完好,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货品丢失或损坏,则甲方按标价的100%向乙方支付赔偿费。2对乙方所租赁的格子铺装饰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3
3、甲方有权根据顾客需要对营业时间进行适当调整。4有权停止销售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损害社会公德,侵犯他人权利的商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摆放展示物品。2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格子铺享有合法使用权。3乙方须提供真实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与正确的联系方式。4乙方保证其交由甲方代销的商品拥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如因商品来源问题所引起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应由乙方依法自行承担。5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着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权利;如因侵犯他人上述权利所引起的赔偿责任由乙方依法自行承担。6乙方保证对其所提供的商品享有完整的、独立的所有权,且未以
4、前述商品设定抵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对因商品瑕疵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害的,乙方应依法独自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关于代销商品的有关约定(一)商品种类:商品的具体种类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摆放及销售;乙方应提供必备的关于商品的详细资料,如产地证明、合格证明、许可证明、价格、规格型号、功能说明、注意事项等等。(二)商品价格:由乙方自定商品的零售价格,自定的零售价格要符合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或市场价。(三)商品数量:商品数量应按乙方租用的格子柜摆放空间为准,不得超出其所租用的格子柜外部空间,乙方租用的格子柜不得空置。(四)客户定单:如顾客订购的商品数量多于格子柜内商品时,()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补充货源。第三条 供货
5、方式1乙方亲自送货到店铺,经甲方检验后签收并填写相关商品资料。2上货时间为A组每周三上午10:00至20:00。B和C组每周四上午10:00至20:00。3每次上货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4在事先得到甲方允许的前提下乙方每月有一次更改上货日期的权利。第四条 费用支付方式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2续租租金于租期终止5日前交付,否则视为终止合同。第五条 结账方式1销售款结算按自然月计算。2结账日期为每月的5-11日的周三(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周三,结账日未结帐改为下月的结账日)。请提供格主本人交通银行卡号,结账为甲方汇款到乙方银行卡里,不接受格主到甲方财务领取现金。3每月对账日为1-
6、7日,如不来对帐视为以影城数据为准以后不再提供对账服务,后果自负。第六条 违约1乙方已交纳订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向乙方移交出租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2格子到期,而格主没有在租期内办理退租手续甲方将按租金的10%向乙方收取延期违约金。3因不可抗力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第七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经协商双方达不成一致,可诉请甲方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最终解释权归_有限公司。第八条 其它格主须知签字后,格主需严格执行甲方:_有限公司 乙方:_地址:_ 地址:_代表人:_ 格主身份证号:_电话:_ 电话:_传真:_ 传真:_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交行卡号:_ 签字日期:_年_月_日负责人签字:_ 签约地点:_财务签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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