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毛猪收购合同(云南)合同编号:_签订地点: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提示:养猪方应事先就产品种养及收购条件,要求的合理性向农业技术指导部门咨询,并认真分析将来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理性判断,慎重签约。养殖方(甲方):_身份证号:_收购方(乙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交(提)货时间及数量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产地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格/保护价月份 1 2 3 4 5 6仔猪 肉猪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 质量要求:_(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第三
2、条 养殖具体要求及乙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由乙方每_月(季)进行了技术培训和疾病防治指导。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产品过磅后由甲方_送到指定处装车,装车费用由_方承担,运输费由_方承担。第五条 检疫单位、地点、标准、方法及费用承担:由政府农业部门畜牧兽医机构检疫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收购后一周内结清货款。第七条 违约责任1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份价款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甲方自行提高收购价格,乙方有权拒收,如自行出售的,按照出售产品的货款收取_%的违约金。第八条 因
3、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九条 合同解除条件:_。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有调解权限的其它行政机关受理合同纠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_份,乙方_份,(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的事项:_。养殖方(盖章):_ 收购方(签章):_住所:_ 住所:_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事人:_ 委托代理人:_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