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改、翻、扩)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合同甲方:_乙方:_为了保护好房屋,使其免遭白蚁侵害,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建设部令(1999)第72号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和_要求,本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下述房屋的白蚁预防工程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新(改、翻、扩)建房屋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总面积(m2) 计划开竣工程日期 自 年 月至 年 月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 房屋结构 层次 房屋小区施工编号 幢次 主要用途 其它 第二条 防治范围及质量标准预防范围:采用喷洒药物方法对新建房屋建筑的地基、木构件和部分墙体等进行处理,以达到防止白蚁危害
2、房屋主体的目的。质量标准:经预防处理后,上述房屋主体自预防竣工之日起十五年内不发生白蚁危害。第三条 甲方应负责事项1提供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结构平面图等有关图纸并将工程开工日期提前一周,分部(项)工程实际施工日期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做好预防施工计划准备。2做好与乙方的配合协调工作,为乙方提供水、电等必要的施工条件,并督促施工单位为乙方提供必要预防施工方便。3合同期内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蚁害的发生情况说明,并为乙方提供预防工程回访复查的方便。如因甲方内装修而引起蚁害,其责任应由甲方自行负责。4乙方进场施药期间,甲方无关人员应撤离施药现场。5本工程的白蚁预防费按_文件规定收取,即每
3、平方米建筑面积_元,合计(大写)_拾_万_仟_佰_拾_元_角_分,甲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付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重复施工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第四条 乙方应负责事项1必须坚持服务第一、信誉第一、质量第一,切实做好白蚁预防施工管理,确保预防处理过的房屋在本工程预防包治期(自本工程预防竣工之起算十五年内)不发生蚁害(自本工程预防施工结束后,因甲方擅自更改预防处理过的构件或装修而引起的蚁害除外)。2如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白蚁预防施工的,如上述房屋在包治期内发生蚁害的,由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履行一次性灭杀白蚁的补救措施。如再次发生蚁害,则乙方按灭治白蚁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应的灭治费用。3白蚁预防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及时签发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竣工报告、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验收单交甲方存档,作为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并对预防作处理的工程进行定期回访复查。第五条 其它约定事项_。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预防包治期结束时,自行终止。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负责人(签章):_ 负责人(签章):_经办人:_ 经办人:_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联系地址:_ 联系地址: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