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无公害蔬菜买卖合同(官方范本)合同编号:_签订地点: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买受人(简称甲方):_ 出卖人(简称乙方):_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 “肉菜粮放心工程”,加快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蔬菜生产的产业化进程,大力推广无公害蔬菜经营,实现无公害蔬菜的定点销售,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无公害蔬菜买卖合同。第一条 乙方供应的蔬菜名称、品种、总数量、及分批交(提)货的数量、时间:蔬菜名称 品种 产地 商标 计量单位 总数量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月 日 数量 月 日 数量 月 日 数量 月 日 数量(如此表空格不够,可另附纸)
2、1乙方供应的蔬菜应符合无公害蔬菜的国家标准或江苏省地方标准;2价格按交(提)货日同品种蔬菜市场价格上浮_%执行。第二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 。第三条 检验方式及标准:按照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委托甲方所在市场开办单位或法定检测机构现场取样,依照_标准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第四条 结算方式(在下列方式后的括号内打)1以交(提)货日市场提供的该蔬菜品种单价上浮后,每批交(提)货后的当日或_日内结算并支付菜款( )。2以交(提)货日市场提供的该蔬菜品种单价上浮后,在最后一批交(提)货后的当日或_日内进行各批累计结算并支付菜款(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在市场内设立的无公害蔬菜销售区
3、销售,并设立和标明无公害蔬菜产品标志(产品注明产地或生产菜农姓名),以方便消费者识别和购买;2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蔬菜必须按第三条的约定及时委托检验。验收合格后,不得任意压低价格或拒收;3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蔬菜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进行结算并支付菜款;4对乙方交售的不合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出具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农业标准化无公害蔬菜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出售合格的蔬菜;2生产过程中要接受市(县)农牧渔业行政管理机关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指导部门或蔬菜专业指导所的技术指导,推广优良品种,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不得使用甲胺磷
4、、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生产出售的蔬菜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质量安全允许的范围内,符合国家标准或江苏省地方标准;3按照约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地点将无公害蔬菜供应给甲方;4乙方应对生产的无公害蔬菜的质量负全责,对经市场抽检不合格的蔬菜,要自行退出市场,予以销毁,不得再流入其它市场销售。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 。 第八条 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收购或故意压低价格、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菜款_的违约金。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结算或不按约定支付菜款的,乙方有权拒卖,甲方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菜款_的违约金;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售或部分交售的,应向甲
5、方偿付欠交蔬菜价款总额_的违约金。在未完成合同数量前,擅自出售的,每出售一百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元;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均不以违约论,双方都不承担责任。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送交市场主办单位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 。 甲方(签名):_摊位号:_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住址:_电话:_手机:_邮编:_乙方(章):_住所: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电话:_手机:_邮编: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