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记本电脑长期借用协议甲方:_乙方:_为了更好地创设教育信息化环境,有效地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提高教学的质量,学校购买部分笔记本电脑,供教师个人长期借用。长期借用笔记本电脑的教师应自觉遵守和执行以下协议条款:一、笔记本电脑的配置和附件主机品牌和型号:_出厂编号:_ MAC编号:_ 配置和附件列表主机配置名称 数量 附件和资料名称 数量CPU(Intel1.7G) 1 电源适配器 1主板 1 电源线、电话线 各1512M内存 1 驱动光盘 1硬盘(40G) 1 软包 1光驱(COMBO) 1 鼠标 1LCD显示器(15”TFT) 1 使用说明书 1FAX/MODEN卡(56K) 1网卡(10M/
2、100M/1000M) 1无线网卡 1电池 1二、产权教师向学校长期借用的笔记本电脑属于学校的国有财产。 三、用途实行教学应用和工作用途优先原则。四、说明乙方应该本着珍惜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在借用期间,遵循电脑的操作规范,不粗暴操作,不安装与教学无关的程序,不上不良网站,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保持电脑的安全、整洁和正常运行,以保证不影响教学活动。 四、押金每位教师需交付_元押金。 五、保管在借用期间由乙方个人负责保管笔记本电脑,如有遗失、遭窃、损坏的情况发生,由乙方赔偿。 六、维修硬件设备维修费用由乙方自理,保修期内按供应商三包规定实施保修,保修部件按供应商合同规定执行。保修期外和人为损坏的维修,
3、按市场价格自理。软件维护由学校信息中心实施,以恢复初始状态为限,教师应注意数据的备份。 七、年检甲方对乙方借用的电脑实行年检,甲方于每年年终实施年检。乙方必须保证电脑配置、附件和运行使用的完好。如遇电脑配置的缺损和使用功能的障碍,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押金予以维修和维护;如遇电脑配置的缺损、电脑无法正常使用又不进行维修的,甲方有权收回电脑,在扣除修理费用后,退还剩余押金,终止本合同。 八、义务1乙方每学期必须至少开设一节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公开课,并上交教案(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六年教龄以下教师不少于_节公开课,每学期要保证_课内使用率。2乙方应该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笔记本电脑的使用记录工作。3
4、如不能完成公开课和使用率的要求,每学期从押金中扣除_元。4乙方连续两个学期不完成公开课和使用率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笔记本电脑。九、期限笔记本电脑的借用期为五年,五年期满或退休或各种原因离开市北中学,乙方必须交还笔记本电脑,损毁(无法修复)或遗失要赔偿相同配置以上的笔记本实物,学校退还剩余押金。(剩余押金是指贰千元减去不达到学期使用义务要求所扣除的金额和学校代维修的费用)。 十、费用如扣除的费用超过押金部分,乙方必须支付超过押金部分的金额。如果合同中止时乙方无法交还笔记本原物,乙方必须支付甲方购机款人民币_元。如乙方不支付以上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对于调离或各种原因离开市北中学的人员,在付清费用前,甲方有权暂缓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本协议的解释权归校长室。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签章:_乙方签章: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