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次租船合同甲方(出租方):_地址:_传真:_电话:_乙方(承租方):_地址:_传真:_电话:_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船舶运输货物事宜,按下列条款和条件履行本合同:第一条 承运船舶的规范船名:_船旗国:_建造时间:_船级:_登记船东:_总吨/净吨/载重吨:_/_/_吨夏季干舷:_米总长/型宽:_米/_米散装舱容/包装舱容:_立方米/_立方米舱/舱口:_/_吊杆:_二层甲板:_其他:_(可根据需要增加或删减项目)第二条 货物和数量:使用标明选择(A)或(B) (A) _公吨_ 袋装或散装货物_,增加或减少_%,由_ 出租人或承租人选择;包装_。 (B) _立方米货物_,增加或减少_%,由(
2、出租人或承租人) _选择;包装_。第三条 受载期: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第四条 装货/卸货港:使用标明选择(A)或(B) (A) 在_/_的_个安全港口。 (B) 在_港/_港的_个安全泊位。第五条 装货/卸货率:使用标明选择(A)或(B)或(C) (A) 每晴天工作日_公吨/_公吨,星期日、节假日除外,除非已经使用(PWWD SHEX UU)。 (B) 每晴天工作日_公吨/_公吨,星期日、节假日除外,即使已经使用(PWWD SHEX EIU)。 (C) 在_ 装货港或卸货港按港口习惯快速装/卸货(CQD)。第六条 装卸时间的计算方法:使用标明选择(A)或(B) (A) 装货时间与卸货
3、时间分别计算。 (B) 装货时间与卸货时间合并计算。第七条 运费率:使用标明选择(A)或(B)或(C)或(D) (A) 包干运费_,出租人不负担装卸、堆舱及平舱费。 (B) 每_净重或毛重公吨_,出租人不负担装卸、堆舱及平舱费。 (C) 每_净重或毛重公吨_,出租人不负担装货费,卸货费按班轮条件。 (D) 每_净重或毛重立方米_,出租人不负担装卸、堆舱及平舱费。第八条 运费的支付:使用标明选择(A)或(B)或(C) (A) 运费应于装货结束后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 (B) 运费应于装货结束后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但至迟应在开舱卸货以前。按照以上(A)或(B)已收取或应收取的运费,在货物装上船后
4、即为出租人所赚取;不论船舶/货物灭失与否,承租人必须支付,无需返还,不得扣减。 (C) 运费应于卸货结束后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第九条 滞期费/速遣费:滞期费/速遣费为每天_/_,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于卸货结束后_天内结算,但出租人如有留置货物的权利,不受本条规定的影响。第十条 税费/规费/费用:船舶/运费的税费/规费/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不论其计算方法如何。货物的税费/规费/费用由承租人负担,不论其计算方法如何。第十一条 代理:使用标明选择(A)或(B) (A) 装卸港均为出租人的代理。 (B) 装货港为出租人的代理,卸货港为承租人的代理。第十二条 佣金:使用标明选择(A)或(B) (A) 运
5、费、亏舱费和滞期费的佣金包括洽租佣金合计_%。 (B) 运费、亏舱费和滞期费佣金合计_%,另加_ %付给。第十三条 法律和仲裁:本确认书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自签订之日起租船合同成立。本确认书产生的或与本确认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第十四条 金康租船合同:使用标明选择(A)或(B) (A) 其他条款和条件按1994年金康租船合同,但第二条除外。 (B) 其他条款和条件按1976年金康租船合同,但第_条除外。第十五条 特别条款:_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1.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
6、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 本协议有效时间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租人(签章):_承租人(签章):_签约日期:_签约地点:_附:航次租船合同单(本合同经承租人与出租人签章后即行生效,有关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有关法律规定。)全称 全称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承运人银行、账号 出租人银行、账号 船名 总舱容 吊杆数/负荷 船籍港 载货吨 空载吃水 船舶资料总吨/净吨 舱口数 满载吃水 货名 件数 包装 重量(吨) 体积 (立方米) 价值 (元)起运港 受载期限装船期限 滞期费率 到达港 运到期限卸船期限 速遣费率 运费 费用结算 特约事项和违约责任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说明: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承租双方各执1份,副本若干份。2.规格:长17厘米,宽27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