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美容美发业预付消费合同(2012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重庆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经营者(以下简称甲方):_身份证号码_营业执照号码_消费者(以下简称乙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美容美发预付消费及消费卡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预付消费使用范围1消费项目美容 美体 美发 化妆 美甲 产品消费内容_ 2使用期限无有效期。有效期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3使用地点本店使用 连锁门店通用。4使用权限能与促销活动同时使用。不能第二条 金额及支付方式1卡面金额:_元,(大写:_元)。2实际收费:_元
2、,(大写:_元)。3优惠幅度:_。4双方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付款:(1)一次性支付(2)预付_元,余款_元,_天付清。(3)其他支付方式:_。支付款项后,甲方出具凭证。第三条 经营场所及其使用期限经营场所地址(连锁经营场所以附件形式告之地址)及使用期限:_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详细说明消费卡类别、费用、可使用消费卡项目具体内容和使用方式。2甲方保证乙方预付消费及消费卡使用安全、方便,并负责保存经乙方确认的消费记录。3.消费卡内余额不足支付当次消费的可现金补足并享受原折扣。4超过有效期未使用完卡内金额可延期。5甲方未按签订合同内容及价格提供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全额退还余额。6消费卡遗失、损坏
3、应及时挂失、补办新卡。因乙方未及时挂失,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7交付预付费用7日内,未使用预付费用的,可无条件解除合同;接受免费体验或试用服务的,不影响行使无条件解约权。第五条 其他约定_第六条 违约责任1双方约定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四项第(2)种方式付款的,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余款的,只享受首次实际付款数额相应的优惠幅度。2甲方因关闭、转让、合并、搬迁等事宜,应以_方式,提前15日告之乙方,并做好卡内余额的善后处理。3.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全额退还卡内余额。4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扣除享受相应优惠幅度的消费额,退还卡内余额。第七条 争议解决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消委会、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提请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第八条 附则1消费卡条款与本合同冲突,以合同为准。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_ 乙方签字:_联系地址:_ 联系地址:_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 _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签约地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