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建道观项目协议书甲方:_乡人民政府乙方:_寺建设和管理协会为了发展旅游产业,弘扬佛教文化,满足游客和信教群众的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重建_寺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一、_寺项目的立项、规模和土地使用该项目甲方指定_寺建设和管理协会全权办理项目立项、审批等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双方认定的规划、设计图纸进行。该项目预计3年完成全部建设工程,总投资9000万元以上人民币。其中,一期工程预计2年。根据需要,按照规划,通过新农村建设整合原寺院范围内的土地,归庙宇负责人使用管理50年。建完“一门、二楼、三殿、一樽像”(一门是山门及献亭,二楼是钟楼、鼓楼及厢房,三殿是金刚殿(过殿)、天王殿(弥勒佛殿)、大雄
2、宝殿,一樽像是观世音站身巨像),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12年预计投资3000万元,建成主体大殿和山门。二期工程预计1年,投资预计3000万元以上人民币,建成钟楼、鼓楼及厢房,金刚殿(过殿)、天王殿(弥勒佛殿)、千佛阁和藏经阁。大雄宝殿东侧绘五戒本生壁画(即戒杀生、戒偷盗、戒邪淫、戒妄语、戒饮酒)及篆塑佛教法像群体。整修镇寺宝塔-大云寺塔。该项目建设完成全部项目后,将为发展旅游产业,弘扬佛教文化,满足游客和信教群众的需求,福泽千秋万代做出积极的贡献。二、资金来源该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乙方筹集解决,但甲方也要协调当地县宗教局等机关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家和信教群众,本着自愿捐赠的原则予以支持。
3、三、施工管理该项目建设由乙方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甲方派工程监理进行监工,监理工资由甲方负责。四、寺院权属和收益使用原则寺院项目建成后,所有权归甲方,县宗教局代管。寺院收入归乙方使用,但资金要全部用于寺院的扩建、修缮、基础设施、环境建设和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困难群众的解救等利国利民利教的项目上。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庙宇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指派专人协调相关事务。该寺院建设项目免收一切税费,涉及上级收费由主管部门帮助协调免收。如果协调不能全部免收的,缴纳款项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负担。办理产权手续时免收一切税费。2有权对不按标准施工企业进行停工后商议。3有权对寺院的安全、防火和各项活动进行依
4、法监管。4有权对寺院的收入使用进行监管。5有义务帮助收集寺院的史志、典故、民间传说等资料,协助搞好寺院史建设。6对寺院的收入和管理,免收一切税费。7对乙方选派的寺院负责人,甲方指定专人协调县宗教局履行任职手续。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50年使用管理期限内,要做好安全、防火等工作,确保不出大的安全事故。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从事宗教活动。3对于寺院的收入,按照双方议定的使用原则,有权自主支配。4有权提出扩建意见,经甲方批准后实施。5对寺院建设的质量、安全负责。6对寺院的管理,乙方有权选派人员负责。7对寺院的管理使用权,乙方有权传承。8对寺院规划区域,有权建设使用佛教用品商店等旅游设施,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件:寺院规划图,内容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县宗教局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甲方:_乡人民政府(印章)乙方:_寺建设和管理协会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