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费用开支标准第一条 为便于掌握企业费用开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开支标准。第二条 差旅费1企业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执行。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5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 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2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略)标准套用。具体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l)乘坐火车,从晚上 8 时至次日晨 7 时之间,在车上过夜 6小时以
2、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 12 小时的,可购卧铺票。(2)乘坐火车符合第 1 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可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折算成一定比例发给。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票价的 50发给。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座,也按规定的硬座票价比例发给;但改乘硬卧的,不执行本条(l)款的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3)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按出差人应享受标准) ,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
3、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和交通费。(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 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5)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人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人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企业规定执行外,其他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7)企业工作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
4、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 30 天以上的部分,按职位标准的 50发给。3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第三条 市内交通费规定1市内工作交通费。(l)员工在市内联系业务,公司无配给自行车、摩托车,又不能安排公司车辆者,凭乘坐的公共汽车票列明去向、公干事由经主管领导审核,成本中心负责人签字凭据报销。(2)员工因在市内联系业务由公家配置自行车者,每月按 10元标准将公司修理费包干到人,每辆车从购买之日起包干 5 年。5年内丢失、损坏一律自理,也不另发交通费及报销市内车票,由此影响工作,责任自负。2员工上下班交通费。(l)员工居住地方距上
5、班地点 2 公里以上,无交通车接送上下班,又无配给自行车(或摩托车) ,可按公共汽车月票收据金额报销。(2)员工居住地方距上班地点 2 公里以上,用私人自行车上下班者,每月按公共汽车月票金额发给自行车维修费。(3)上述两类补助由企业各部门在员工报到上班后即将申请报告报行政部审批备案,每年终了后 7 天内,由各部门造册申报,行政部按备案记录结合考勤核批发放。(4)对于不享受交通费补助的职工,经常因公骑私人自行车外出的,经企业各部门成本中心负责人批准,每月发给 10 元自行车修理费。第四条 夜班、加班、值班和误餐费的规定1夜班费规定,员工在每日 22 时至次日 6 时之间上班工作,不能睡觉,夜班费
6、每人每夜 8 元。2加班费规定:(l)法定节日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55200%加班天数(2)法定假日以外平时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55150%加班天数(3)员工加班要严格控制,事前报企业部门经理批准。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 48 小时,超过 48 小时报总经理批准。(4)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5)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日不计加班费。(6)加班费经企业人事部审核后,由财政部发放。3值班费,市内员工到特区范围内
7、工作,不能在公司或家里吃午餐者,由各成本中心负责人签字报误餐费 8 元。报告列明事件、地点、工作内容,由公司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发放。第五条 企业外勤津贴规定1工作人员从事露天、高空施工作业按出勤天数,每人每天津贴 2 元。当天出工在 2 小时至 4 小时者,按半天计发,不足 2 小时者不发津贴。2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可以按露天施工人员标准领取外勤津贴。3工程管理的基建办及业务部室外勘察人员,基建办 RSU 安装人员、基建管理人员、财务部市内采购员、报关员、行政部食堂采购员等,即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津贴 1 元(有勘察设计、安装提成奖领取者则停发该项津贴) 。4汽车司机的各类补贴按企业
8、相关规定办理。第六条 其他福利待遇1员工医疗费用报销按有关规定执行。但每单 200 元以上必须由财务部经理审核。2室主任以上人员自用石油气罐,凭据由公司行政部审签到财务部报销。3本公司工作人员(含合同制职工) ,每人每月发放洗理费、书刊费、水电补贴、物价补贴、粮价补贴、煤气补贴。第七条 冷饮费规定(发放时间每年 5-10 月) 。1发放范围按公司规定办理。2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部和行政部按批准预算确定,人数由人事部提供,具体由行政部安排报销。第八条 员工计划生育按最新印发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员工服装补贴和发放,凡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含合同制职工)每两年发放夏装、冬装各 1 套。此外管理人员每年发领带 1条;生产人员按劳动保护规定时限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第十条 对于临时去港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由于中央及外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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