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秀员工评选规则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奖励先进,弘扬力争上游、争当先进的企业文化,自本月起公司开展每月一次评选“优秀员工”的活动;为此,特制订本规则。第一条 评选范围:凡在捷科门工作连续工龄三个月以上的员工,均可作为评选对象。第二条 评选条件:参见捷科门奖罚条例第二章奖励的规定;第三条 优秀员工评选比列:全公司共评出月度优秀员工 10 名,名额分配如下:课长级(含)以上优秀管理干部:1 名;优秀工程主管:2 名;优秀员工(包括班组长):7 名;优秀文员:1 名;第四条 评选办法:1优秀员工(包括班组长)由各车间员工提名;班组人数在20 人以下的提名 2 人;20 人以上的提名 3 人;由班
2、组长组织召开本班组全体员工会议,以捷科门奖罚条例第二章奖励的规定为标准,讨论提出本班组当月优秀员工;被提名的优秀员工必须有具体的先进事例或突出表现,不允许空洞、无根据、不负责任的单纯提名;车间员工可以对工程主管和课长级(含)优秀管理干部提出建议。2优秀工程主管由课长级以上管理干部和各工程主管共同提名;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捷科门奖罚条例第二章奖励的规定为标准;可对课长级(含)优秀管理干部提出建议。3优秀文员由人力资源课组织召开职能部门全体员工会议,由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4优秀管理干部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产生,参考车间员工和各工程主管的意见;第五条 优秀员工的审核:1各部门将评选结果按人力资源课
3、发放的表格填写后报人力资源课汇总。2优秀员工(包括班组长和优秀工程主管) ,由有课长参加的总经理工作会议审核确定。3优秀文员和课长级(含)以上优秀管理干部,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确定。4优秀员工的评比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对不符合条件的宁可缺额也决不降低标准。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当月优秀员工:1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不足 26 天的;2当月请假超过 1 天或迟到、早退 2 次(含)以上的;3当月有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书面批评被处罚款 20 元以上的。4对有特殊业绩但入职不满 3 个月的员工评为优秀员工,须经总经理批准。第七条 人力资源课将逐渐推行全员绩效考核,并对优秀员工的评选办法适时进行必要的修订;已经实施绩效考核的部门,绩效考核的结果将作为优秀员工的评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条 优秀员工的评选结果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员工的依据。第九条 公司将每月召开优秀员工表彰大会,给荣获“优秀员工”者颁发奖状及奖金。第十条 本规则由人力资源课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