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档案员岗位职责岗位名称:会计档案员 直接上级:稽核科科长负责 部门性质:会计档案整理及管理 管理权限:先例行使会计资料阅借的制度的建立及管理 管理职能:制订会计档案的立卷、当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报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具备条件: 1持有会计证; 2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的专业技能; 3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4遵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 1敬业爱岗; 2热爱本职工作; 3依法办事; 4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 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管理制度,按照会计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制订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报经批准后,负责监督
2、执行。 2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借理手续,凡属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介绍信,经会计主要人员或总经理批准,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的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3负责对管理期满会计档案的销毁工作。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的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由财务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上级主要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部门的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以便备查。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